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骑兵的冲击暂时延缓了包围圈的缩小,但持续奔跑本来就极度耗费体力,无论是人还是马都有些扛不住。
绕着土丘转圈的亲卫们早已汗湿衣衫,看上去已经很疲劳了,速度也肉眼可见地慢了下来。
骑士的动作也开始变形,持着武器的手没有开始那么有力,马匹的控制也开始出现失误,不时有一两个走位失误或是来不及防御的,还被清兵用长枪偷袭成功,随后便乱刀加身,再无动静。
张同敞人马皆喘,但面对着眼前黑压压的一片清兵丝毫不惧,不停地击打拨开对方伸出来的兵刃,甚至还能压得敌人后退几步。
但是广州城仍无反应,希望在一点一点减小。这样继续下去被清军团灭是迟早的事。朱由榔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来,准备翻身上马。
“不可!”张同敞看到皇帝准备亲自上阵,远远喊道,随即马头一偏飞奔过来。
“有属下在,不需陛狼头亲自动手!”一边说,一边还死死拽着对方坐骑的缰绳,生怕一松手皇帝就要冲出去。
“坚持不了多久了”,朱由榔淡淡地说到,与此同时不断地有侍卫落马,骑兵队越来越迟缓。清军的包围圈也压缩到了极致,小到已经不能让骑兵任意驰骋。
城里始终不出击,清军仿佛还越战越勇。如今的状况,恐怕已由不得自己作过多的奢望。
之前作出冲动的决策,现在有没有后悔?当初要是没有出城,是不是还能苟且偷生?如果一开始就逃跑,会不会比现在更好?
不过对于已经死过一次的人来说,再世为人已经是老天恩惠,也不能苛求太多。自己选择到这个地方,就是顺着“要做点什么”的本心来的。
就是有点可惜,可惜不能看到改变后的历史是什么样子了。
“骑马已是无用”,朱由榔面色如常,松开缰绳、拔出佩剑,迎着张舍人的目光说道:“别山,让他们都收拢回来吧,这应该是最后一战了。”
望了一眼仍是安安静静的广州城,朱由榔看着众侍卫,轻声念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骑兵也暂时停止与清兵作战,逐渐收回,围着大明天子站成一个小小的圆阵,齐齐颂道: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今日一战”,皇帝举起佩剑:“不负大明衣冠,当寸磔九死!”
“杀!”
“杀啊!”
聚在一起的大明将士“轰”地一下散开,人人状若疯虎,与清兵在山坡上撞击到一起。刀剑铿锵,白刃交鸣。
一名侍卫舞剑裹身杀入敌阵,霎时间取下三个首级,随后被五六只长枪捅穿。他用左手抓住没入身体的枪柄,右手一挥齐齐斩断,再将佩剑掷出,正中一名清兵胸口。
另一名侍卫咽喉被利刃划伤,身体缓缓向后倒去,颈部喷出的鲜血在半空中画了一道红色的抛物线,挥洒在一旁厮杀的战友以及敌人身上。
朱由榔也满身是血,不知道是自己的,还是战友的,亦或是敌人的。总之杀红了眼,仗着自己人高马大,以剑为刀,连砍带劈,一时间逼得面前的清兵节节后退,却未曾注意旁边一根长枪猛地扎了过来。
“陛下小心!”一旁的张同敞看了大急,跃身而起,以肩撞开了枪刃,顿时肩膀上血流如注。朱由榔毫不犹豫,上前一剑削掉了那清兵的脑袋。顿时一簇血泉喷起,将自己全身再添一层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