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敬畏【求订阅】
传说在太古典籍中这样记载过。
若直面龙的眼睛,哪怕是再勇敢的屠龙者,心中的意志也会出现剧烈动摇。
汉高抹了把脸庞,将那些血水抹掉,神情感慨的对在场年轻人们说道:“都擦擦脸吧,最好能找件衣服,别走出去的时候太过于狼狈,否则被其他人发现,还以为我们在这里做一些其他的事情。”
这些年轻人纷纷诚惶诚恐的点了点头。
紧接着就拿出手机给自己的管家或佣人打电话送来衣服,受伤严重者更是派来了自己的私人医生。
那个先前留有小胡子的青年受伤同样很严重,但他心中对路明非的恐惧更甚,此刻勉强恢复一点元气,战战兢兢的问向了汉高。
“我们跟卡塞尔学院的合作是不是太过于冲动了,看来秘党的态度非常抗拒,而且他们什么时候找到这么强大的混血种学员了?”
所有人都不禁心有余悸,因为刚刚路明非的爆发实在是太可怕了,他们仿佛是在面对一头狂龙,随时都有被吞噬掉的感觉。
而他们心中那种面对众生如蝼蚁般的感觉,在那一刻深有体会,他们觉得自己才是那一只小小的蝼蚁,而路明非就是那头巍峨的龙类。如果对方想的话,一瞬间在场所有人都会死亡。
汉高苦笑不已,“这么多年过去了,昂热那个老家伙终于找到了一件强大的屠龙武器,所以未来我们千万不能再触怒这个老家伙了。”
说到这里,汉高吃力的举起了拐杖,“如今的昂热已经一百三十多岁了,这样的老人本该早就将自己的棺材准备好,随时都有可能入土。
可刚刚大家也都看到了,那个老家伙在我面前喝着香槟。我就觉得他的全身都是在紧绷着,随时都会暴怒的掏出袖子里的折刀,将我们在场所有人捅死。”
汉高从身上掏出那柄老式的左轮手枪,同样卸下了其中一颗零点五英寸的马克鲁姆炼金弹,这种子弹在不改造的情况下,也能轻松干翻一头河马。
而如今子弹的头部刻有炼金装备的花纹,这是汉高专属的炼金左轮德州拂晓,年轻人们都不仅互相对视了一眼,他们这才知道自己对昂热的态度太过于草率了。
汉高已经很多年没有拿出这把足以能改写混血种历史的炼金左轮手枪了,因为汉高已经成为了混血种家族中的领袖,使用武力早就不是他的工作,他甚至已经不需要出手,仅凭威望就足以震慑很多人。
而跟昂热见面的时候,对方却时时刻刻都保持着最警惕的状态。
随身携带那把炼金左轮,并且在其中填充炼金弹,就足以证明汉高对于此次见面的郑重,甚至上升到了最高序列。
面对全场的震动,汉高叹息一声,“没办法,跟昂热这样的对手见面,我不得不时刻保持警惕,哪怕我们俩的年纪相差不多,可你们也都看到了,我老的都快要死掉了,然而昂热却生龙活虎的像个小伙子。
曾经有一篇研究报道就说过,人的年纪其实取决于内心的欲望,一些五六十多岁的明星头发乌黑茂密身体健壮,看起来更像是风流倜傥的小伙子,还非常的热血与冲动。
可一些五六十岁的公司职员都已经白发苍苍,随时准备要退休了,那些电影明星们心中都有着更大的欲望,欲望让他们变得非常年轻。
而昂热心中的欲望就是复仇,向龙类复仇,昂热要杀死每一头龙类,这种欲望要超过世俗所有的欲望,就像是一颗带有毒性的种子在对方身体里生根发芽。
最终这颗参天大树的阴影将昂热整个身体完全笼罩,包括对方那颗复仇的心。
想一想,还真的羡慕那老家伙的年轻与活力,说到底我这种老家伙还是入土为安比较好。”
小胡子青年皱了皱眉,“那就这么算了吗?”
如果就这样放弃,他真的有些不甘心,但他也怕了,怕昂热,更怕路明非。
如果汉高都为此妥协的话,那么北美混血种的家族们将会群龙无首,无法像卡塞尔学院铁板一块,最终是没有资格跟卡塞尔合作的。
汉高摇了摇头,“不,暂时先观望一阵,我们其实还有谈判的基础,因为昂热最终目的是想要屠龙,只要能将龙类屠杀掉,他当然想要有更多的武装力量。
刚刚昂热并没有杀死我们这里的每一个人,甚至也嘱咐过他的学员路明非不要下杀手,就足以证明我的推断了。
说到底昂热跟弗罗斯特那种老家伙不同,弗罗斯特以加图索家族的高贵血统为荣,整个加图索家族在看向其他家族的时候,态度都是藐视的。
加图索家族当然不可能会降低姿态跟我们谈判,但昂热不一样,昂热只想要为那些死去的同伴复仇,想要杀死这个世界上的每一头龙类,别管是三代种、次代种,还是那些初代种。
而这种仇恨绵延上百年都不曾熄灭,那股仇恨之火只会熊熊燃烧,在昂热的身体里烧了一百多年,可以说只要能屠龙,昂热在某种程度上完全可以答应我们任何条件。
更何况在他背后所谓的校董也并没有支持他,而是一味排挤弹劾他,所以昂热最终还是会站到我们这一边的,但需要等一个契机,你们太急躁了,我们跟想要跟昂热合作,就必须要放低姿态,昂热是天生的领袖,如今他拥有路明非这样强大的学员,未来只会更疯狂。”
汉高不由得看向在场所有人,语气郑重的警告道:“这是最后一次了,不要再去挑衅昂热,如果未来想要跟卡塞尔合作,就要将自己的姿态放到最低,要比尊敬我还要强烈的去敬畏昂热,不仅仅因为昂热有这个实力,他同样也值得这份敬畏。”
在场的年轻人们都默默的听着、分析着汉高这位前辈的话语,也不由得暗暗点头,觉得对方分析的头头是道。
经过昂热与路明非先后的气场冲击,彻底粉碎了在场年轻人的高傲,让他们深以为然的觉得,自己这份所谓的天骄之资在昂热以及路明非面前就是个屁,人家根本就不稀罕,压根就没有正眼看过他们。
真要是想捏死他们,更像是捏死一只蚂蚁般简单。
汉高点了点头,年轻人受到些打击并无害处,否则以后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汉高这是在教他们做人,但只教一遍,如果接下来这些人还要作死,那就让他们去死好了。
汉高瞥了眼一侧的墙壁,“昂热已经离开,你可以出来了。”
紧接着隐藏在墙壁中的红色小门被打开,一个身材健硕的身影无声无息的走了出来,对方一身银灰色的西装,皮鞋闪亮,手腕上还带着玫瑰金的机械腕表。
这一身可谓奢华,却又搭配的恰到好处,年轻人们都不约而同的从对方的双脚开始看起,因为对方的步伐沉稳有力,却又极为轻柔,带着某种律动感。
当然更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自信,成功诠释了什么叫优雅又成功男人的定位。
当然仅仅是这种优雅并不能引起在场年轻人们的好奇,他们更好奇的是这样一个被汉高青睐的家伙,脑袋上竟顶着一个肯德基的纸袋子。
对方就直接在汉高面前坐了下来,也没跟其他人打招呼,这场面看起来是混血种家族所有精英领袖们的聚会,可在对方看来更像是无意中闯入了一个酒吧,然后遇到了汉高这位老朋友,顺便过来打个招呼一样。
汉高不由得抬起头看着对方,“拜托,下次能不能穿得相对体面一点,我虽然很老了,但还是要点面子的,伱这样搞,我看起来就像是个傻逼啊!”
身材健壮的客人耸了耸肩,一脸无奈,“prada的定制西装,sermes的闪亮皮鞋,甚至还有zenith的玫瑰金手表,这已经非常到位了吧,见过这种有品位的傻逼么?而且你怎么就傻逼了?就因为有个傻逼朋友?可我并不是傻逼,要知道一个傻逼……”
“停停停,我现在不是跟你争论是不是傻逼的问题。”
汉高皱了皱眉头,显得头大,“我就问你,你脑袋上顶着的东西是什么玩意?”
身材健壮的男人伸手抹了一下番茄酱的薯条,塞进嘴巴里含含糊糊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