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我家的祖先是很有势力的大地主,到晚清时已经衰落,大地主的后代变成中地主。清朝皇帝垮台时,我的曾祖父是个小地主。
曾祖父有四个儿子,我祖父排行老三。
曾祖父在村中央建了一个小杂货店,经营盐、酱、醋、胰子、洋火、油灯、煤油、窗户纸等生活必需品,也有烟、酒和豆油、芝麻油等奢侈品。
小店大受欢迎,受到乡亲们称赞。曾祖父资金充足,及时添货,还增加新商品,小店很红火,曾祖父心里乐滋滋地。
他老人家没有考虑到经营方式潜在的危机。乡亲们都是赊账,年关时结账,就像两千多年前刘邦在乡里小酒馆喝酒赊账一样,这种经营方式代代沿袭。乡亲们买时大多是急需,偶有消费冲动,结账时手里或没钱或钱远远不够,要求继续赊账,明年一起算。
曾祖父的账记得清清楚楚,过年前让三儿子也就是我的祖父拿着账本挨家收钱。其时我祖父只是个小孩子。
跑了好几天,只收回一点钱。曾祖父没有埋怨三儿子,第二年继续经营,只是小商品的品种少了。又到年关,还让老三挨家收账,收回来的钱比去年更少。曾祖父将小店关了,账本当了做饭的引火纸。
祖父成年后,曾祖父给他娶了媳妇。不久后曾祖母病逝,曾祖父把家给儿子们分了。我父亲出生时,我四爷爷刚满两岁,我祖母用乳汁喂养两个孩子。我四爷视他的三嫂如母。很多年以后,在一段时间里,为了让他的三嫂及时享用美味,他不得不在晚辈面前忍气吞声,这是后话。
祖父小时候过的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上了几年私塾。曾祖父没要求他深造,他也没主动追求。他的身体不够强壮,不愿意干农活,轻松地度过了十几年的童年和少年时期。
结婚是祖父的生活由富变穷的转折点,是他的苦难人生的开始。
男大当婚,他不能不遵从父命娶了比他年龄大的杨家姑娘。娶媳妇过农家日子本不是他的人生追求,更何况他一点儿也不喜欢媳妇。
杨家姑娘身高力大,性格刚烈,来自于非同一般的人家,不是他能惹得起的。虽然法律规定丈夫可以任意打老婆,然而现实明确地告诉他绝不可以。媳妇平时说话的声音比丈夫的声音大,在反驳丈夫的错误言论时更加宏亮,很可能被人听到,所以夫妻之间很少说话。
祖父过得不好,却无力脱离命运给他安排的生活轨道,只能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十几亩沙土地全靠夫妻二人耕种,这是他老人家不堪承受的重负。
祖母的娘家在奇连屯,与郝白土相邻。祖母比祖父大两岁或三岁,个头甚至比祖父高。虽然裹了小脚,但只是表现在步态上,没有影响到行动,包括下地干农活,家里家外都比祖父强,于是自然而然地表现出强势,这是祖父很难接受却又不得不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