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爹爹那时候,最喜欢蹲着吃饭。
就像油画《父亲》里的样子。
虽然河南py范县地区,没有人用毛巾,像西北一样包着头。
可,同属于,喝黄河水的地方,语言,方式,习俗,异曲同工。
每次吃饭的时候,锅里面糊涂熬好了,王秋云的爹,总是拿起粗口的大碗,打得满满的,有马扎凳子从来不做,选择个院里宽阔的地方。
夹点咸菜疙瘩,“呼啦啦”的喝起来。
一碗喝完,又开始第二碗,接着第三碗。
农村人,干力气活,不管饭好赖,吃饱是最最重要的。
喝完,就着粗粮黄面馒头,吃的香甜。
村里来串门的大爷们,也是一样的造型,端着碗,蹲在宛若家里一颗巨大的香椿树下。聊着地里的收成,聊着老王家的狗怀崽,张柱家的鸡下蛋。
每年春天的时候,王秋云最喜欢的就是这个香椿树。
河南很多农村家家户户都有种香椿,这东西很便宜,没人买来吃。
那时候家里穷,到春天地里有野菜,馍馍柳,米米蒿,猪毛菜。
为了吃上青菜,到处采挖。而院里爹爹早年种下的香椿树,却是不用背着篮子跑很远就能吃的春天特有的野味。
王秋云小时候,香椿已经很大了,大到需要拿着竹竿才能打下来。
这种竹竿是特制的,在头的位置,捆上了一根打弯的铁条。
这样就成了一个钩子,爹爹举起竹竿,钩子瞄准香椿芽,旋转,一拉,咔嚓,香椿就箭头一样落下来。
院子里,除了香椿芽,就是孩子,和主妇。
香椿特有的清香,飘的满满的。
中国是为数不多的,吃树芽的国家吧。
王秋云拿着竹筐,捡地上的香椿芽。
她不喜欢吃,但喜欢捡,感觉热闹开心。
爹爹种的这个香椿是白茬的,有别人家种的红茬香椿,更香。
还有的人家种的香椿树不高,但是树杈多,发芽之前,用捡来的鸡蛋壳,盖在上面,等鸡蛋壳快被顶破了,香椿芽还没见过阳光。
这样的吃起来,特别嫩,一点也不塞牙。
等捡的差不多了,满满的一筐子,邻居街坊送完,还有很多,爹爹就跟王秋云一起,把香椿捆成扎,一排排的特别好看。
秋云娘会捡起一些,剁碎了,直接跟豆腐拌在一起。
头茬的香椿,没有亚硝酸盐,不需要焯水。
但是第二茬的,没有那么鲜嫩,亚硝酸也多了很多。必须焯水才能吃。
那个味道,香的呦,简直要掉牙。
吃罢饭,王秋云坐在自行车的大梁上,手里拿着捆好的香椿,后面,爹爹驮着羊杂碎。
俩人一起去集上,卖羊杂。
找到摊位,羊杂摊子支好。
香椿也被整齐的放好。
不是用来卖的香椿,是用来送的。
春天吃个新鲜劲,有人家里没种,爹爹就在别人买了羊杂以后,送给别人一把,回家吃个稀罕。
王秋云就在这盯着香椿,三毛钱一碗的羊杂,送一扎香椿。
老顾客,新顾客络绎不绝,父女两人不怕辛苦,很快香椿送完了,羊杂也卖完了。
这时候,爹爹会带着王秋云,在集上看羊撞头,斗鸡打架。
再花个1分钱,给王秋云买个糖果果吃。
王秋云那时候最喜欢赶集,热闹,甜美,都是爹爹偷偷的独有的宠爱。
王秋云,逐渐长到了,上学读书的年纪。
对读书识字的渴望,让王秋云越发的喜欢跑到破旧的学校去。
那时候村里的学校很落后,教室很破,窗户只有铁栏杆,没有玻璃。
说是学校,其实就是废弃的没人住的三间老屋。
就这,却成了王秋云最喜欢去的地方。
背上的二弟王孟浩,正是肥嘟嘟的时候,宛若背起他感觉无比的吃力。
别的小孩,不管男女,都在五六岁,背起书包去了学校。
而宛若的背上,却是一个又一个孩子,背着。
老师在教室里面,拿着竹竿做成的教具,点着墙上的字,学习,一个一个指着念和下面的学生跟着读。
“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我问燕子为啥来,燕子说这里的春天最美丽。”有儿歌。
“abcdefghijklmnopqrstuvxyz”有汉语拼音。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有唐诗。
里面的孩子,在很多人,还念不成的时候,王秋云已经完全背下来,而且编成歌曲唱出来了。
这太聪明了!真是个好苗子啊。
教学的老师,发现了背着孩子的王秋云,穿着破破烂烂,头发毛毛躁躁,脸上也是灰头土脸。老师很心疼,家里那么多孩子的人家。
她特意留意一下,发现王秋云是真的会背会唱。
几次以后,老师找上王秋云家里来。
“大爷,你让二妹妹秋云去读书吧,她真的很聪明,是个好苗子,不读书,不学习真是太可惜了,多浪费啊。”
村里的老师,恳请着王秋云的爹,学费是5毛钱,咬了咬牙,给王秋云报名,让她去读书。
王秋云那段时间,特别特别开心,跟小朋友一样,背着粗布兜兜,做成的书包,里面有捡来的笔和旧的纸张。
她第一次拿起笔,来写字。
“王秋云”
当她非常不熟练的写下自己名字的时候,看着弯弯扭扭的字,竟然就是自己的名字,她害羞的笑了。
这也是她短暂学习生活中,唯一学会的字,就是自己的名字。
好日子没几天,家里孩子太多,笨拙的母亲忙不过来,顾了这个,顾不上那个。
这个裤子刚穿上,那个又拉了需要擦屁股。
大儿刚吃了,小儿又吐了。
一段时间下来,没个帮手,一个娘带着四个娃娃,却是根本不成样子。
“女孩子家读啥书,上啥学。
把二妮子弄回来给你看孩子嘛。这不是胡闹吗。”
三叔王四季一句话,断送了宛若的读书成才路。
也断送了三个王家女孩的学习路。
就这样,王秋云被从学校拉回了家。
老师抹眼泪,同学感觉可惜。
那么聪明的王秋云,每次都能回答出老师最难的问题,现在却不念书了。
王秋云擦干眼泪,背着书包,永远的离开了这个让她学会写名字的教室。
这也是她唯一读过书的地方。
读书识字,是王秋云从此心中永远的痛。
也是她坚决不论多难,都会让以后自己的孩子读书的决心。
读书不一定能改变命运,但是不读书,一定很难改变命运。
对于王秋云来说,从此伴随她的就是生活的吃喝拉撒,衣食住行。
这用尽了她所有的力气,后来的后来,“王秋云”三个字,因为不经常写,也没机会写,逐渐的她也忘却了如何写字。
歪歪扭扭的能画成样子,但换个地方,这三个字她再也不认识了。
退学以后的日子,王秋云就是看孩子,洗肠子,熬日子。
看着天上的白云,再看看地上的弟妹,还有远处的羊群。
支撑王秋云的就是河南豫剧。
那时候她听了看了《朝阳沟》《大祭桩》《陈三两》《清风亭》《花木兰》《八珍汤》。
戏文里一个个的姑娘小姐,一个个的先生郎君,一段段爱而不得的失落,一个个悲痛欲绝的哭腔。
王秋云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她心疼王连娟为了爱人,生子背离家庭却被狠心男人抛弃。
她可怜清风亭上两口子培养的孩子,忘恩负义,不认爹娘,活活被气死。
她佩服花木兰替父从军,不畏艰难。
这些人,是她生活的动力,是她难熬日子里的精神支柱。
王秋云靠着这些戏文,她长到十三岁,弟弟妹妹也被她一手拉扯大,终于能自己吃饭穿衣了。
三个弟弟陆陆续续上了学,妹妹三玲也能替家里做活了。
这次,在听戏的时候,王秋云被豫剧团的团长看中。
她觉得,王秋云容貌绝美,气质清秀清纯,身架不胖不瘦,难得的闺门旦的理想人选。
她的豫剧团,就缺这样的大家闺秀呢。
演出结束以后,团长请王秋云留下,问她。
“小姑娘,你喜欢听戏吗?”
“俺…喜欢”王秋云害羞的回答。
“那你想不想来学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