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荷夷挑衅】(2 / 2)

8月初7日,尼德兰船队middelburch号也前往澎湖巡检司,bleyswijck号从巴达维亚前来中左守御千户所支援。

8月初8日,尼德兰人使用的一艘大明商人帆船受到了明军8艘船只拦截,但因是大明商人帆船,所以并未受损失。

8月12日,尼德兰船队Salm号、weesp号、boucaspel号、Kemphaen号相继前往中左守御千户所进行第二次攻击,均遭到了明军反击,因此没有获得任何战果,反而让尼德兰人受伤5人。

8月14日,50艘明军船只在金门守御千户所岛西边,80艘只在金门守御千户所岛东边,进行监视尼德兰船队,并使用7艘火船对weesp号攻击未果,7艘火船全数遭尼德兰人击沉,尼德兰船队损失1人。

8月17日,尼德兰船队Venlo号装载掠劫到的货物前往德川幕府(日本)。

8月18日,40艘明军火船攻击尼德兰船队,在尚未贴近前就被尼德兰船队发现,并率先攻击未成逃离并自行引燃部份火船,尼德兰船队追击并击沉了18艘明军火船。

其中尼德兰船队balam号以及三艘大明帆船,前往澎湖巡检司拦截自马尼拉回国的大明商船。

8月22日,尼德兰船队warmont号及brouwersheaven号前往澎湖巡检司,尼德兰人当即又派出了Salm号,Kemphaen号及一艘大明帆船前往斗美村进行掠劫,因触礁使得大明帆船沉没。

8月27日,尼德兰船队从中左守御千户所湾口转移至漳州府河岸停泊。

8月29日,7月至海盗根据地交涉的使者返回尼德兰船队,表示大明海盗:刘香、李国助,正式同意联手。

8月30日,尼德兰船队oudewater号自巴达维亚到中左守御千户所附近的汇合,尼德兰军船队开始转移到漳州府川陵山海域。

8月31日,尼德兰船队派出Salm号、boucaspel号以及3艘大明帆船,在加上海盗们支援的5艘大明船只,夺取铜山守御千户所港口的商船,导致尼德兰船队与明军发生冲突,以尼德兰人胜利。

成功夺取了大明商船和货物,并烧毁掠夺铜山守御千户所以外的船只跟村落。

9月初2日,尼德兰船队oudewater号离队前往德川幕府。

9月初5日,尼德兰王国荷属东印度公司驻台湾府总督在铜山守御千户所港口避风后,不忘强盗本色,顺带攻击铜山守御千户所一带,抢了一些牛、猪、鸡。

9月初8日,尼德兰军队从川陵山上陆地掠劫时,受到了明军围剿,尼德兰5人受伤。

9月13日,尼德兰船队Kemphaen号被暴风吹离船队。

9月14日,大明海盗2艘船只与尼德兰船队合流,并带来郑游击将军在福州府以及泉州府河集结火船的消息。

9月16日,明福建总镇巡抚:邹维琏,前往福建都指挥使司进行调兵,并任命明延平卫游击将军:郑芝龙,为〈前锋〉、明福州府南路副总兵:高应岳,为[左翼]、明泉南游击将军:张永产,为「右翼」、明澎湖巡检使:王尚忠,为〔游击将军〕、明漳州府副总兵:刘应宠,与明漳州府左参将:邓枢,两人为{中军}分别对尼德兰船队的军力进行部署。

其中明延平卫游击将军兼前锋:郑芝龙,自行出资购买斯图亚特王国(英国)火炮加装于明军船只,而尼德兰船队再次前往漳州府河岸停泊。

9月18日,海盗派出6艘船只与尼德兰船队会合。

9月19日,尼德兰船队再次前往川陵山海域停泊。

9月22日,朝堂之上明毅宗信王崇祯帝:朱由检,得知荷兰红毛夷在大明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沿海烧杀抢掠,对此十分不满,他立即下令升明都察院福建道监察御史:路振飞,为〔福建总镇巡按〕负责查办。

同时明福建总镇巡抚:邹维琏,也接到了朝廷圣旨要严令惩荷,因此明福建总镇巡抚便飞谕各地文武将吏,不许再谈[互市]二字,要誓以一身拼死挡夷。

10月初2日,尼德兰王国荷属东印度公司驻台湾府总督派出weesp号、tessel号前往暹罗国(阿瑜陀耶王朝),而大明海盗:刘香,船队12艘帆船则抵达尼德兰船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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