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酒吧,坐落在这海湾小镇中最阴森可怖的角落。
混混,强盗,罪犯,夜不归宿的陪酒女郎。烂醉如泥的酒鬼为了一包烟大打出手。赌徒们因为不服气一场小筹码的赌局,把对手的头狠狠按在一堆尖锐的玻璃渣上。
这样的场面对混迹于这里的人来说,都是稀松平常的家常便饭。一点点下酒菜一般的谈资,并不值得他们特别在意。
他们在意的,是那些被保镖簇拥着从豪车下来的老板,是那些帽檐埋低,雇了几个私家侦探保护自以为天衣无缝的明星。
他们来到深水酒吧,并不是为了寻欢作乐。而是为了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
是啊犯罪者的天堂。城市最阴暗之处所滋生的那些腐臭和罪孽,无一不激发着那些人类本性中最恶毒最卑劣的成分。只要在这里呆着,耳濡目染之下,你就会理所当然地觉得
好吧,看来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样。
所以在这里,你可以放下一切担子。你没什么不能做的。也没什么不能谈的。
偷税漏税,权色交易,情报公关买卖,金钱贿赂与市场操纵。这些在平日里为那些自诩清高之人所不齿的罪行,在这里被一视同仁。
阿尔德里奇在来到这里的那一瞬间就明白了,父亲堕落成那个模样的原因。
跟这些家伙混在一块只需不超半个星期,你就一定会从一个原本兢兢业业踏实上进的人,快速沦为小镇的毒瘤和败类。
他产生了退却的冲动。如果有朝一日他必须得融入这样泛滥着冲天臭味的环境,跟这些恶棍打交道的话,他宁愿自杀了结此生,至少灵魂还有个栖息之地。
但可惜的是自始至终,他的出发点都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既然是为了祖父,大脑就会不断告诫阿尔德里奇说:“为了他忍一忍吧。他为你忍了一辈子,你也该为他做点什么。”
近乎是一瞬间,就感觉失去了再去挣扎和纠结的理由。
所以,踏过潮湿阴冷的小巷,在一群不怀好意的警惕目光下,阿尔德里奇进入了暗街。醉鬼们彼此重叠在一块,躺了一整条排污水渠,浑身都被淤泥侵染,散发着难以驱散的恶臭味。
而打手,恶痞和流氓们正在乐此不疲地斗殴和赌博。彼此厮杀和殴打所怒吼出的咆哮声,与疯狂下注发出的兴奋的呼喊和尖叫声一起,混杂在腥腐的冷风中扑面而来。
面对这种血肉横飞,他们无人感到胆寒,却只是更加兴奋。
而至于他们下注的内容,无非只围绕着一个话题:
“最后有没有人能活下来?有的话,是一个,还是两个?”
有的人押一个。被一通嘲笑。
有的人押两个。被一脚踹到醉鬼堆里。
有的人押三个。压根没人理他。
只有押“无人幸存”的人,才会被这些人欢笑着左呼右抱。
而杰弗瑞·斯宾塞,无疑就是下最大的注押最后一种结局的人。他的花衬衫在人群中分外显眼——全副武装的黑衣人在他身后蹲守,而一群穿着暴露,身材窈窕的模特美女,正如望着英雄般崇拜地膜拜着他的英姿。
“这些金子全部投进去。听我的。不可能会有人活下来。”
男人非常得瑟地这般说着,把一堆灿烂的金块如丢垃圾般,扔到了竞猜主持人的面前,惹得后者一阵颤抖的眼红。
“我玩这一套,还从来没输过。斗殴局一开始只会是拳打脚踢,但打到最后大家都会杀红了眼,为求自己自保,什么狠家伙都会用上。不把对方打得断了气绝不会罢休。”
“因为人这种生物,是会无限放大自己的恐惧的。忍耐的情绪有其极限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