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回来了?”
声音柔和,那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个子不高不矮,充满了童真的活力。
她的头发黑亮如墨,通常都扎成两个丸子头,让人一看就忍不住想起春天的花朵,娇嫩而活泼。
眼睛明亮如星,闪烁着无尽的好奇与欢喜,脸蛋红润可爱,就像一颗小苹果,充满了健康的生命力。
衣着充满了汉代的风韵,她穿着的是一款简洁的缃色褶子裙,裙摆在膝盖上方,显得利落而得体。
上衣是短小的交领襦,衣襟上的镶边线条优美,花朵形状的银扣子整齐地排列在衣襟上,别致而精致。
外披一件浅色的绣花纱衣,轻盈透气,更显得她的小脸红润可爱。
鞋子是布制的,鞋面上绣着精致的花朵图案,走起路来轻盈如风。
虽然还带着孩子的天真烂漫,但已经能看出小大人的模样。
看见刘瀚回来了,她笑着迎了过来,眼中似乎有小星星在往外散发光芒,让人看了就忍不住喜欢。
“叫公子!”
刘瀚还没有上前,这丫鬟就扑到他怀中了。
“呀呀,小心些,怎么哭啦?”
感觉到自己的胸膛有些湿润,听到低微的抽泣声。刘瀚捧着她的脸,轻轻的擦拭她眼角的泪珠。
小桃红摇头,破涕为笑,“没有,奴家就是高兴,奴家好想好想公子呀。”
她是刘瀚最宠爱的丫鬟,也是刘瀚目前唯一的一个丫鬟。
刘瀚十岁那一年,在街头遇到了6岁的她,那时候的她卖身葬父。
卖身于富贵人家这种事情,在后世可能看不到,但在古代是非常常见的。
在古代,生产力低下,吃不饱是常有的事情,所谓的盛世,也只是少有人饿死,大家都能勉强吃饱罢了。
一旦遇到天灾人祸,干旱,大雪,洪涝,飓风……亦或者生病了,普通人家只能卖儿卖女。
这还是盛世,若是乱世,人不如狗。
巍巍皇权,戚戚草民,所谓草民,野草一般卑贱。
史书上是不会留下他们的名字的,只是最多留下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某某地大旱,人相食,或者某地发生大战,多少人死。
在浩瀚如云的历史中,这些人不过是千万数字中的一个,厉害一些的,能在史书上留下一两行字,那边已经超越太多人了,古人也如我们一分一秒的流过。
可他们的一生往往在史上只有短短的一行字,甚至不配有记载,只能永远消失,没有任何人记得。
若是没有刘瀚的出现,这丫鬟或许被冻死街头,有或者被卖入青楼,然后如野草一般卑贱的消失在历史长河中,没有任何人记得。
或许是冥冥中的注定,或者缘分什么的,刘瀚买下了她,她的命运便不一样了,永远和刘瀚连在一起了。
从此,他便有了一个小丫鬟,他给她取名小桃红,教她读书识字,他把她当妹妹。
“公子,累了吧,我去给你烧洗澡水。”
“饿了吧?我给你做了好吃的。”
12岁的小桃红,开始忙碌起来,她是极其勤快的,但刘瀚往往舍不得她这么忙,可她就是不听,她好容易满足的,有时候因为刘瀚的一句话就能开心几天。
“不用忙了。这个是阿伊妹,以后也和我们住在一起了,过两天,我在去找几个丫鬟和仆人,你公子我现在是辅国将军了,找个更加大的房子,要些仆人,不然丢脸的。”
这个时候,小桃红才注意到刘瀚身后的阿伊妹。
“她的脸?”
此时的阿伊妹,脸上长满了痘痘,看着远远没有以前好看了。
小桃红暗自嘀咕:“前面比我大,比我高,皮肤白,公子喜欢这样的?可脸上有痘痘呀,是不是得病了?”
“没什么,过几天就会好的。”
阿伊妹仔细的打量起眼前的小桃红,也是难得一见的美人胚子。
她以为刘瀚会有好几个仆人丫鬟的,结果只有这么一个。
“你都没有其他奴仆的?”
“没有呀,小桃红,去给阿伊妹弄点吃的来,他估计饿了。”
刘瀚向着小丫鬟吩咐起来,随即拉着阿伊妹进入了房间中,掏出一个红色的药瓶来。
“我的错,不应该给你擦薏米花汁的。”刘瀚从药瓶中倒出白色的粉末,轻轻的给阿伊妹擦了起来。
“我自己来吧。”
“别动,我来。”
刘瀚有些歉意的说道:“我没有料到陛下完全召见你,若是见到你,估计可能被你美貌吸引,我大概是自私的,想把你占为己有,就这样做了,这药是我特点买的,涂抹上以后,过几日应该会好一些。”
原来,刘瀚怕汉武帝见到阿伊妹的美貌,一不小把她纳入后宫,就给她涂抹了一种叫薏米花的汁液,这种也挺有弱毒,会让人皮肤过敏,起痘痘。
阿伊妹摇头说道:“你太看得起我了,你们大汉的陛下应该不会喜欢一个匈奴女子。”
“我也是以防万一,谁让我比较喜欢你的,你又长得这般漂亮。”
“你们汉人也这么直接的吗?”
“别人不管,我就很直接,人生不过七十,除去十年懵懂,十年老弱,就只剩下五十年了,这五十年又要除去一半的黑夜,便只剩下25年了,再仔细想想,吃饭,练武,打仗,沐浴更衣,东奔西跑的,又要消耗不少日子……
如此一算,真正留下来的,能够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和喜欢的人在一起的,又有多少时间?”
阿伊妹笑了,“你这么说还真是。”
“别老你们汉人,你们汉人的,你也留着一半汉人的血液,从今以后,你就是汉人,知道吗?”
刘瀚说着,轻轻的在她嘴唇上亲了一下,她全身似乎都颤抖了一下。
“怕什么,我又不吃了你。”
“公子,吃饭了。”
这个时候,小桃红进来,巧合看见这个场景,她似乎有些生气了,不过她没有发作。
只见她手中端着几盘菜,有肉,还有一些蔬菜,最重要的是有大米饭,香喷喷的大米饭,
在长安呀,能吃上这些,是不容易滴,本来不饿的刘瀚,瞬间也饿了起来,这些日子,他吃军粮,吃牛肉羊肉,都快吃腻了。
“来,吃饭!”
刘瀚端着碗,让两人都坐了下来,阿伊妹有些局促,她大概从来没有看见眼前的东西。
“这是鸡肉,野鸡,草原应该有的,这是家养的鸡,还有这个是茄子,这个是黄瓜,这个是菠菜,好些都是张骞出使西域,从那里带过来的,还有这是米饭,是南方的水稻,最是好吃。”
前世,作为一个南方人,刘瀚是离不开米饭的,可惜呀,纵然是他,在大汉也不能天天吃米饭,这米饭比肉贵多了。
看出了阿伊妹的疑惑,刘瀚细心的给她介绍起来,一边说着,一边把东西夹在她碗中。
阿伊妹学着刘瀚,准备用筷子吃饭。
“啪嗒!”
她的筷子掉了,她捡起来,学着刘瀚的动作,可惜肉就是夹不起来。
由于匈奴有兴盛的畜牧业,所以他们的衣食住行及生活、生产皆离不开牲畜。
据记载,匈奴“自君王以下,咸食畜肉”,“匈奴之俗,食畜肉,饮其汁,衣其皮”。
所谓肉,《汉书匈奴传》颜师古注日,“言无米粟,唯食肉”也。他们所食之肉,除牧养之牲畜,尚有狩猎所获之猎物。
《史记匈奴列传》记载,他们“射鸟鼠”,“射狐兔”,并“用为食”。
他们狩猎业很发达,平时他们一边放牧,一边“射猎禽兽”以“为生业”。
平时吃肉,奶酪,还有一些野菜,基本是刀割肉就用手吃,几乎用不到筷子。
“我教你吧!”
看出她的窘迫,刘瀚起身,握住了她的手,轻声说起来,“用右手执筷,大拇指和食指捏住筷子的上端,另外三个手指自然弯曲扶住筷子,这样,然后再这样……”
刘瀚教着她,把茄子夹入她的口中。
“好吃吧?”
“嗯!”阿伊妹点头,笑得异常开心。
“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
“她怎么这么大筷子都不会用?”一旁的小桃红有些吃醋。
“人家是匈奴人,匈奴的公主喔,母亲曾经是大汉的公主,自然不会用,你慢慢教她,还有其他不懂的,你也教她,千万不要欺负她。”
刘瀚这么一说,小桃红眼泪汪汪的。
“怎么了,不要哭啦,再哭不要你啦。”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一点也没有错。
“不要,小桃红不哭了,公子你千万不要离开奴家,奴家就只有你啦。”
那可怜兮兮的样子,她只有他了,可他又何尝不是呀,刘瀚感觉心碎了一小部分。
“不会,永远,永远要你,我发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