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的剑若流星一般耀眼,高指苍穹。这烈日当空,透亮的剑暗红的芒在空中光彩夺目,血从剑锋上滑落,而迅捷无比的黑鹰却已经斩成了两截。
原本的惊呼声消散了,众人如看鬼魅一般的看着裴。
黑影的来势骇人,但裴的那一剑更是可怕到极致!
眼力不好的人,甚至都看不清楚裴是如何出剑,什么时候出剑的。但越是眼力出众,看到的那一幕越是惊人。在场的大多数人都擅射箭,眼力绝佳,多数人都看清了那一剑。
黑鹰的来势极快,他们连射箭都来不及,而裴却在黑鹰离他还有不到一丈的时候,从容拔剑,挥剑上撩。他的剑自下而上,如光似电,从黑鹰的尾部切入,将黑鹰斩成了两段。他不是用剑正面迎击黑鹰,枕戈待旦的将黑鹰斩杀,而是后发先至追上了黑鹰俯冲的速度,将黑鹰斩成两段。
速度精准自信胆气缺一不可!
“好!静远兄的神剑,无愧天下无双!”李隆业为裴捏了一把冷汗,此时抚掌大笑,他并没有看清裴是如何斩杀黑鹰的。只是瞧着,裴长剑出鞘,光芒一闪,黑鹰就如雹子一样,分左右落在地上,砸出了一个小洞。正所谓不明觉厉,越是看不懂越是厉害。至少李隆业是这么觉得的……
娇陈见裴潇洒从容的收剑回鞘,眼中闪着点点异彩,关于裴厉害的早已传遍长安,但他极少在众人面前施展武艺,真正见他剑术的人并不多。今日见他人剑一体那股从容自信,也不由心生念想:若我未来夫君也有这般风姿,那该多好?
她尚且如此,何况周边花痴少女,一个个露着迷妹的眼神,只恨不得要投怀送抱了。
至于地上的冯源看着已经斩成两段的黑鹰尸体,整个人都呆傻住了,泪珠滚滚而下。吐蕃人崇尚雄鹰,他们对于雄鹰的向往超越一切,甚至人死之后,选择天葬的方式,以血肉殉喂雄鹰。正是因为对鹰的崇拜,吐蕃人了解鹰也擅于驯养鹰,他们将鹰视为兄弟同伴,将它们看的跟自己的性命一样重要。
但是高高在上的雄鹰却让眼前这魔鬼一剑劈成了两截,望向裴的眼神充满了恐惧:突然他脑中闪过一丝念头,黑儿不应该在长安,怎会来此地?余光一瞄,果真见黑鹰右腿上绑着一个小竹筒。小竹筒是绿色的,落在草地上与野草同色,是以尚无人察觉。他哭喊着扑向了那黑鹰的尸体,悄悄的将小竹筒结下,藏入怀中。
娇陈突道:“这鹰是送信的,信给他收起来了。”原来娇陈身在青楼,阅人无数,极擅察言观色,也是凭着这一天赋,她才能避过多次危难。冯源神色细微的变化,让她察觉出来了,以她所在的那个角度,正好可以看见冯源的小动作。
裴自不疑娇陈说谎,给王小白使了一个眼色。
王小白将冯源按倒在了地上,搜出了小竹筒,将小竹筒双手递给了裴。
裴伸手接过,取出了竹筒里面的小布条,看着鬼画符似地诡异文字,有些傻眼,望向四周道:“你们谁懂吐蕃文的?”
见四周无人回应,也知他们中原文化四海闻名,若非特殊情况,谁也不会去学劣等的吐蕃文化,裴将手中的信丢给了冯源道:“看看,写什么。告诉我,也许我能饶你一命。”
冯源屈辱的捡过小布条,看着布条的内容,眼中不由自主的露出丝丝震撼,他猛地大张嘴巴,将布条往嘴里塞去。
剑芒却是一闪,冯源的手臂应光而断,血柱喷射。
裴出剑回鞘,没有半点的犹豫迟疑:他根本就不指望冯源能将内容告诉他,只是想从他的表情分析这信重不重要。
结果显而易见!
将小布条捡起,裴道:“谁知道这附近最近的城镇是哪,这小布条的内容,不简单,我想早点知道。”
这时杨矩的好友刑部侍郎方德道:“杨矩他最早是鸿胪寺少卿,因精通吐蕃话,授命负责送金城公主入蕃。他应该识得吐蕃文字。”
裴瞧向了李隆业,他负责围杀吐蕃细作,杨矩以及他的手下皆由李隆业看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