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风流女鬼(2 / 2)

秋生心里有了疙瘩,已经1几天都没回义庄了。

不过眼下这个时代,讲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秋生本性不坏,并非忤逆之人。

过了几天,想通了,秋生的心气也就消的差不多了,今天休沐,前天还发了薪水。

这不,马上就是小年了,他就买了一些吃喝用度,过来看望九叔了。

听见了马蹄声,秋生回头朝着沈烨摆手,招呼一声:

“小烨!”

“秋生哥!”

沈烨纵马来到他的身侧,提了一下缰绳,放慢马速,和他并肩而行。

秋生今天看起来有些憔悴,脸色黯淡,眼圈发黑,沈烨突然想起一种可能性,心头顿时就火热起来:

“秋生哥,你这是怎么了?看着好像是没睡好一样。”

“呃~嗨!别提了,我昨晚收工之后,本来买了东西想过来看望师傅。

结果走到一半,遇见城西民宅走水,就过去帮忙灭火了,结果折腾了大半夜,啊哈~”

秋生一边说着,还打了一个哈欠,语气有点闪烁,不过他很机灵,很快就编出了一个合情合理的说辞。

沈烨嘴角微不可查的撇了一下,不过也没有继续追问,一会见了九叔,我就不信师傅也看不出来!

果然,九叔一看秋生,印堂发黑,乌云盖顶,马上就皱起了浓眉,语气不善的问道:

“秋生,你昨天晚上干什么了?”

“师傅,我昨天晚上~”

秋生把刚刚的那套说辞又重说了一遍,不过九叔怎么可能被他唬住,脸色阴沉,刚想追问。

“师傅,我先去厨房杀鸡,中午给您老烧鸡吃!”

秋生岔开话题,手里拎起一只肥壮的大公鸡,朝着厨房跑了过去,一边跑一边喊:

“文才,拿个碗,准备接鸡血!”

九叔看着秋生略见虚浮的脚步,冷哼一声,自言自语:

“哼,鬼迷心窍!”

傍晚时分,今天沈烨破天荒没有留在警察大队进行器械训练,而是早早直接骑马回了义庄。

今天晚上,九叔大概率要去降服那只迷住秋生的风流女鬼,沈烨可不想错过。

话说,沈烨这保安队都已经成立了快4天,居然连特么一个案子都没有。

是任家镇治安太好了吗?

其实不然,生不进公门,死不进医馆,这是底层老百姓最朴素的认知。

些许小偷小摸,鸡毛蒜皮的事情,根本就不会报案。

甚至械斗伤人,通奸偷人这种事情,也不会通过官府,直接宗族大会就解决了。

一句话,但凡不出命案,没有闹匪的情况下,这保安队压根就是吃白饭的。

屁事没有。

沈烨回到义庄,把黑马牵到后院,卸掉马鞍马镫,缰绳笼头之类,给黑马添了草料清水。

拍拍手,正朝前院走去,就看见九叔拎着一把铜钱短剑从祠堂走了出来。

九叔之前那把宝贝无比的铜钱剑,已经毁了了,这是他在冬至日那天重新编的一把。

铜钱剑自古有之,祛邪镇煞,绝对是道士的必备法器。

铜钱又叫古泉,通常修道之人在八节编纂,早食朝阳,晚受香火。

五金所铸,隐含煞气,万人过手,阳气极重,帝王年号,气运除祟。

之前九叔那把铜钱剑,可是他师傅传给他的,正儿八经的法器,由洪武通宝编成。

最早有18枚,后来陆续消耗,对战跳尸的时候,已经法力大损,只剩36枚了!

九叔现在手里的这把短剑,是他好不容易攒到的72枚乾隆通宝编成的,祭炼时日尚短,还不成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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