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明军将领一声令下,在大船火炮掩护中,百条火船蜂拥而上搭钩点火,致使尼德兰船队brouckersheaven号遭烧毁,weiringen号遭击沉,Slotendijck号遭拦截船上约100人被俘虏。
其余尼德兰船只,在面对明军强大实力攻击下,几乎全部在受重伤后逃走,参战的海盗:刘香,战船五十艘,也全军覆没在了料罗湾湾口海域。
就这样号称欧洲最强水师,水上马尔代夫的尼德兰王国荷属东印度公司水师船队被明军击溃,落荒而逃溃不成军。
事后明福建总镇巡抚:邹维琏,奏报朝廷称“计生擒夷众一百一十八名,馘斩夷级二十颗,焚夷夹版巨舰五只,夺夷夹版巨舰一只,击破夷贼小舟五十余只,夺盔甲、刀剑、罗经、海图等物皆有籍存,而前后铳死夷尸被夷拖去,未能割级者,累累难数,亦不敢叙。”
此次的[金门料罗湾海战]损失最重的当属先锋明延平卫游击将军,所损失的人马既是部下又是绿林兄弟,因此除了朝廷安排的赏格外,郑游击将军本人还动用了江湖令。
他用自己的私人金库对手下发出悬赏称;参战者每人给银二两,若战事延长,额外增给五两,每只火船16人,若烧了红毛夷船,给银二百两(16人分),一个红毛夷人头给银五十两。
考虑到当时朝廷的七品官月俸,也不过白银五两左右,因此这个悬赏相当之高,加上江湖义气激起的愤怒,使得郑家军的部下士气高涨。
大明方面对此场战役之后,原先对海禁政策采强硬态度的明福建总镇巡抚:邹维琏,遭到了撤职查办,而继任者明太仆寺少卿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沈犹龙,对于海禁政策以及郑家军无力约束采取放任态度,虽然大明宣示了沿海主权,但此后东南沿海主权却落入了郑芝龙手中掌控。
10月28日,尼德兰人决议再次将船队开往金门守御千户所,准备一雪前耻,但是又遇上了台风只能作罢。
而料罗湾海战后,明军还乘胜追击,又连续与尼德兰人发生了小规模海战,一直将尼德兰船队赶出大明沿海为止,而郑游击将军则死咬海盗:刘香,不放。
一破之于兴化府石尾屯、再破之于定海守御千户所、三破之于广河、四破之于白鸽屿、五破之于台湾府大担岛、六破之于钱澳湾。
11月初3日,逃出来的尼德兰王国荷属东印度公司驻台湾府总督:汉斯·普特曼斯,决定在派遣大明华商:韩布安,为使者带信给福建布政司衙门当,连同释放俘虏的20个大明汉人,还要求福建布政司衙门希望能换回被几个被俘的尼德兰人。
如果大明贸易仍无进展,将从巴达维亚带来新的兵力,但很快尼德兰使者:韩布安,就回来了。
他还带来了约有一万三千斤的生丝及丝制品,还提及不久将有2艘戎克船带来一万斤丝,据韩布安,说“尼德兰语:主战的福建总镇巡抚:邹维琏,已经被调职,大明官员愿意准许尼德兰人贸易,不过要赔偿一点战争损失,约为一千两银或一千里尔,至于尼德兰俘虏,已被押解至京师及各地,释放机会甚为渺茫。”
但尼德兰王国荷属东印度公司驻台湾府总督,却说道“尼德兰语:只要准许在大员享受自由贸易,并能运来各种所需商品,那么可以讲和,但要求赔偿战争中遭受的损失,是不可能的!”
因为在此期间,贸易形势日见好转不在像以前,如今均由郑游击将军一人在操办,所以货物也就多了起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尼德兰人感到非常满意,至于赔偿之事也改为向郑家军递交12万法郎充当税赋。
而郑家军则允许尼德兰人通商,并保护他们的人生安全。
12月初1日,中原地区浩浩荡荡的农民军起义,乘胜攻陷了河南承宣布政使司汝州伊阳县,明伊阳县知县:金会嘉,弃城逃跑。
乡官前任明兵部车驾清吏司主事:李中正,立即带领家丁及里中壮士们出击,但终因寡不敌众,全部战死!
明卢氏县生员:常省身,则继续占据险地带与农民军大战两昼夜,力不能支,令其妻子自缢,自己也拔剑自刎而死。
明崇祯七年公元1634年正月初1日,明广鹿岛左参将:尚可喜,借着元旦灯会之际,趁机逮捕了忠于明廷的明石城岛右参将:俞亮泰、明小长山岛游击将军:仇震泰,然后大掠广鹿岛、大小长山岛、石城岛、海洋岛,俘虏军民万余人。
2月初1日,便带领麾下诸将、所辖五岛军资器械航海北上。
2月初5日,后金天聪汗定丧祭焚衣及殉葬例,自贝勒以下、牛录额真以上,凡有丧者允许焚冬衣、春秋衣、夏秋衣一套,不足此者听之,如旧衣不足,毋得新制充数。
若逾定数及无旧衣而新制以焚化者,被人告发、俱坐应得之罪,夫死其妻许殉,仍行旌表,若妻不殉而强逼侍妾殉者,其妻论死,其违律自殉者,弃其尸,仍令其家赔妇人一口入官。
3月11日,漠南蒙古察哈尔部胡图克图汗:孛儿只斤·林丹汗巴图尔(虎墩兔)因为粮食短缺又联合黄教盟友出兵大明陕西行都指挥使司西宁卫夺取粮食,却被明军击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