日头已快升到最高点,坊市街上的人流更少了,两边的巷子里纷纷传出烧火做饭的淡淡炊烟,路过的风带来的也大多是父母喊孩子回家吃饭的声音。
走了几里路,寒恕依旧在漫步着。
就如符宵所言,他们根本不需要进食,而且昨日与玄昼逛街时,寒恕觉得他对这一带的饮食风俗已经有了大概的了解,不打算再用金钱进行调查研究了。
一边,符宵也慢慢地啃完了枣椰,小心地收好果壳后,她又不动声色地把自己的小手塞回了寒恕的手中,见寒恕没有什么表示,不禁心中暗喜。
跟着寒恕走了半个多时辰的路,符宵没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如果可以,她倒希望能和寒恕一起走遍北漠,花个二十年,不,一辈子最好。
可惜,她也知道,这只是单纯的痴心妄想。
连她和玄昼这般自由的存在,如今都被大人拴在身边,那因大人而停下的野鸟又会有多少呢?
符宵也在袖子里窥见过崔伶,玄昼的表现令她好笑,像大人这样的存在,没有一丝可能倾心于普通的生灵。
不过,以大人那麻烦的性子,也注定,自以为有机会的莺莺燕燕会一窝蜂地涌过来。
身为侍女,符宵没办法扭转主人的性格,她只能哀叹。
唉,如果大人不是人族就好了,这样,那些烦人的虫子就能少一半了。
在符宵朴素的观念中,人族与其他种族不合,那么如果寒恕不是人族,对他有好感的人就会直接少一半。
由此可见,她没完全理解人是什么样的存在。
符宵如今虽化人身,语人言,但其实对于人族,或者说对于她之下的种族不存在什么认同感。
如果不是寒恕如今算是人族,又以人身行走世间,她也不会自降身份,变化成昔日活祭品的模样。
所以,符宵也从未想过主动学习人族乃至万族的任何东西,所掌握的语言和常识程度也只堪堪达到生活水平。
但即使这样也比玄昼好到不知哪里去了。
如此,在符宵的观念中,对于两个生灵关系的亲疏程度,她还是习惯用往日的朴素经验之谈——肢体接触多少来衡量。
就像以前,她就是最得大姐喜爱的。
证据就是她刚诞生时,大姐一有空就会为她舔舐羽毛,而闲不下来的玄昼只能得到大姐的大嘴巴子。
这也是为什么符宵一直让玄昼跟着寒恕。
为了培养这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她一直躲在“巢”中,却看到这个本性难移的笨蛋妹妹一直随着性子胡闹,甚至还敢指使着大人东奔西走。
本来符宵还有点一腔心血尽付东流的愤怒,但根据大人的反应来看,那个笨蛋玄昼弄巧成拙,反倒成了大人眼中宠物一样的存在。
这样的结果不说差强人意,简直是意外之喜。
能得到那位大人的哪怕一点在意,对于有着惨痛经历的她们来说,已是天大的恩惠。
至于符宵自己,她很确定自己早已得到了大人的宠爱。
以前,大人读书的时候,她会乖乖地躺在大人怀里,任其抚摸;照顾大人日常的生活起居时,她也是最勤快的,虽然没有多少要用到侍女的地方。
昨晚,大人就睡在我的腿上,现在,大人又拉着我的手逛街,呵,我已经赢了那些低贱的虫子太多。
符宵不禁露出洋洋自得的微笑,坚信自己在寒恕的心里占据了一席之地,但即便如此,她也克制地保持着淑女的风范,笑不露齿,脚步轻缓,绝不让寒恕有一点不舒服的地方。
然后,稳操胜券的符宵就看到她那安家栖身的大树,自己拔起根须,离她而去了。
“”
符宵的左手还停在半空,呆滞地看着她视为依靠的大人,一个人和只母虫子聊在一起。
一瞬间,符宵委屈得想哭,明明以前死的时候,她都没有流过一滴泪。
大人你变了,你以前从来不会和女性搭讪的!
符宵气鼓鼓地走上前去,即使生气到想要落泪,她还是恪守侍女的本分,只是站在寒恕身后。
我倒要看看这个妖艳贱货长什么模样!
“公子就是买给这位姑娘的吗?”
九月三此时的身份是个卖花的小姑娘,正捧着个花篮,给寒恕端详其中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