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掌握了新的线索!你再不如实招来,你的罪行可不再是入室盗窃这么简单了!”
提审正在进行。
约莫过了两个小时,于队长出来说:“沈已经交代了!他说26号下午两点多,他受到一个陌生人的指使,去二楼陆老师公寓偷盗铜器。这人事先告诉了他东西在你家的位置,他以送外卖为掩护,用小锤敲碎了玻璃,将铜器取走。陌生人事前给了沈一千元,事后又给了他三千,让他不许对任何人提这件事。如果被抓,一口咬定是一时之间看到铜器好玩,偷来拿到旧货市场上卖。另外还有一点,他说对方准确的说出了他的名字、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并威胁如果他敢说实话,让他吃不俩兜着走。”
“那……”
“根据沈的描述,我们已经叫了刑侦技术科的同志来画像。一会儿结果出来,请二位先看一下有没有见过。”
听到这里我在想:一定就是贺领队。
程教授说:“如此即证明指使盗窃者早就知道了青铜甗的价值,而且,他知道你家的准确地址。甚至知道当时青铜甗所在的具体位置。”
“对!”于队长说,“我们跟沈证实过了。这条极为重要。这证明要么是陆老师的熟人,要么……”
“要么怎样?”我问。
“根据陆老师公寓对面的建筑物,我猜想指使者有可能通过望远镜观察到了青铜器所在。”于队长说。
我听完背后冒出一身冷汗。不禁想起了当时似乎察觉到暗处有一双眼睛的直觉。
“于队!陆先生!”刘警官气喘吁吁的刚回来,“这位是……”
“小刘,回来的正好!你跟小朱去一趟正兴宾馆的大楼,看看从哪里用军用望远镜能不能看到陆老师公寓的内部情况。具体细节,回来再跟你解释。”于队长说。
“好!”刘警官跟朱警官开车走了。
“这样的话,他一定是跟随我一路回来……”我低声说。
“他?”于队长问,“陆老师心里有认定的人选了?”
“是当时沙漠徒步时的领队,姓贺。您可以查一下他的信息。据说前段时间突然出国,随后音讯全无。”我说。
“嗯。这人确实有嫌疑。”于队长说,“您二位先坐一会儿。”
“于队,我们已经证实,正兴宾馆的大楼里可以看到陆老师公寓内部情况。估计案发时,嫌疑人对盗窃物品的位置很清楚。”
刘警官的电话打过来。
“于队,画像出来了。”一个女警察将一个画板拿进来。
我迫不及待的冲上去看。
看到后,我却愕然了:这是……某健身俱乐部徐教练?!
“怎么样,是不是你想象中的人选?”于队看着我错愕的表情问。
“这人我的确认识,不过怎么会是他?!”我脑子里一片混乱。我跟他两天前才刚刚认识啊!
“会不会是你先入为主,也或者只是长得像。”程教授说。
“你也先别急。”于队长说,“我们可以据这条线索走访调查一下。”
我不知道自己心中到底是什么感觉,名副其实的五味杂陈。
我当然希望是贺领队,这样案情瞬时水落石出;但我也不希望是贺领队,因为那样的话东西有可能已被他带到国外;但我又想不明白,除了他还能有谁知道青铜甗在我手里,又怎么能找到公寓甚至清楚青铜甗在窗台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