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正明抽了几口烟之后,终于冷静了下来,开口说了话:“我出生在琅琊市的一个农村,小时候贪玩读不好书,小学就辍学了,一直跟着父母在家种地。
因为家里穷,那年我都3岁了,还没有娶到一个媳妇。后来父亲身体不好,收粮之后,就一个人板车拉粮食出去卖。
晚上回来的时候,我妈说他们给我从外面,买了一个媳妇回来,今天已经被人送来家里来了。
其实这事说起来是犯法的事情,但在那时候并不稀奇,村里就有好多外地的媳妇。
以前老一辈的,大多都是逃难过来的。到了我们这一辈,好些个都是花钱从贩子手里买回来的,都是一些涉世不深,被人给骗了的。
虽然是被骗,但结了婚、生了娃,也就没什么了,跟正常娶回家的媳妇没什么区别。对娘家人来说也一样,里外都是要嫁人过日子的。
第一眼见她的时候,她脸上、身上全是伤疤,双手还少了四根手指。
我妈还以为我是嫌她丑,便说家里也是没办法,实在没钱给我买个好看的。手上少了四根手指,干不了什么重活,但胜在便宜,她的身板一看就是个好生养的等等。
其实我是心疼她,不知道她究竟在贩子那里,究竟是受了多大的罪,才会被折腾成那副模样。”
说到这里,两人齐齐的叹了一口气。
郝正明是为当时王莉莉的模样叹气,宋明却是为王莉莉而叹气:“那么聪明的她,脱了虎口,却入了狼窝,终究还是没能逃出去。”
郝正明狠狠地吸了一口手里的烟,接着说道:“当天晚上,我和她就成了亲,也是那天晚上,我知道了她的名字——王莉莉。
原以为她会跟别人家的媳妇一样,结婚之后寻死觅活的闹腾。
好在,她很听话,不哭不闹的让我们都很满意。她偶尔还会主动跟我一起下地,虽然挥不了锄头,但也能扔点种子。
就这么过了两个月,她就查出来已经怀孕了,我就坚持不让她去田里帮忙了。”
听到这里,宋明不禁有些疑惑,看了一眼一直沉默不语的王莉莉,心中满是好奇:你为什么不逃跑?
以她之前的表现,不可能两个月都没有找到逃跑的机会……。
“怀孕之后的她,脸上和身上的疤痕开始脱落,肤色也渐渐的好了起来。那时候的她,就是我现在回想起来,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这么一个、可能一辈子打光棍的人,竟然能有这么大的福气,娶到一个这么漂亮的女人,给自己当媳妇!
所有人都在夸我们家有福气,娶了个这么漂亮的媳妇回家。
那时候,我和爸妈出门见到人,都是昂着头的!”
宋明从他的眼里,仿佛看到了当时那种扬眉吐气的骄傲。
然而,郝正明却是低下了头,落寞的说道:“可惜,她给我生了个闺女。虽然我是真心真心的喜欢女儿,但他们、甚至我爸妈都在开始嫌弃她。
那些人都在背地里说我媳妇不中用,白长了这幅漂亮的脸蛋,却连儿子都生不出来。
我不明白,生儿子真的有那么重要吗?别人说她不好,我就对她好,我就对她更好,我就对我闺女更更更更的好。
我把她们母女俩疼到骨子里,我要让他们知道,这是我媳妇,这是我闺女!谁敢说她们不好,我郝正明就敢打到他们闭嘴!”
宋明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但郝正明像是在发表着宣言一般,语气里全是愤慨的模样。对王莉莉那时候的境遇,从小在农村长大的宋明,心里已经有了一些想象。
“可是,我对她那么好,她为什么要跟别的男人睡在一张床上!”
随着郝正明的话音刚落,乌黑的液体顺着他的脑后汹涌而出,一直流淌到了地上,与脚下积累的水渍混合在一起。
水渍里的倒影却在朝着宋明哈哈大笑,甚至拍起了双手,仿佛是在庆祝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