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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七章神婆的潜质
风从北方吹来,正值隆冬,早晨的时候风就如刀子一样割在人脸上,到了中午的时候风大的已经让人睁不开眼。大军迎着风走,官道两侧都是荒地,沙尘起来就如同飘起了大雾,根本就看不清前路。
李闲下令大军原地休息,等风停了再走。
挨着一座光秃秃的矮山,大军缓缓的停了下来开始扎营。二十万大军的连营看起来十分壮阔,但因为狂风的缘故,士兵们搭建帐篷并不顺利。风将打开的毡布帐篷卷上了半空,士兵们往往要追出去几百米才捡回来。
因为风大的缘故,甚至没有办法埋锅造饭。士兵们在背风的地方胡乱吃一些干粮,便忙活着将帐篷支起来。风中,驻地热火朝天。这样寒冷的天气,士兵们将帐篷搭建好的时候,几乎每个人都忙出了一身的汗水。
各营的将军们设置了巡逻的士兵,游骑,斥候,大部分士兵钻进帐篷里休息。
辎重营这边相比战兵那边来说,搭建帐篷的速度显然要慢上几分。不是辎重营的士兵素质远不如战兵,而是辎重营这边还有不少伤兵。因为辎重营有大量的马车,伤兵差不多都暂时安置在了王启年麾下。
要照顾伤兵,还要定期分发粮草,事情远比战兵那边多。
王启年这样的身材,搭建帐篷自然帮不上什么忙。虽然这是个没有什么架子的将军,但在辎重营还是有一定的威信。毕竟从最初,王启年就为李闲管着后勤诸事。大家都知道王启年是个元老级别的人物,自然多了几分敬重。
躲在一个土坡后面,王启年啐了一口嘴里的尘土骂道:“他娘的,还远没有走到地方,但怎么这风大的就跟在辽东差不多了。当年在辽东的时候,也是这样,大军在风中行进,连身边是谁都看不清楚!”
“没有庄稼,没有树木!”
用手巾遮住口鼻的吴不善缩了缩身子说道:“这地方连年战乱,百姓流离失所。土地大部分都荒着,再有战事,野草被付之一炬。地面上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没有东西拦着风。要是有一大片林子,这风或许根本就打不透!”
“说的有道理。”
王启年将衣服紧了紧说道:“一场战争一场灾,其实受苦受难的还是老百姓,死的最多的也是老百姓,就说襄阳城那一战,李世民抢光了几十万百姓的口粮,活不下去的难民连草根都吃净了,地皮以上狗屁都看不见,挡风?挡风的都是尸骨!”
“其实说起来,李世民在当时时候的选择也是无奈之举。”
吴不善摇了摇头道。
与此同时,在李闲的马车里,叶怀玺认真的问道:“先生说,无论是战而夺天下,还是守而治天下靠的其实还是百姓,得民心者的天下。那李世民在襄阳城外的败仗,是不是因为他抢光了百姓的口粮,失去了民心?”
“不尽是,但也有一定的缘故。”
李闲放下手里的书册说道:“百姓如江河湖海之水,而朝廷如水上之行舟。船能平平稳稳的往前走,是因为风平浪静。若是波澜骤起,大浪滔天,莫说小舟,便是杨广的大龙舟也一样会翻覆。李世民输,输在失了人和,更不重地利……”
李闲耐心的解释道:“现在你应该明白,为什么我会在决战之前和你提起当初你们突厥人和铁勒人的那一战了吧。为将者,智谋,勇气,只是成功的一部分缘故。若是没有汉水,我想打赢那一战并不容易。”
叶怀玺皱眉:“为将者,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还要知风土民情,还要有勇气,有智谋……太难了些。”
李闲摇头道:“你需要做的其实简单,没有这么复杂。”
“请先生赐教。”
叶怀玺垂首挚诚的说道。
“你将来回草原做你的大汗,在军务上也好,治国上也好。只需要做到一件事就好。那就是……知人善而用”
“知道每个人的才能,安排他们在合适的位置上。”
叶怀玺想了想说道:“可是先生,这似乎也很难。”
“你初到我身边的时候我就跟你说过,学有所专……你不需要做一个全才,天文地理无所不知,琴棋书画无所不精,那不是人,是圣贤才能做的事。但你应该明白的是,圣贤是做不来皇帝的。你需要做的就是专心学会如何做一个领袖,相对于做一个全才来说,了解,熟悉自己的每一个臣下难道不算是容易的?”
“也就是说,您能战胜李世民,是因为您利用了民心和地势,和士兵们的勇气。”
叶怀袖总结道。
李闲微笑着微微摇头:“没那么复杂,之所以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我必然能战胜他,原因简单的很,仅仅是因为……我比他强大。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算计都毫无意义。”
“绝对的实力。”
叶怀玺喃喃的重复了一遍,若有所思。
一阵狂风卷过来,辎重营的几个士兵才稳住一半的帐篷忽然被卷起来,眼看着几个人拉都拉不住,帐篷即将被卷上半空的时候。忽然从旁边伸出来一只手,一把攥住了帐篷一角。风猛烈暴戾,帐篷就好像一条狂暴挣扎着的猛兽。但是无论这猛兽如何疯狂,终究不能挣脱开那一只手。
士兵们侧头去看,发现帐篷旁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那个病歪歪的瘸子。
拉住了帐篷之后,这个瘸子的脸色却忽然一变。他本是下意识的拽住了即将飞走的帐篷,可却不小心暴露出来了他不想暴露出来的东西。
想到这一点之后,他装作支撑不住扑倒在地。
在摔倒的时候他往四周看了看,发现没有特别的人关注着自己,悄然松了口气,他在心里告诉自己,谨慎,小心,以后再也不能犯这样的错误了。
……
……
“先生,若我德薄,力微,如何让臣下服从,如何让百姓信服?”
叶怀玺问。
李闲笑了笑问道:“告诉我,你们草原上的人最信奉的是什么,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怀疑自己的信仰,不会生出叛逆之心?”
“长生天。”
叶怀玺想了想回答道。
“你不是已经知道答案了么?”
李闲笑道。
“可是先生不是说,天不值得敬畏?”
“你是主宰,天自然不值得敬畏。但百姓们不一样,他们看不懂天,不明白什么是天,所以对天有着无法抗拒的畏惧。而你说德薄,那么便需要一个东西来表示你的贤德。对你们草原人来说,还有什么比得到长生天的认可是最让人信服的事?你的姐姐……阿史那朵朵,为什么是草原的圣女,为什么以一个女子之身能统治突厥部族?”
“因为她肩膀有一只金色的狼头,所以被人称为长生天派到人间的使者。”
李闲看着叶怀玺问道:“那么,是谁让牧民们都知道阿史那朵朵肩膀上有一只金狼头的?”
“是父汗。”
叶怀玺回答。
“对,因为你的父亲是突厥大汗。当初他继承汗位的时候,权势地位也不稳固。所以他需要一个人或是一件事来帮他,恰好你姐姐的肩膀上有那只金狼头。你的父亲在你姐姐很小的时候,便抱着她对众人展示这长生天选择的圣女。于是众人信服,认为你的父亲就是长生天认可的大汗。”
“这便是借势。”
李闲微笑道:“这本是当权者必须懂得的最浅显的道理,你却忘了。不管是草原的可汗,还是中原的皇帝。都宣称自己是代表着天,千百年来,就是靠着这个愚弄百姓的。”
“可我没有金狼头。”
“这种东西,你想有就有。”
叶怀玺认真的思索了一会儿,明白了李闲的意思。
“你说自己德薄,那么就要借势。借人之势无法完成你的目标,那么便向神灵借势。”
“那若是力微呢?”
叶怀玺继续问。
“德薄借势,力微也要借势。”
李闲想了想说道:“如果不出我所料的话,在你姐姐即将战胜铁勒人的时候,她会将你接回草原上,将最后一战的荣耀给你。这便是力,便是势。若击溃铁勒人这最终一战是你亲自带着勇士们打赢的,你将树立起自己的威信。”
叶怀玺点了点头,眼神中却闪过一丝伤感。
“使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