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端三人骑着马回来了,本来山上是不好骑马的,但是山上的作坊要运送东西,硬生生走出一条路。
谢端也就不用每日步行,改成骑马上山。
黑岩山的几个路口也有人把守,贺宣没去看过,听余叔他们说,村里人也不让往山上走。
这座山如今都在谢端名下,除了贺宣那二十亩地,剩下都被包圆了。
贺氏族人过了六月,正常上工,劳役已经结束了。
村里人倒是没啥意见,毕竟比起那些外出修路的,村里的待遇算是很不错了。
离家近,就是要干些活累活,挖泥炭脏了些,却不怎么需要技术含量,中午还能回家吃饭,比起往年好多了。
谢端擦洗后,来到屋后坐下,这边有两个位子,一张书桌。
“小四,我月底要回京一趟。”谢端突然开口说道。
“啊!哦,那,那要准备些东西吗?”
贺宣一开始有些惊讶,谢端在村里呆了小半年了,自己都习惯了回家有这么一个人,但是这里到底不是他的家,总是要走的。
“现在还早,这次回去,估计要过好些日子才会过来。”
冶铁技术有了进步,这段时间运送到辽阳的兵器却还不够,边境的鞑靼人虎视眈眈,谢端每日都去山上,想加快进度。
但是自己出来已经四个多月了,中秋节肯定要回京一趟,京城也有些事情要周旋应付,得等到重阳之后,才能出来。
“好,那我在家等你回来。”
贺宣听到谢端还会回来,暗自高兴,三哥做的事情对于这个社会都有些重要,自己不够了解京城的事情,还以为他走了就不会回来了。
“谢叔他们都会跟我一起回去,不过城里庄达留下,你要是有事情,可以去找他。”
谢端让贺宣不要客气,城里的宅子也可以去住。
谢端指导了贺宣的字,写了一会儿,被猪蹄的香味绊住,停下了笔。
“晚上吃什么?这么香。”
“炖猪蹄,今日铺子里好些客人都问这锅猪蹄卖不卖,多亏小竹他们护着猪蹄,闯出重围,不然你就吃不到了。”
贺宣俏皮的把铺子里的场景说给谢端听。
“那我得多吃些,不然对不住余婶的手艺。”谢端配合道。
晚饭有了猪蹄,剩下几个菜色就清淡些,都是菜园里的蔬菜。
贺宣加了一块猪蹄,肉都炖烂了,夹起来猪皮还duangduang抖了两下,赶紧把碗放在砂锅边上接着,担心再掉回锅里。
猪蹄一口脱骨,贺宣咬了一口,嘴巴边上糊了一圈胶原蛋白,都不需要细嚼,直接咽下去了。
吃了两块肉,终于知道了铺子里客人的感受,辛苦他们被香了好一会儿,最终猪蹄都到自己碗里了。
谢端吃的比贺宣还多些,不过一个砂锅呢,就算小竹和谢恒他们装出来一些,还有不少。
贺宣用汤汁拌饭,夹些蔬菜在上面,搅拌均匀,一口下去,米香肉香,蔬菜清爽,实在太好吃了。
一碗饭呼噜呼噜就下去了,这汤汁太下饭了,吃两口菜解腻。
贺宣添了一回饭,谢端加了两回,后面贺宣就吃着蔬菜,看谢端干饭。
这个子跟饭量难道呈正比的嘛,贺宣心里泛着嘀咕。
有粮哥带着母羊回来的那一日,还给贺宣摘回来一些野果。
“公子,我在路上挖了些地果,红彤彤的,抿甜,你快尝尝。”
有粮哥说完跑去厨房,把地果拿出来。
贺宣看了这果子,自己不认识,手指头大小,表皮还有些疙瘩,有粮哥挑了一个大的给贺宣。
“这个大的肯定甜,把皮扒了吃。”
有粮给贺宣示范,把地果的表皮扒了,直接吃就行。
里面的果肉是乳白色的,中间有一颗颗的籽,成熟了后像是蜜一样的颜色,确实清甜。
“这个好吃。”贺宣把剩下的一半也吃完了,夸奖道。
“我挖了一斗笠,这些都给公子吃。”
有粮哥高兴道,在回来的路上,看到地果滕,但是这个滕下面不一定有地果,余有粮也没在意,可是母羊不肯走,拱着泥土,就看到了地果。
余有粮知道这个野果好吃,就把附近都挖了一遍,找到满满一斗笠,除了给自家妹妹留了些,剩下的都给贺宣了。
贺宣吃了几颗,要是外皮有些青色,捏起来硬硬的,就是没有成熟,果肉没啥味道。
最好的是淡红色的,果味清甜,要是一捏就软的那种,就有些烂了。
“母羊还好吗?”贺宣问起羊妈妈的状态。
“还行,这几日给母羊多喂些精料,过半个多月就能看出来母羊是否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