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王师倾颓【长章】(1 / 2)

正当从镇外看着绸幔结彩的装潢,在潘诺镇乃至以整个王国,已经有六百九十五年了。古时候,国王会让大家停下工作大快朵颐三天三夜,奖赏为了建立王国奋勇作战的全体臣民。

有人说,弗兰格亚是庆典理念国家,这并不假,一年有33日假期,其中占大头的是“渡年假”[1]和“鲁伯特假”,这就占了三分之一。

先王鲁伯特的红色绸缎流传甚广,修上赭褐色身体的狮鹫,尽管liii1614年后,单独的红布狮鹫旗帜多了盏尾花,人们还是照常挂旧旗帜庆祝。

拉特利耶偶尔会陪莫林和普利特,往查翁和玻璃仑斯大道往北的查维希村里逛,虽说孩童时期的悠闲时光已然远逝,他们还像个少年般拿着刚削段的长树枝指向北方。

弗兰格亚红看着疲眼,他们宁愿去更远的乡村。

拉特利耶走在泥路上,身旁的两位好友谈着旧日的事迹。

远处的墨绿,雾涅雅的的森林边界不断扩大,他以树枝兜了一圈,指出已经延伸到离高地好一段距离的地方。

莫林此时建议去森林游荡,之后再抄小路去查翁,人群中并无异议,夏日炎热消退之际,也肆意地碾着泥土蹬跑,在这里,他们幼稚得刚刚好,一眼扫过平原空无一人。

平日来看的确如此,但他们从森林外围看到揉动的黑影,还不断抬起倒勾,走近一看,是一位穿着平常的雅士。

拉特利耶擦眼一看,这不正是查翁男爵道格。马上挥舞树枝一呼:“先生还记得我吗?”

他原样奉还:“记得,非常清楚。”

原野的回声伴随微风传递,不一会四个男儿就走到一起,道格请他们在高地上瞭望周边的地盘,人影都像蝼蚁般细小,甚至能和沙粒媲美。

气氛过于悠闲而宁静,大家都忘记话语,静待落叶已经有肃生之际,道格捻起其中的一片,它不太黄,绿依旧占上风。

“你们也是来逃避酒红色的?”他问。

拉特利耶面无表情地回答:“嗯,感觉它很忧郁。”

“这就对了,鲁伯特就是这么想的。”又顺着草地探到一根小枝,“有兴趣听我说故事吗?抱歉,我是国王的史聿官,习惯描述远古的事情。”

“阁下,我们愿闻其详。”他们都如此回答。

道格将枝头丢在一边,缓缓道来:“我们的这片土地非常奇怪,一方面,我们自己认为是弗兰格亚人,这个名字意为‘草地上的一角’。另一方面,我们的文化深受古代帝国影响,创造这个国家的头领——先王的认同,却认为自己是帝国人。

“那个时候,佩尼萝都还不是王国的首都,别看它现在是王国的明珠,在以前只是交易珍珠的贸易小镇而已。当时的王都在苏比戈,古珀利尼士语叫弗伊吕斯,如今落得个第三城市的地位。

“无论怎么讲,鲁伯特当时并不打算只是国王,身为帝国皇族的他,觊觎皇帝宝座许久,为此不惜发动两次内战,最后得到皇冠,帝国却解体了。”

莫林的思维尚算敏捷,他一眼就看出来先王的意图,“莫非弗兰格亚王国只是他为了称帝的梯子?”

“没错,弗兰格亚原本是公国,是帝国的戍边领,第二帝国的贵族领最高都只能位列于公国。”道格拿起下一根树枝,往更远处丢去。“弗兰格亚这个词语的渊源就更早了,但这并不是我们要说的点,重要的是祖先们对王国的态度。”

普利特让大家都停下:“拉特利耶,你看看那边。”

大家瞪着看到这个满脸糟乱头发,披风和骠骑夹克沾血穿洞的人,他倒是还挺乐呵,都不知道是不是在战场上吓傻了。

“亨利,你这是?”拉特利耶和道格同声地问。

他反应相当激烈:“啊哈哈哈哈,我告诉你一个消息,史聿官大人,嘿,这场战役,属于是把帝国的脸给丢尽了。”

“你没事吧。”拉特利耶上前搀扶,“娜莎知道你在这吗?”

亨利可气地说:“她要是看得到我在这岂不要笑死,哪敢回去看妹妹。”

说着说着他就瘫在草毯上,叹气地看向一片诙谐的蓝色,浮云在他眼中就像不断作响的雾霾,枪炮声在耳根久久不能挥散。

普利特这时见没人说话,才想说:“冒昧地问一下,你说的帝国是铎卢洛斯还是?”

亨利干脆把外衣都脱掉,太阳都照在他脸上出热油了,“还能是哪个帝国,可以称自己的皇帝为国王?乍眼一看,就是你们生活在此的地方。”

这让他们三人都愣住。

拉兰诺斯的少爷翘起二郎腿,呵出一口热气:“道格你继续说,等一等我也要说,绝对不要传出去,这可是给你们的重磅消息。”

查翁男爵长篇大论起来,“学术上来说,弗兰格亚人的认同问题,是二元性质,如果你走在大街小巷里,你会发现珀利尼士语虽然难学,却是大家公认的话语权,例如政府机关,在东边则更加明显,洛那修斯特是集齐珀利尼士语文献大成的地方。”

“先生说能不能简单?”普利特摇摇头。

道格颇有兴致地总结:“简单来说就是,我们是弗兰格亚人,也是洛森珀戈帝国的公民。

“有时候léemperadeux(帝国公民),这一词依然我们身边,在普兰慕斯的东边邦国,也有这个词语,称为emperadei。”

“naemperadeuxeagulteedykogguicas(帝国公民被野蛮人击败咯!)”亨利靠骑枪撑起来,缓缓站立,向大家鞠躬。

查翁男爵搀扶着他:“亨利该你了。”

“特典纳茨之后,我军破了纪录。”亨利咳嗽两声,显然非常激动:“我是在战争即将结束的时候,接到命令,奉命从卡尔夫里茨,躲过普兰卢茨人骠骑兵的追击,才有命回到这来。”

他身上的味道并不好闻,除了鲜红的记忆黯色之外,战场上的腐烂味也沿着刺绣徐徐飘逸。

“上述的情报,预计损失的人数高达一万多人,你知道这是什么概念吗?”亨利非常愤怒,一向无厘头的他在拉特利耶看来都没这么折磨过。

“在特纳典茨之前,我们的司区军(athcael)[2]有52人,在在卡尔夫里茨之前,我们的部队有43人。”

他长叹气,又说:“我知道你们一向喜欢听故事,尤其是这种战争事迹,我自己看来,刺激极了,谁都不知道还能见不见得着明天的太阳。

“战役之前,我梦到过一位牧师对我讲珀利尼士语,他说:‘你们想要见刀兵,那就见得刀兵,见得王国倾颓的悲壮,见得漫山遍野的尸首,见得浓烟滚滚的平原,见得狮鹫王旗被践踏的模样,见得万国之首颜面尽失。’”

拉兰诺斯的长子就是这么从战场上醒来的。

——普兰卢茨卡尔夫里茨村,王政六百九十四年(liii1789)九月三日,以下为拉兰诺斯的亨利记述——

我依稀记得纵队集团的纵长德·塞拉吕耶,他的指挥,明明比塞拉斯瓦沉稳有序,在军事会议中,他讲求将司区军的兵力集中,两支军队(léguienē)至少要在两到三弗里,赛里斯瓦并没有允诺。

为了快速地击溃来自北方的维斯安特军,第三军(3'quléguienē)由德·阿戴米尔戈将军指挥,第四军(4'quléguienē)由塞拉斯瓦亲自直辖指挥,副将就是塞拉吕耶大人,不过我很肯定,在他听完作战计划之后,他瘫坐在地上。

事实证明塞拉吕耶大人的预计果然没错,一方面欧列尼人的四万军队在东边吃了大亏,普兰卢茨费迪南德一世能够做到损失8人为代价,令对方损失六倍有余的兵力,对方伤者估计比这要多的多[3]。

我们预计他们在那里还留了两万左右,也是一员猛将指挥[4],因此国王的主力必将折返,随说普兰卢茨的范·维多斯格在上次因为国王单枪匹马来到之后随即打了大胜利,也就是我们首次吃亏的地方——特纳典茨。

可即便对方并没有来援,单单是分兵一点就很不对劲,也许是他这个蠢货过于心急,口渴一口扎进沸浓汤。如果连普兰卢茨的范·维多斯格都未能歼灭,又凭什么去打还在整顿的维斯安特军队呢?

他的想法是自己去打维斯安特女王,因为据说她要御驾亲征,剩下的第四军前去截住普兰卢茨的西部军队,我们在陶茹[5]击败了维斯安特的军队,但对方损失并不算太大,凭借着我们的英勇,对方比我们损失多两倍的人,大概是这样。

那个时候,才八月二十四日,不过令人害怕的终究到来,我们的第四军在对方费迪南德一世的指挥下,人数相当却吃了败仗,居然抛下了两千具尸体,不得不退去阿尔克曼特镇一带,我们也快速行军,赶在九月一日折返到他们的周围。

事情在这尚有挽救之机,我们派出的侦察部队打探到,国王带来一万两千人,与他的部下会师也才三万二千人,这一看来我们人数还有约四万三千人,国王的蓝色火枪手,我的弟兄们都在大人麾下看起来算是好多了。

和我认识的队友寒暄之后,大人委派我做传令兵,携带两名火枪手备用。我在他们帐下听令行走。

闲暇之余,塞拉吕耶大人问了我的看法,我比较一番觉得他的做法比较好,在国王赶来之前,应该尽快击溃西部军,这时候再去击垮女王也不迟。

不过以他这种大人物,能够和我们坐在一起吃早饭,已经是很幸运而荣幸的事情。他没质疑我们的忠诚,拿小刀割下奶酪咀嚼,衔着面包看取汇报。得知对方的先头部队已经到达卡尔夫里茨村,一个纵队集团六千人的兵力。

我受命令去赛里斯瓦帐下给与侦查情况,但他此时正和将领们开宴,门卫接过大人的信以后,就没有下文。大人听到这样的回复之后,直摇头,又亲自找他游说,如果此时能将普兰卢茨人赶出他们预先占领的高阔地,事情也许就不会这么糟糕。

那倒是,没有如果,否则我也就不会在这里了。九月二日,战前一天,我们的纵队集团迅速靠近前方,与其形成对峙。但当时,他们也只布置了一万多人的前锋部队,你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我和大人在前线坐镇,上过军事理论课程,我就不废话了。

重点是,对方的优势在不断增大,为此我和大人好几次催促总司令,要以先头部队迅速包围这片高地,需要一万人,甚至八千人,多派两个团和十门十二磅炮,这事情就能结束。

军里面众所周知,塞拉吕耶大人的进攻触觉非常敏锐,只需要一个晚上,到第二天日胄一点事情就解决了。

为了充足的理据,我们不断靠近高地前沿,那边的巡逻部队也不少,有三百号人,还有骑兵一百人。但大部分尚在休息整顿之际,看上去十分疲乏,这岂不是大好的进攻机会?

倘若我们的第四军能够回旋一大圈,切到对方的后背,也就是高地山脚方向——北方,即便国王费迪南德诡计多端,也马上知道我们围点打援,到时候再进攻就极其不利了。

直到月狩十二点半,才得到又一个纵队集团与我们会合的消息。

可是对方已经整顿完毕,更要命的是,对方国王的军队,如潮水般向我们袭来,他已经得知我们的位置,不得已,我们只能尽量后退,尤其是看到我们都是精锐之师,在太阳又升起的时候,派出骑兵不断袭扰我们。

我们从未想到,这场战役就是对方向我们进攻的第一声炮击开始的。

斜阳升起,亮面全身炭火燃起的橙照在我们脸上,火炮被它们蹭得噌亮。

大人骑上马,挥舞军刀向集合的士兵们高声疾呼:“先生们,这次的战役如果输了,我会亲自向国王陛下请罚,但既然战斗开始了,请务必以狮鹫之名奋勇作战。”

大家群情激涌,丝毫没有因为炮击和人数劣势而胆怯,我甚至看到被炮击看到断掉手臂的人,他依然忍痛与众人咆哮:

“vayaelereloi!(国王万岁!)”

我走去看他,因为断臂之痛,他瘫倒在地,只能咬着牙用枪托,大家扶着他回到救护营帐中治疗,他跟我说:“无论如何,哪怕最后大家并没有赢,也要保全性命。”

我已经没时间灰头土脸,不断奔赴到不同的团部去传递命令。依托我们身后的农庄,这大概可以阻挡两到三个小时左右。普兰卢茨人并没有打算把全部兵力压出去,而是要等待主力的到来。

大人传下来的命令很直接,他道出了对方的意图:“好,现在诸君,我们要至少撑住他们三小时的进攻,他们现在正诱使我们的主力被拖垮,就像砍木头一样逐件消灭。”

现在我们变成被围点打援的,黑漆栅栏逐渐在农庄的周围划成半圆。

我能见到他们先头的骠骑兵,大人赏给我一个小型望远镜,看到第6骠骑兵团,草地上没刮起多少尘灰,黑压压一片,旁边还有一个骠骑兵团,灰褐色外套,带着海狸皮帽,走势相当难看,应该是还没多少训练的自由骠骑兵团。

随着小跑阶段已经结束,他们开始快步奔袭,马刀抽出并栋在腰腿之间,尚算整齐。这种烈度的对阵不必要派近卫部队去凑热闹,第十二和十四团足够让他们被倒打一耙了。

“alénoi,áperséta!(所有人,准备!)”

率先喊口号的,是父亲的朋友阿尔比斯,据说他们除了铁栅栏,还有一个名字——“风的向导”。

虽说他们带熊皮帽,可移动却不逊色,也形容他们的子弹在风的引导下随时能够扫清一片敌人。

——到日胄一点半为止的描述完——

亨利抽出腰间水壶,朵颐一口,又问:“问你们一个问题,现在的火枪能在多远地方准确打中一个人?”

“一百弗仗?”莫林试探性地回答。

亨利却不肯定:“那太远了。”

拉特利耶仔细琢磨思考,回忆起黑色庄园里的闲话,“劳斯丹德大人好像说过,带刻线的才有一百弗仗,大多数时候,燧发枪手用得都是不带刻线的枪管,所以效果要大打折扣。”

“我能说吗?”普利特嘴担着草呢喃。

大家都把视线看在这个布衣市井身上,现在他穿的衣服总算是体面得多。

他说:“我用过枪,枪管是滑的,一百弗仗以后不是打不着,不过预判就很难了,打鸟的时候,七十五弗仗也得看运气,只要稍微描个大概,鸟肉能塞牙缝,五十或六十弗仗可就准很多,这个距离能打中苹果。”

莫林看外两眼,森林除了他们以外的确没有人影,这才放心说:“可你知道狩猎不是什么好说出去的事。”

普利特语气有点强硬:“我不怕死,劳斯丹德大人默认我打鸟的行为,可也劝告我,不要让外面的贵族看到我的枪,这可要坐牢挨鞭子的。”

亨利很调皮,“听到这话我也没了眼睛,诶,什么?”

大家都大笑起来,善意洋溢在人影的周围,在这里只有惬意的凉风,清香草味掺杂的空气和时常窜出的鸟雀。

只有道格在一旁抄录,亨利从后面喝住他,立马就把笔抛到不知哪去。

“拉兰诺斯好像不缺几个欠打的人,亨利!”正要一拳锤到他脸上,面前的火枪手拿捏得住,本来查翁男爵就没用几分力,就是单纯想揍自己的异姓兄弟。

“别顾着写嘛。”他的笑容令人勾起想捏又不能拒绝的欲望。“道格,你知道的,我们是兄弟对不对,回头我给你抄一份好不好?”

“可以……”查翁男爵顺手拾起笔来,“你会说话算数吗?”

亨利干脆给史聿官抛白眼,有些小气:“我算是白给你写这么信了。又不是写嘘寒问暖,这些东西我冒着被敌军俘获的危险,有本事你自己去普兰卢茨自己找。”

“不是,我有自己的顾虑。”他将自己的签名递给亨利。

拉兰诺斯的少爷眼睛有些沙烁之苦。

——普兰卢茨卡尔夫里茨村,王政六百九十四年九月三日日胄一点半——

马蹄声连绵不绝,像是涨潮激涌的浪花,棕毛杆子像不断考前摇晃的褐色甘蔗林,耸立而迅速。

我的马嘶鸣一声,目光朝向正要挥舞直剑的阿尔比斯。

两个团的士兵纵列较厚,有三四层之多,采用跪射阵型,已经等候多时。

“azody!(瞄准!)”

我听到枪架子嗦落时候,硬木和铁零件摇晃的声音,齐刷刷地,像是奏曲一样。

马刀的弯刃,高举尖上刀锋犹如鱼钩,妄想勾住农庄前沿的我们,这遥不可及。

“férz!(开火!)”

他的甩剑姿势并不像平常军官般竖劈,而是由左下角甩开到右上角,就如我们形容的风。

燧石敲打铁片的轰鸣,随着喷涌而出的白雾划开一阵线,褐色甘蔗马上折断一大轮,伴随呻吟和惨叫,有些人摔着马卷倒在地,又试图爬起来,不料又来一轮射击,。

由于暂时还不需要被传召,我亲眼目睹近千匹马的退潮。枪声时断时续,依旧醒目。阿尔比斯还备好四门四磅炮,故意装填霰弹以等候近距离轰击。

所谓“我们能制造雷霆,一切皆如惊骇般颁布死亡之令”,这便是炮的威力。

我在远处看着炮的操作,还没有近距离看这种场面,马儿因此太过刺激,要把我抬起来扬到半空中。

不一会,我就见到马群里划开几道凹陷,看到很多脚面朝天之后瘪下的双脚,动弹不得。

可第十二团和第十四团的火力就没停过,才一百弗仗倒下来的骑兵得用多少被轰击的阵亡我军士卒手脚数的清楚呢?

他们支队的旗手被我们削了活气,早就拿不稳了,不过并没有人去拿,准确来说,也拿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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