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九十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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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九十二.

菲比笑着问:“哟,你也小康啦?”

小薛既腼腆又得意地说:“澳格雅的6总特地道,款子特痛快就全额打了过来,我都进账了,要不然我才不会也搞小资这套。”

“你真不需要了?”菲比追问,见小薛坚定地摇头,便把信封拿起来放进自己的手包,说,“我也懒得和你啰嗦,拿回去让老洪看着办吧,算我倒霉,夹在你们俩中间,烦都烦死了。”

刚把钱收好,两人要的甜品也端了上来,小薛仔细地审视着玻璃樽里的冰淇淋,菲比奇怪地问:“怎么啦?她们给上错了?”

“不是,我怕她们在食物上做手脚,谁让你刚才那样损她们的。”

“啊?!不会吧?”菲比立刻如临大敌,用不锈钢小勺逐个拨弄着摆放在船形瓷盘里的三个冰淇淋球和劈为两半的香蕉,心有余悸地说:“这么好看的东西,让你一说我都不敢吃了,她们不至于的吧?”

小薛忙宽慰道:“没事儿,我是开个玩笑。”说完就像做示范一样果敢地从玻璃樽里挖出一勺冰淇淋塞进口中,边吃边说,“我现在是神经过敏,总觉得人心险恶。”

菲比切下一小块香蕉,送到嘴边又看了看才吃进去,品味过后点点头:“嗯,味道不错。哎,做sa1es是不是特毁人啊?我看你满脸苦大仇深的。”

“我算是体会到什么叫水深火热了,真是一会儿把你放到烈火上烤、一会儿把你放到冷水里泡,天天都像冰火两重天似的。”

“你挺棒的,头一个项目就签了单,我当初连着丢了好几个才签到头一个单的。”菲比用小勺在三个冰淇淋球上方轮番点着,拿不定主意先对哪一个下手。

“我是傻人有傻福,总能遇到贵人相助。”小薛倒是从不讳言运气在自己的成绩中所起的作用。

“嗯,老洪说过不止一次,说你的心态特别好。哎,你在什么时候觉得最困难?有没有过好像再也坚持不下去的感觉?”

小薛嚼着一颗黑樱桃,不知道是因为嘴里有些酸涩还是心里有些痛楚,他微微皱起眉头语调迟缓地说:“最难的阶段就是元旦过后那些天,我一个人在澳格雅蹲着,白天像个没头苍蝇似的四处乱窜,也不知道自己做的一切最终有没有意义,只觉得希望越来越渺茫。晚上呆在酒店就像关禁闭一样,客房里有只蚊子,是南方的那种花脚蚊子,叮了我好几个大包,但我一直不忍心打死它,因为它是我惟一的伴儿,我不在房间的时候总担心它是不是被服务员消灭了或者从门窗飞走了,每次回去一见它还在就特别开心,每天晚上我都用自己的血养着它,希望我和它都能熬过这个冬天。”

菲比默默地听完,又默默地盯着盘子里的甜品,过了许久才依旧低着头说:“你找个女朋友吧。前几个月老洪被老外排挤的时候,我就感觉他特别需要有人陪他。”

小薛干笑着说:“我?不着急,我的条件太差,还是先立业吧,等我各方面都有洪总一半的水平再找吧,再说,谁知道能不能找到真心对我好的女孩呢?”

“喂,你怎么这样啊?你这叫自私你懂不懂?”菲比用小勺敲打着瓷盘以加重自己的语气,“你应该找一个喜欢的女孩然后真心对她好,怎么能只要求人家真心对你好呢?”

“互相的,互相的。”小薛遮掩不住尴尬,又试探道,“我看你对洪总就特别好,要是将来有个女孩对我能有你对洪总那么好的一半,我就知足了。”

菲比掩着嘴笑起来:“你可真逗,怎么什么都要到老洪的一半啊?”

小薛认真地回答:“做人就是要有目标啊。”接着像是不经意地问:“怎么样?你和洪总挺好的吧?”

菲比轻轻叹了口气,答非所问地说:“他又开始忙了,这两天又去了上海。”

“嗯,他和1arry一起去的。”小薛接了一句。

“你看,你比我更了解他的行踪。他一出差,我除了知道他晚上会住在哪家酒店,别的就一概不知了。我估计啊,以后你和他见面的时间都会比我和他见面的时间多,将来我得向你打听他在哪儿、在忙什么。”菲比无奈地苦笑。

“越忙越有成就感啊。”小薛刚想说自己要是能有洪总一半那么忙该多好,但这回总算忍住了。

菲比下意识地把盘中的香蕉切成一节节小段,好像前世与香蕉不共戴天似的,说:“这样忙的意义又何在呢?今年的你比去年快乐吗?反正现在的老洪不比以前快乐,我都不记得他上次放声大笑是什么时候了。我问他知不知道楼下花园里的花是什么时候开的、那棵粉欲兰又是什么时候开的,我还问他有多久没抬头看过天上的云彩了,你猜他说什么?他说花开花落、云聚云散都不是他所能控制的,他只在意他能控制的东西。他这个人呀,骨子里永远是在和别人争,凡是大家不必努力都能欣赏到的,他一概没兴趣,他只在乎争来的东西,一心只想得到别人得不到的东西。”

“可是……男人就该有进取心啊,难道你不喜欢洪总这样吗?”小薛还是头一次听到有人剖析洪钧,更让他意外的是这个人居然是菲比。

“有时候我就想,要是老洪一直翻不了身该多好,以后就做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仔,永远不要再忙起来,不要再你死我活地争来争去。前几个月他倒霉的时候真是我最开心的时候,可每次一想到这个就觉得我挺自私的,好像存心不想让老洪有好日子似的。”菲比忽然望着小薛问了句,“你明白吗?”

小薛记得李龙伟曾经明确地告诫过他,类似“你明白吗”、“你知道吗”的这些口头禅是做销售的大忌,即使在平时与人交往中也应尽量少用,为保险起见小薛已经干脆把这几个疑问句列为禁用语。虽然他自己不用,但总免不了遇到有人以“你知道吗”作开篇或以“你明白吗”作结尾来开导他,这些人里有客户、有圈子里的前辈、也有出租车司机和各行各业的窗口人员,自从他留意之后就对这几句话愈敏感也愈觉得刺耳,但当这话从菲比嘴里说出来时不仅没有令他产生任何不快,反而从里到外觉得舒坦。

小薛不想打断菲比吐露心声,忙无言地点了下头,就像深山老林里的采参人好不容易寻到一株人参,生怕风吹草动惊走了人参娃娃。菲比又垂下头搅拌着冰淇淋,说:“以前,老洪在我眼里就是一个英雄,无所不能,是我需要他;后来,老洪在我眼里就是一个孩子,惶惶无助,是他需要我,但只要和他在一起不管怎样我都觉得特别幸福。可是,我现在常常感到害怕,就像一个母亲怕她的孩子总有一天要离开她去干大事,我真怕老洪又要去忙他的大事了。你明白吗?”

小薛又点了下头,但旋即惆怅地摇摇头,自嘲道:“我现我真的很傻。”

洪钧是在机场的摆渡车里接到邓汶电话的,邓汶问:“在哪儿呢?讲话方便吗?”

洪钧说:“方便倒是方便,就是太吵,我刚下飞机,还在停机坪上呢。”

“难怪刚才总是转到秘书台。哎,我请你吃饭吧?”

洪钧气得笑了,说:“拜托你有点诚意好不好?这都几点了?”

“唔,已经九点多了,要不……一起喝茶或者吃宵夜吧?”邓汶仍不死心。

“我谢谢您,心领了,在飞机上刚吃完。”洪钧已经猜到邓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果然,邓汶吭吭哧哧地终于把话挑明了:“咱俩找地方见个面吧,想和你商量件事。”

“非得今天吗?我可是刚回北京,行李还在手里拎着呢。”洪钧并不掩饰内心的不情愿。

“要不,你从机场打车直接到我这儿来吧,挺方便的,就像你是从外地到北京出差,嘿嘿。”

邓汶居然还有脸笑,反而弄得洪钧再也无法推托,他转念一想,邓汶向来是把他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的,他小小地牺牲一下去急邓汶之所急也是理所应当。

洪钧拖着拉杆箱刚走入邓汶所住宾馆的大堂,就听见一个女声亲切地问候:“您好,洪先生。”

洪钧错愕之际仿佛自己刚又踏进了上海浦东香格里拉酒店的大堂,那里的服务生都是这样向他问候的,他正被这种时空倒转搞得神情恍惚,眼前出现了一个女孩笑盈盈的圆脸,留着短,双手背在身后向他欠身致意,他认出这位就是曾在邓汶房间门口有过一面之缘的凯蒂。

凯蒂打量着洪钧风尘仆仆的样子,半开玩笑地问:“您也来这里住宿啊?”

“呵呵,不是,我是来找邓汶的。”

“要不要我帮您把行李先存在前台?就不用您拎上拎下的了。”凯蒂很周到地提议。

洪钧晃了晃拉杆,像是要显示出行李没什么份量,回答道:“不用,挺方便的。”

洪钧道声谢刚要走,凯蒂又特意把邓汶的房间号告诉他,还说了句:“邓先生在房间呢。”

洪钧一路回味着凯蒂无微不至的关怀来到邓汶所住的楼层,刚绕过拐角就看见邓汶已经站在不远处他房门外的走廊上迎候了,洪钧稍一诧异就猜到向邓汶通风报信的是凯蒂,刚刚产生的一股好感立刻被隐隐的不快取代了。

邓汶把洪钧让进房间,殷勤地将行李接过来,又指向沙和茶几示意说:“请坐请坐,你看我多虔诚啊,采用我待客的最高规格来迎接你。”

洪钧看见圆形茶几端正地摆在沙前面,茶几上端正地放着一只倒满水的玻璃杯,玻璃杯旁放着一瓶开了盖的矿泉水,感觉活像摆放在供桌上的供品,自己只要往沙上一坐就成了邓汶顶礼膜拜的对象,他又好气又好笑,端起玻璃杯一口喝掉大半,又把矿泉水瓶拿在手里就坐到了茶几上,说:“行啦,你有什么就赶紧快说快放,刚才菲比电话都追来了,她觉得我行迹非常可疑。”

邓汶坐在床沿赔着笑说:“好好,长话短说,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想最后再听听你的意见,不然我心里不踏实。还是以前和你提过的,katie工作的事,我都已经三思过好几回了,还是觉得让她去我那儿做offager最合适,我想尽快把她招过去,你看呢?”

洪钧不由觉得心头火起,赌气道:“你不是已经都定了吗?还和我商量什么?再说这是你们俩的事,该说的我上次都说了。”

邓汶没料到洪钧会有这么大火气,愣了一阵才尴尬地说:“也不能说是定了,我就是有些想不通,我和katie的关系很正常很单纯,我那里招一个offager也很正常很单纯,我身为总经理招一个人不是很简单的事吗?不会有人说三道四的,可是你上次那么反对,好像我犯了天条似的。”

洪钧嘲讽道:“单纯?你怎么不说你们俩的关系很纯洁啊?听上去更好听。”

邓汶立刻梗起脖子抗辩说:“我和她就是很纯洁,你怎么死活都不信呢?”

“对呀,你怎么不好好想一想为什么我死活都不信呢?连我都抱怀疑态度,其他人难道会相信吗?你凭什么认为不会有人说三道四呢?”一连串质问过后,洪钧的口气舒缓下来,说,“你个人的事与我无关,你和廖晓萍之间、你和katie之间究竟如何都是你的私事,我只是劝你一定要把私事和公事分开,你和katie尽可以惊天地泣鬼神地好一场,你也尽可以随心所欲招一个让你满意的offager,但别把两者搅在一起,否则不仅你和她的职业前景都会受到危害,你和她之间的关系也会变味儿。”

邓汶默不作声,洪钧又笑着说:“聊点题外话,这就和我做项目一样。当我面临赢面很大的项目时,我会让项目尽量简单,因为变数越少越容易控制;当我面临赢面很小的项目时,我会先让项目尽量复杂,使我的对手难以控制局面,变数就是我的机会,但当我趁乱翻盘取得优势以后又会设法让项目尽量简单。”邓汶歪着头,一脸“这和我有什么关系”的不以为然,洪钧便接着说:“你现在比较顺利,但俗话说得好,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你得居安思危啊,守成就要让局面尽量简单,你为什么要给自己增加变数呢?竞争中效率最高的方式就是‘趁火打劫’,而你把katie招去就等于在你身边埋下一个火种,等到时机成熟一定会有人把这个火种点燃,俞威可是趁火打劫的高手,你以为真可以高枕无忧了吗?”

洪钧的一番话令邓汶立刻不安起来,仿佛在周围的暗处正匍匐着若干看不清面目的家伙,虎视眈眈地觊觎着他,他马上又由自身的处境联想到凯蒂的处境,越感到一筹莫展。洪钧已经把瓶里的矿泉水喝光,邓汶很勤快地又替他拿来一瓶并把盖子拧开,焦虑地说:“那——,要是真像你说的这么严重,只好先不让katie到我们研中心去。可是,katie总应该换个更好的地方吧?”

洪钧接过邓汶递过来的水,问:“我上次不是建议你给她找找其他的机会嘛,她都不中意?”

“没有,是我没替她物色别的地方,一直觉得她就去我那儿合适。”邓汶面带愧色地说。洪钧怀疑邓汶并不是愧疚于对他的建议置若罔闻,而是愧疚于没有尽早替凯蒂找寻其他出路,这让洪钧郁闷得无话可说,只好大口喝水。邓汶眼巴巴地望着洪钧,请求道:“要不,你帮忙想想办法?”

“我?给katie找工作?”洪钧差点被水呛着。

“对啊,不过不是给她找工作,是要给她找个比现在更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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