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气飘渺,红衣瑟瑟。
十方也不知是因为乳白色的雾气迷蒙,还是因为雾中的红衣刺眼,一时间也觉得眼中微微湿润。
莺歌双目仰天,目光似乎穿越了浓雾,也穿越了时空,眼前似乎已经不再是清醒梦中的袅袅白雾,而是十年前与冯兴家相遇的一出出,一幕幕。
“其实我也知道,他是人,我是妖,在他眼中,我不过是一只从没见过,稀奇的红羽小鸟,但我却甘心情愿,永远在他身边,当一只叽叽喳喳的小鸟,什么大千世界,什么天尽头,在那一刻,对我已不再重要,但怨只怨,他生而为人,我却生而为妖。”
“母亲,难道你……,所以才要我无论如何,一定要保护好坏先生的安危?”
莺歌似乎没有听到女儿的声音,兀自接着说道:
“但有一天,他要出远门,其实,我也可以跟他去,但临行时,他笑着对我说,交给你个重要的任务,每天都要逗婆婆开心,又说,婆婆最喜欢听我唱歌,他不在的时候,就让我替他陪着婆婆。”
十方心中恻然,“这应该就是冯兴家要去泉州了。”
“他以为我听不懂,但我清楚,他是为了让一直抹眼泪的婆婆破涕为笑,不过这是他第一次托付给我的事,我怎能让他失望,所以我放弃了跟他去的念头,但……”
说了个“但”字,莺歌眼中不经意间,露出无比凄苦哀怨的神情。
“我想去为他送行,等婆婆累了,睡着了,我偷偷飞了出去,飞出镇子口,远远望见他,我展翅向他飞去,但当我看见他伸出手,轻抚叶小姐的脸庞,那一刻,就如同千万根针扎进了我的心里,我第一次感觉到如此的难受,比半天鹰的利爪还让我痛苦万分。”
莺歌伸出手,捂住了心口,似乎那种痛依旧存在。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玲珑,从现在起,我将这对儿刻刀起名叫寒蝉,你我各留其一,以为信物,三年后,寒蝉合璧,共结连理。”
“他从来对我都是笑,总是笑着说,莺歌,你看我刻的开刀像美不美,现在整个孝沧镇木坊用的开刀像,都是我刻的。”
“莺歌,虽然你唱歌好听,但你会学猪叫吗?不会吧,来,我教你,哼……”
“莺歌,你会唱傀儡戏吗?不会啊,来,我教你,两军阵前遇代战,她把我擒下马雕鞍,多蒙天王示恩典,反把公主配良缘……”
“就连告别,他也是对我笑着,让我帮他照顾好婆婆。”
“但他对着叶小姐,却是流着泪,说一些我从没听过,也听不懂的话。”
莺歌说着,早已是满面泪痕。
“后来,我才明白,什么叫寒蝉合璧,什么叫共结连理,什么叫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也明白了,这种比死还难受的感觉,名叫妒忌。”
十方听着,心中轻叹,“原来悲剧就起源于此,又是一个女人的妒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