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还不是时候,他要做的方方面面上的事情还不少,这点他还是清醒的。因此,这时候对于卖不卖吴颂莲他处在一个矛盾心理的风口上,他需要再进一步的考虑。
所以,他回答薛品仙道:“薛老板,这不是由我一人说了算的事情,你再给我半个月的时间,到时候我周顺康保证不是把吴颂莲交给你就是把郭玉兰交给你,这总行了吧?”
靠贩卖“高档女人”发了财的薛品仙现在也不象以前那么急吼吼的样子了,见周顺康还在和自己卖着关子,他笑笑道:“也好,正好北平的余站长喊我过去,说是有买卖了,等有空再联系吧。”
薛品仙倒也没撒谎,的确是北平的余怀庆给他打了电话,告诉他22人名单上的李玉萍被派到北平军调办事处担任了方面的秘书,但根据他的情报李玉萍很有可能是共军打进内部的内线,他有可能通过非正常手段搞到李玉萍,甚至是傅冬菊,让薛品仙没事的话可以去北平住些时日,等待他得手后“接货”。
这可是两个品位极高的女人,尤其是傅冬菊在美女排名上排在了吴颂莲之前,价位上也比吴颂莲高多了。即便是李玉萍也和吴颂莲相差无几,加上余怀庆性格比较爽快,薛品仙非常愿意和他打交道,因此他决定先丢下淳安周顺康这边,赶到北平去见余怀庆去。
去北平最好的方式就是从上海做火车走,所以第二天晚上薛品仙就赶到了上海,并且去拜访了一下现在处的还不错的曹胜元。
不过曹胜元现在忙的厉害,只是喊了刘弘帮着接待了他一下。
刘弘告诉薛品仙,保密局新任特检处长许轶初到上海了。同来的还有她的新婚老公,保密局浙江站站长沈一鹏。
薛品仙小有惊谔的说:“啊?许大美人结婚了,这我都不知道吗。那毛局长知道吗?”
刘弘说:“这次许大美人结婚很低调,你当然是不知道的了。她也就是回的北平老家请了几桌客罢了。据说全是北平站余怀庆少将帮她操办的,这次她就请了毛局长,李子清还有王金虎到北平为她祝贺,其他人一概没惊动。就是她老同学曹爷也是她婚后给打来个电话说了一声,曹爷为这事儿还挺生气的那,说是许处长看不起他。”
薛品仙听完“啧、啧”的连眨了几下嘴。
“娘的,一代绝色美人这算是送走了姑娘之身了,这个姓沈的是哪儿来的这福气啊,就这么把许大美人给干了,真能把人嫉妒死啊。”
刘弘呵呵一笑:“女人长的再漂亮那也还是女人啊,结婚是迟早的事情,许大美人都26岁了,再不成家过你年那不成老姑娘了啊。”
“说的也是。”薛品仙道:“刘副座,这次许大美人来上海你见到了吗?”
“见是见到了,但好象她对我有成见,不大搭理我,所以晚上曹爷设宴宴请她让我就别跟着了,正好来接待你了。”
刘弘带着尴尬的语调说道。
“哎呀,那真是不好意思了。”
薛品仙说:“一会儿我请你上百乐门跳舞去,她许大美人有么了不起的啊,不就是线条好点,脸模子漂亮点,脚长的骚点而已吗。我看和你太太也差不了多少。”
这是薛品仙在故意的恭维刘弘,他其实知道刘弘的太太张苏华虽说也是很不错的一个美人,但比起许轶初来还是要差上两三个档次的。
刘弘也是明白这点的,他现在极力想学他老大曹胜元和太太阎敏那样处出的良好关系,但张苏华却不是阎敏,她也不想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过日子,她始终反感和恶心自己的这个“丈夫”,就是晚上也跟死人一般的任刘弘摆布,弄得刘弘是一点兴趣也没有了。所以,这次薛品仙再提上百乐门的事,他就欣然接受了。
刘弘是开着自己的车载着薛品仙去百乐门的,因此薛品仙也不不见外的和他什么都聊。
他问刘弘:“说真的,刘副座,你根据许大美人走路的动作,感觉一下沈一鹏搞她搞的凶不凶啊?”
“呵呵,你怎么想起来问这个啊。”
刘弘说:“你别说,我还真注意了一下,我发现许丫头走路偶尔会有点瘸一下拐一下的,虽说不明显,但可以感觉到被男人做那事最做的可不轻哦。”
“哈哈,这就对了,换成是谁能爬上许大美人的身子,不兴奋的昏过去就算他有量了。我估计沈一鹏那傻小子结婚当天晚上肯定是往死里干许丫头的,没弄到他自己精尽人亡就说明这小子的身体够超凡的了。”
谈论这些非常无聊的话题,薛品仙显得特别的来劲儿。
两人说着话,车也就到了百乐门的跟前了。
曹胜元此刻却还在锦江饭店的宴会厅里宴请着老同学许轶初和她新婚的丈夫沈一鹏那。
这一是有毛人凤的交代,二也是作为同学老朋友应尽的东道,还有当年并肩作战打过日本人的战友之情,何况许轶初现在的老公沈一鹏还是自己原来的上司,现在的部下那。保密局杭州站隶属上海华东大站管辖,而曹胜元正是华东大站的站长。
对于许轶初结婚,沈一鹏一点也不嫉妒,他是有理智的人,早就从师父朱瞎子那里知道许轶初的第一次不是属于他的,这点上他几乎和他的老板毛人凤一样的明智。许轶初的结婚相对来说还让毛人凤和曹胜元宽慰了一些,他俩其实最担心的就是许轶初的处子之身被个她不爱的男人先他们俩之前夺去,现在她一结婚也就不在存在这样的问题了,何况曹胜元心里最清楚,许轶初和沈一鹏在云南就好上了,他们彼此之间一定是相爱的。
不过这沈一鹏也会和许轶初一样是的人吗?这点上曹胜元实在是拿不准了,按理来说应该不会啊,毕竟沈一鹏的叔叔沈醉是毛人凤五大心腹之一啊。
也许,为了掩饰,故意让许轶初嫁给了沈一鹏吧,曹胜元最后这么想到。
许轶初这次到上海来并不是来视察军统站工作的,她只是在北平举办了婚礼后就一路旅行度蜜月到达了上海做几天停留,然后去杭州的小家过几天,此后就要到南京报道上任了。
由于是新婚出行,所以许轶初依旧穿的是她那身代表性的皮夹克加长丝巾围脖的行头,只不过她没再穿那双野外作业短靴,而是穿的龙云送她的黑色敞口小尖头的中跟皮鞋。
在接待老同学的这些时间里,曹胜元总是要趁没人注意的工夫朝着许轶初的脚上瞄上几眼,他不信许轶初的脚优美的程度比不过杨洁,很显然他也看到了杭州《美脚报》上的那篇文章,对把许轶初的脚排在第三位感到了不满意。
这一看他明白了《美脚报》失误的原因了。
很显然许轶初长了一双盖世绝伦的美脚,那双脚只要多看几眼任何男人都会起反应。这是因为现在她穿的鞋子不时的暴露出了她完整的脚型,幽雅、细致、平洁、美观。
这是曹胜元给出的最后的评价。
曹胜元总结完了,也明白了杭州的这家《美脚报》出现误差的原因了,那就是因为许轶初以前老是穿那双野外作业靴,让外界很难看到真面目,而杨洁、林晓童都是新四军的人,绑腿一打,那双脚就完全暴露在了大家的视野里,很容易被人看到美丽的全貌,光从评价脚的角度出发自然也就把她们俩放在了许轶初的前面了。
曹胜元乐了,他要给杭州的这家小报打个电话,在许轶初去杭州的时候,让他们派出记者专盯许轶初的脚做个衡量,然后再在报纸上进行更正。
不过现在曹胜元得先做好自己的东道,场面上的事情他得先应付过去。
许轶初这次到上海来倒真是没任何的任务,党组织给他的指示就是和沈一鹏同志结婚后,休息半个月到二十天的时间,以便做好精神储备迎接即将到来的解放战争的重大考验。
结婚的当天她的确把自己的处子之身给了沈一鹏,不过沈一鹏并是象无聊之辈薛品仙和毛人凤想象的那样疯狂,他非常爱许轶初,因此他也非常尊重许轶初,只是在许轶初羞涩和温柔的默许之下,他才满足的获得了两次和她融为一体的空间。
到了上海后,曹胜元邀请他们夫妻住进自己的一处公馆,还安排了保姆和厨子照应他们在上海期间的生活。
在一次闲谈中,曹胜元告诉许轶初,在廖健出逃时他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