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我让肉摊帮忙切好,直接在锅里炖上,等回来了就能吃,回家后再炖怕是不好熟。”
余婶插话道,说的也有道理。
“那也行,带个砂锅去铺子里,猪蹄上面的毛一定要拔干净,用火烧也行,不然吃的时候扎嘴。”
贺宣喜欢吃猪蹄,不喜欢猪蹄的毛,要是处理不好,吃到一半的时候吐出来,很倒胃口。
啃完一个梨子,贺宣又喝一碗羊奶,肚子已经饱了。
羊奶除了长高,可能还有美白的功效。
今年夏日贺宣每日上学,皮肤都没变黑,不像刚来那会儿,一个夏天过去,都没法看了。
小竹画外音,那都是我的功劳,每日都给公子戴斗笠,免得晒晕。
还有前年大热天的去捡石头,今年都在学馆里读书,能一样嘛。
家里的小羊已经开始吃草,羊奶喝的就少了。
有粮哥每日还是挤两回奶,小羊不喝,母羊的奶就多了。
贺宣胃口有限,谢端不是很喜欢羊奶,就让家里大家都尝尝,这东西不好放,天气热,挤出来没多久就会变质。
余叔余婶喝羊奶的时候,还有些喝不惯,奇怪公子怎么会有这种爱好。
羊奶有些腥膻,加上华夏民族大部分人都是不怎么爱喝奶制品的,家里几个人都是不忍心浪费食物,才喝下去的。
后面除了有粮哥不排斥羊奶,只剩下余叔,要是挤多了,就硬喝,纯粹是看不得煮好的羊奶被倒掉。
第二日,贺宣兴冲冲的回到铺子,想着余婶炖的猪蹄应该好了,难得有胃口。
果然,到了铺子,就闻到一股香味,炖猪蹄的砂锅炖了一个下午,猪蹄的胶质都煮出来了,就算没看过,闻着味道就知道差不了。
“公子,今日铺子里炖了一锅猪蹄,中午好些客人都以为是卖的,想要加个猪蹄,这个铺子里能卖吗?”
于五郎中午被好些老主顾抓住问了几次,不过这是自家公子吃的,不好卖出去,但是这么多客人想吃,铺子里再加一样吃食也可以啊。
“这样啊,你们忙的过来吗?”
贺宣问道,米粉铺子加些卤味倒也不是不行,要是客人喜欢,直接在米粉上加菜,或者单点都行,就是担心这个费功夫。
“炖猪蹄要不了多少时间,早上空的时候就炖上,在锅里一直煮着就行。”于五郎不觉得有多麻烦。
“那定价方面,你想过吗?”贺宣问道。
一只猪有四个蹄子,但是一个客户肯定买不了一整个猪蹄,就会切开来卖。
“今日买的这个猪蹄,上面连着肉,花了八十文,煮了一整锅,要是切成巴掌大小卖,一块五文钱的样子。”于五郎确实有思考过这个问题。
“那就试试吧,不过肉价贵,开始不要买太多,明日先炖一锅试试,还有,跟肉摊去还还价钱。”
一块猪蹄五文钱,其实并不挣钱,而且买的人不多,猪蹄比米粉还贵些,贺宣还要承担亏本的风险。
不过米粉铺子一直在肉摊上买肉,要是再加些猪蹄,已经算的上是大主顾了。
夏日里买猪蹄的人不多,猪肉也不好放,有时候肉摊掌柜只能降低价钱。
于五郎表示知道了,小竹和余婶他们已经把砂锅这些端上驴车,准备回去了。
路上,小竹说起了今日铺子里客人被余婶炖的猪蹄吸引,一个个来问怎么卖的。
“刚说了不卖,后面进门的客人闻到味道,又问起是不是出了新菜,要尝尝。”
说的余婶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自从进了县城开始炒米粉,余婶的手艺被好些客人夸奖,现在炒菜更是有模有样。
要是铺子里有客人说起哪家菜好吃,怎么做的,余婶还会竖起耳朵听一听,自己空着的时候也试着做。
现在又被小竹表扬了,更加高兴了,脸上的红晕不知道是热的还是激动的。
回到家里,有粮哥今日不在家,去沙岭村了,母羊也一起去了,估计要明日才回来。
母羊配种,还要给公羊一份礼,毕竟小羊的归属权是贺宣家的,但是公羊出了力气,自然要带些吃食感谢下。
余婶把砂锅炖上,很快就咕噜咕噜的响,贺宣在屋后的房檐下写字,这边阳光都被屋子遮住,偶尔还有阵微风,比屋子里舒服些。
红烧油炸上午在屋前的房檐下躺着,下午就在屋后房檐下吐舌头,天气热的,狗都不爱动弹了。
贺宣也不爱动弹,骑马都不学了。
主要是夏日马匹味道也大些,毕竟马儿也是要出汗的,要是在外边学骑马,还招蚊虫。
村里的蚊虫就算不咬你,一大片的跟在你后面,黑乎乎的,也有些吓人。
就算贺宣带了香包也挡不住虫多势众。
牲口棚这一块更是每日都要清理,家里鸡养了不少,夏日最容易得鸡瘟了,余叔从山上挖了些草药,跟饲料一起喂鸡,说是可以防鸡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