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星期一。我坐在建文出版社713办公室里,轮流地看着面前两摞厚厚的稿子。左边的稿子每一页都用红色和蓝色的笔勾画得满满当当,右边的则是新打印出来的,干净清爽。这两摞稿子是同一本书。
我正在做的这个工作叫做“核红”,也就是核对编辑在上一个校次的稿子(左边那摞上所做的修改,是否在新校样(右边那摞上全部改正了,如果有漏改或改错的,就在新校样上重新标一下,要是发现了新的错误,也要标出来并写上正确的。刚开始我还觉得挺新鲜,不过这工作实在太过机械,没做多久我就没了兴趣。想当年做校报编辑的时候,我都独立写稿子呢,就算是在宝洛或者动感北方,我做的那些翻译也比这技术含量高多了。图书编辑的工作这么无聊吗?难道不应该是每天愉快地看书吗?才第一天上班,我就有点干不下去了。
我抬起头,揉揉有点酸痛的脖子。
今天早上9:,我准时到建文出版社79办公室报到。王晶主任大致给我介绍了一下出版社和我们部门的情况,就让余晓带着我到部门的其他办公室去转一圈。建文出版社成立至今快3年了,员工将近6名,在出版社里算是历史比较长、规模也比较大的了。
我们这个部门叫做英语图书编辑部,是去年秋天才成立的。看名字就知道,这个部门是专门编辑英语图书的,在此之前建文社只出版中文书。办公室的样子很符合我对出版社的想象——宽大的办公桌和整齐的柜子,每张办公桌上都堆满了一摞摞书稿。这般陈设让我想起了很小的时候看过的一部电视系列剧《编辑部的故事》,剧情我早就一点印象也没有了,只记得一些零星的画面。我还记得我爸妈特别爱看,有时看到兴起,还会捏着不伦不类的bj口音学上几句剧中的对白。
我们部门一共占据了七层的三间办公室,全部位于楼道的东侧。尽头最小的79号房间是主任办公室,只有王晶和余晓坐在里面;711、713号是编辑办公室,这两间办公室一样大,室内的布局也一模一样,每间可以坐五个人,空间十分宽敞。
我跟着余晓来到711办公室时,终于第一次见到了宋伟。他中等身材,年纪跟我相仿,从侧面看,脸平得就像被铁锨狠狠拍了一下似的。看到我们进来,没等余晓做介绍,他就笑着站了起来,嘴里说着:“来啦?”我也笑了,因为我听出了这好像闷在鱼缸里的声音。
余晓说社里前年重新装修过,所以这座大楼虽然有些年头了,但办公室显得很新。我被安排在713办公室。我的办公桌在办公室右侧的角落,座位背对着门,桌子前面是一扇朝东的大窗户,一抬头就能看到窗外的蓝天,窗下便是出版社正门和我来时那条宽阔的马路。我对这个位置十分满意。我背后便是另一个空座位。
房间左侧的三张桌子边分别坐着一男二女三位编辑,看上去都得有四十几岁了。余晓帮我安排座位、向我交代一些事项时他们没有任何反应,全都表情严肃地低头盯着各自桌上厚厚的稿子,只在余晓给我们做介绍的时候才抬起头来向我点点头。那位男编辑姓朱,两位女编辑分别姓任和黄,我学着余晓,对他们一律以“老师”相称。
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的心理作用,余晓走后,房间里安静得让人浑身不自在。这种压抑的感觉实在太熟悉了,让我一下子就想起了去宝洛报到的那天。三位老师好像不怎么友好啊,他们该不会也像陈老师那样吧?相比之下,711办公室里的编辑就年轻多了,所以那里的气氛也明显更加轻松活跃,好羡慕啊!
丢给我这两摞稿子的是朱老师,一并给我的还有一本社里自编的《编辑手册》,然后他只面无表情地简单跟我交代了几句就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了。他在稿子上勾勾画画的红色、蓝色符号代表什么意思,核红到底是什么,核红的工作又该怎么做,全是我自己对照着《编辑手册》一边做一边慢慢摸索明白的。还好,摸索的过程并不困难。
一上午也没人说话,每个人都埋头于自己面前的一大堆稿子。我有个奇怪的直觉:在我来之前,办公室里的气氛应该不是这样的。难道是因为我这个新人?不过手里有活干,就算再怎么乏味,起码不像当初面对陈老师时那样尴尬难捱了。
宋伟从外面进来:“维珊,走,吃饭去!”他的话音未落,我的肚子就欢快地叫了一声——“咕噜”。
建文社的地下一层是员工食堂,每天中午12:至13:提供自助餐。现在才12:刚过,等待取餐的队伍就已经排到门外了,里面的用餐区也都坐满了人,嘈杂的说话声吵得人有些心烦,和办公室里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到的氛围形成了鲜明对比。
我和宋伟取好餐,伸着脖子寻找座位。左边靠墙有张桌子刚好有两个人吃完离开。我忽地觉得身边一阵风拂过,耳边的几根发丝随风飘了几飘。原来是宋伟,他一个箭步冲过去,果断而平稳地把手中的餐盘放在了桌子上,将这两个位子的使用权收入囊中。整个过程干净利落,行云流水,把我都看傻了。有两个端着餐盘,也正在快步冲向这张桌子的男士垂头丧气地走开了。
我赶忙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下来。宋伟见我一个劲盯着他笑,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他扭过头看了一眼刚才那两位男士,他俩还端着盘子在饭厅里转悠。宋伟又转回头看着我,露出了满不在乎的笑容:“抢座位就得先下手为强,谁跟谁也不用客气。”他夹起一口饭塞进嘴里,“你尝尝,咱们社的工作餐很不错,每天六个菜一个汤,有荤有素,可好吃了。”
或许是因为之前通过几次电话,所以虽然今天是第一次见到宋伟,我也并不觉得拘束,反倒有一种亲近感。我吃了一口地三鲜,他说得没错,味道确实不一般,绝非普通食堂的大锅菜可比。
“怎么样,上午忙吗?他们让你做什么?”宋伟一边嚼着一边问我。
“还好。朱老师让我帮他核红。”
“哦,呵呵,新编辑一开始都要从核红做起,这是为了让你学习编辑是怎么看稿、改稿的,顺便熟悉各种编辑符号。”宋伟说着,喝了一口汤,“哎,这罗宋汤不错哎,你尝尝。”
“新编辑?我还以为你们只招有经验的呢。笔试的卷子我都没答完,面试的时候王主任跟我说了好多特别专业的……词,我一个都听不懂,还以为没戏了,没想到……”
“没想到撞上了狗屎运,是吗?哈哈哈!谁跟你说我们只招有经验的了?王晶对谁都那样,拿一大堆术语唬人,其实她自己也一知半解。”宋伟不以为然地说,“再说那份卷子,王晶让你一个半小时做完?”
我点点头。
“那是两个半小时的卷子,”宋伟鼻子里轻哼了一声,“让她做,她一个半小时也做不完……你也不用叫她主任,叫她王晶就可以了。”
“呃,是吗?她倒也是这么跟我说的,不过我觉得……不合适吧?”
宋伟撇撇嘴:“大家都这么叫,你叫她主任反而会显得很奇怪。你放心,你肯定是笔试、面试都通过了,不然不会招你进来。”宋伟又往嘴里塞了一口饭,“你找好房子了吗?在哪?”
“在杜……杜静那个小区。”我没想到他突然转到了这个话题上,险些说漏嘴,赶忙又补充了一句,“我之前也托她帮我找房子来着。”一提到房子,我的脑袋立刻疼了起来。
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简直可以用“乱七八糟”来形容。周六一大早我就出发了,和我上次来bj面试坐的是同一班火车,到达杜静的住处时已是中午。原本妈妈说要送我过来,被我好说歹说制止了——有她在,我可能就更舍不得离开家了,而对于她来讲,留在家里还有我爸陪着,她心里也会好受一点。
这些天爸妈在我面前表现得和往常一样,对我要去bj的事一个字也不提,日子过得一如过去这二十多年来的每一天。但我知道他们装得有多辛苦,所以跟杜静商量我去她那里落脚的细节、收拾行李、订火车票等等这些事,我都是背着他们做的。往常每天晚上吃完饭,我都会一头扎进自己的房间,但那些天,我每晚都会陪他们一起看电视,尽管我对他们看的那些节目毫无兴趣。
我第一次见到了杜静的(也是我的了合租伙伴amy。amy姓纪,她的本名叫起来有点拗口,所以她就随便给自己起了这么个英文名,方便她的同事们,但这么一来,她的本名反倒鲜有人知道了。她是杜静的前同事,当年和杜静同时入职,从那时起,她俩就一直合租在这里。半年前amy换了工作,但她俩仍然住在这。
当初她俩租下这套房子,是因为这个小区离她们的单位很近。不过最近她俩也准备搬家了。在我来bj之前杜静就跟我说过,amy的新单位在中关村,北四环一带,通勤路程一下子远了许多,每天上下班十分辛苦;而杜静一个在bj的亲戚去年买了房子,不久前迁入了新居,空出来的旧居就租给了杜静,在通州。说是“租”,其实每月只是象征性地收她一点钱。
这段时间amy正在新单位附近寻找合适的房子,两个月后,也就是这套房子的出租合同到期时,她俩会一起搬走。“到时候你可以重新跟房东签合同继续租,也可以找新房子,反正这两个月你就踏踏实实在这住着吧。”杜静对我说,amy也在一边不住地点头。
这是一套两居室,位于东三环附近一个老旧的小区里,约摸有6平方米左右,没怎么装修,但还算干净。简单的家具、电器都是房东给配的,显得比房子还要老旧,也不成套,明显是东拼西凑的,不过倒也够用了。主卧属于杜静,面积比次卧略大,所以她比amy多负担一些房租。
小小的客厅里,我前年“五一”来借宿时睡过的旧沙发仍然放在靠近阳台那一头。但这次我拥有了一张旧床垫,杜静和amy已经提前把它放在了主卧里,和杜静的床并排,中间隔着一个床头柜,没有床架。床垫放进来后,这个房间里就没有多少空间了。“无所谓啊,反正白天都在外面上班,这里就是晚上回来睡个觉。”杜静毫不在意地说。她又说,床垫是房东丢在阳台上的,这次我要长住,就不能再在沙发上将就了。说到这,杜静狡黠地冲我眨眨眼睛:“我们没告诉房东你要来,不然他该给我们涨房租了,所以也没敢找他要床架。好在房东住得远,平时不怎么过来。就两个月,他发现不了,嘿嘿!”
周末这两天,杜静带着我去附近的超市采购生活必需品、熟悉周围的环境、查找最方便的通勤乘车路线,还不厌其烦地向我传授各种生活技巧,也不管我一下子能不能记得住,简直比我还要操心我之后的生活。我几次提出要跟她俩分摊房租,都被她俩“严词”拒绝了,只勉强同意跟我平摊水、电、煤气和宽带的费用。
周日中午,在我的执意坚持下,她俩总算让我在附近一家饭馆请她们吃了顿饭。晚上,当我终于躺在我的“榻榻米”上放松下来时,思家的情绪像潮水一般吞没了我。爸妈这两天是怎么过的呢?昨晚的电话里,他们一股脑问了一大堆我的情况,我却忘了问问他们,我怎么这么没心没肺?我想念我的小房间了,想念陪伴我度过了二十年光阴的书桌、床、书柜、芭比娃娃,还有我床头的《终结者ii》电影海报——那是我高中时的同学兼好友朱雯倩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当年的我爱极了施瓦辛格的电影。
旁边床上的杜静发出轻微而均匀的鼻息声,她已经睡熟了吧?我翻了个身,眼前不由分说地出现了周欣的身影。周欣啊!我还清楚地记得从这里去他的公司找他,该怎么坐公交车呢!才过了两年,就……按照他在那封邮件中说的日期来看,十来天之前他就应该离开bj了,走之前也没再跟我联系——我想什么呢?他为什么要跟我联系啊!那么,他现在安顿下来了吗?新的工作、新的环境怎么样呢?他会过得开心吗?东莞啊……他这一走,大概再也不会回来了,也,不会再跟我联系了吧?其实,就此了断,是好事……
一颗泪珠从眼眶中涌出,顺着我的脸颊慢慢地淌下来,滴在了枕头上。我闭上了眼睛。我来了,他却走了。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吧,努力在这个城市生活下去,毕竟,就像周欣说的,这是我自己的选择。
今天早上6:,闹钟铃声在耳边响起的时候,我正在梦中遨游。突如其来的铃声仿佛一只大手,蛮横地把我从光怪陆离的梦境中拖了出来。我挣扎着撑开沉重的眼皮,在床上躺了好一会,意识才渐渐回归:这不是我的小房间,我现在是在bj,正躺在出租屋的床垫上,今天要去建文出版社报到。皱巴巴的窗帘很薄,虽然天还没有大亮,但昏暗的光线已经透过窗帘照进了屋里。唉,在老家上班的时候,我还有一个多小时的觉可睡呢!
昨天杜静帮我规划的乘车路线是先乘地铁,再转乘公交车,加上预留出的半小时机动时间,“单程1小时5分钟。”杜静从电脑前扭过头来淡定地对我说,“时间有点长,不过你走熟以后就用不了那么久了,嗯,估计一个半小时差不多,还可以。可惜要换乘,要是有直达的车就好多了。”
什么,单程一个半小时……“还可以”?从老家坐火车到bj也不过两个半小时!看着我瞪大眼睛张着嘴的滑稽相,杜静恍然大悟地“咯咯”笑了起来:“你是觉得时间很长?嗨,我跟你说啊,在bj,一个小时以内的路程叫‘近’,一个半小时的叫‘还可以’,两个小时以上的才算‘远’。我刚来bj的时候也很不适应,过段时间就好啦!”
话是这么说,在没适应之前可真是痛苦。其实杜静规划的这条通勤路线已经是最便捷的了,只需换乘一次,而且换乘的公交车站就在地铁站旁边。然而,被地铁站台上乌压压的人群推过来挤过去、在车厢里被陌生的男男女女包裹着连胳膊痒都只能忍到地铁到站时趁车门打开的一刹那一边保持好身体平衡避免被上下车的人流冲倒一边瞅准时机迅速而精准地挠上一把、这一站被挤上车下一站又被挤下车,还有在公交车上整个人被紧紧地挤压在车门上动弹不得、只有半只脚能勉强踩在台阶上……我觉得我能活着到单位就是个奇迹。
去找王晶报到之前,我一头扎进了卫生间。洗手台上方亮晶晶的大镜子里映出了我的狼狈相:头发蓬乱,汗水挂了一脸,整张脸显得油光光的,眼周围着一圈浅浅的黑眼圈,脖子上的丝巾歪到了一边,眼神呆滞,没精打采。
宋伟的问题勾起了我好不容易才暂时忘到一边的痛苦回忆。一想到同样的噩梦在今天下班时还要再经历一次,在今后的无数个日子里还要一次次地经历,我顿时没了食欲。我这个人特别怕麻烦(直白点说,就是懒,原本打算等杜静她们搬走以后继续租那套房子,但现在也动摇了——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amy一边哀嚎着不想搬家,一边又紧锣密鼓地在新单位附近找房子了。
听我诉完苦,宋伟只是淡淡一笑:“找个离社近一点的房子不就行了?等你有了电脑,你可以上咱们社的内部论坛看看,经常有同事在上面发招合租的信息。”他顿了顿,又接着说,“也不一定非要在社附近找,只要不太远,交通和生活方便就行。咱们单位这个地段啊,周边的房子都挺贵。另外我建议你现在跟别人合租,等以后经济允许了再考虑自己租。”
当天下午,it部的同事就给我装上了电脑,但找房子的过程可就没有我想象得那么顺利了。一连半个多月,内部论坛上一个招合租的广告都没有。后来好容易有了,要么是男同事招男同事合租的,更多的则是被别人捷足先登了——总算不用找工作了,却又要找房子,而且我找工作的坏运气怎么还遗传呢?
眼看着离租房合同到期的日子越来越近,我急得坐立不安,一天两次抽筋剥骨般的通勤更是让我痛不欲生,疲惫感从早到晚如影随形地折磨着我,我的黑眼圈都可以媲美大熊猫了。我动了去中介公司看看的念头,但宋伟让我再等等:“中介费一般是一个月的房租,太贵了,再说你初来乍到的,跟同事合租会安全些。”
离合同到期还有八天了。一个月前,amy打电话告诉房东她俩不再续租了。上个周末,amy搬走了;杜静也开始收拾东西准备搬家了,她把暂时用不着的物品打好包堆在amy的房间里,外面只留下一些生活必需品。原本充满生活气息的房间一下子变得有些凄凉,这一切更加重了我的焦虑。杜静安慰我说,如果合同到期时我还没有找到房子,可以先去她的新居将就几天。尽管我还不死心,但也已经做好跟她一起搬家的心理准备了,虽然她的新居离建文出版社更远。
第二天午饭后,我照例扑到电脑前登录内部论坛——这段时间以来,这已经成了我午休时的习惯。就在页面打开的瞬间,我一眼就看到了最上面的一条最新信息:招合租,bj西站南广场两居中的次卧,有地铁、公交直达社里,男女不限。发布时间是“刚刚”。我想也没想就拨通了消息下面的手机号,当天晚上7:不到,我就已经完成了去看房、定下房子和搬家时间这一连串的动作。从小到大,做事总是四平八稳的我,效率还从来没有这么高过。看来人要是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总还是能被逼出一些潜能的。
发这个合租广告的是发行部的区域经理张乾,这套两居室的主卧是他和女朋友住,原先住在次卧的是他的老乡。“你真够麻利的,我那广告刚发上去你的电话就来了,吓了我一跳。后来我又接到两个同事的电话,但是因为你约了今天来看房子,我就把他们看房的时间约在了明天和后天。没想到你一来就定了,一会我还得给他俩打电话推掉。”张乾送我出门时有些调侃地说。我无力地笑了笑,心说:不麻利我就得睡马路了。我没有告诉他的是,其实我并不想跟异性合租,可事到如今我还有得选吗?好在是同事,又有他女朋友一起住,这么一想,我多少心安了一点。不管怎么说,房子终于有了着落,我感觉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连呼吸都顺畅了许多。
来bj两个月了,我总算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我的房间很小,里面放了一张单人床和一个窄窄的衣柜,就没有多少地方了。同样小小的客厅里只有一张饭桌和两把椅子,在雪白墙壁的映衬下更显得寒酸。我们的全部电器就是房顶上的几个灯泡。爸妈要是看到我住在这样的地方,会怎么想呢?
“客厅里的椅子,你搬一把到你的房间去吧,用着方便。你要是有什么东西房间里放不下,就堆在客厅好了。”张乾的女朋友小韩一边帮我拿来抹布和扫帚,一边笑眯眯地对我说,“咱们这啊,条件是简陋了点,可好歹是正规的两居室。我和张乾刚来bj的时候,在郊区租了一间平房,那房子破得哎,地面都坑坑洼洼的。没办法,谁让咱口袋里没钱呢?夏天还凑合,冬天可遭罪了,就靠一个电暖气取暖,冷得哟!要是头天晚上地上洒点水,第二天早上准结成冰。我们在那住了三年呢,真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哎,我跟你说啊,咱们这房子的暖气可热了,冬天在屋里穿个衬衫就行……”
这是我在新居度过的第一个夜晚,疲劳让我失眠,不过我并不在意——从小就这样,越累越睡不着,过两天就好。离开杜静,要真正地开始独立生活,也让我心中多少有些恐慌,大概也加剧了失眠。我索性下了床走到窗前,把窗帘掀开一条缝,望向夜色中的bj。大城市里永远无眠,尽管此时已是午夜,但在路灯的照射下,街道依然通亮。时不时有汽车驶过,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发动机的声音久久回荡在夜晚的空气中。
我们的房子在21层,从我房间的窗户可以毫无遮挡地看到bj西站——我喜欢这个窗户。记得周欣说过,他经常出差,想必当年他曾无数次地从这个火车站出发奔向远方,又从这个火车站回到bj吧。他在bj时住在哪里?他住的房子是什么样的呢?肯定是高档公寓吧,有光亮的实木地板和漂亮的落地窗帘那种?
可是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新居附近,超市、菜市场、小饭馆和小店铺什么的很多,有公交车和地铁都可以直达建文出版社,只需半个小时左右。宋伟说得不错,确实不一定非要在单位周边租房子。
*****
王晶指定黄老师做我的“师父”,手把手指导我做编辑,不过实际上我把全部门的同事,乃至整个社里所有的同事都当成师父。编辑这个工作究竟需要做些什么、怎么做,其实很难说清,因为它太琐碎,涉及的方方面面也太多了,全靠在实践中慢慢积累,所以多认几个师父绝对没坏处。
来建文出版社三个月后,我转正了,去人力资源部签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刚回到办公室,黄老师就笑嘻嘻地对我说:“你可以做责编了。”我一愣。宋伟跟我说过,新编辑要在老编辑的指导下做校对满一年才有资格做责任编辑。黄老师似乎看出了我的疑问,又接着说:“不是让你独立做责编,而是我带着你做,给你把关。”任老师也凑过来说:“你现在的水平完全可以做责编了,所以黄老师跟王晶申请,提前开始带你做责编。”
又过了两个月,黄老师带着我做责编的第一本书出版了。我捧着总编室送来的样书,从前翻到后,又从后翻到前,尤其是印在版权页和封底上的我的名字,我看了又看,笑得合不拢嘴。虽然这本书的“责任编辑”是黄老师,而我只是署了个“特邀编辑”的名,但是能把自己的名字印在书上,也不是谁都能有这样的机会嘛!黄老师他们看我这个样子,全都笑成了一团:“刚开始做责编的都像你这样,时间长了你就没感觉啦!”
半个月后,我身后的空座位也有了主人。新来的同事叫关智渊,跟我同岁,大家都自然而然地称呼他“小关”。他厚厚的眼镜片后面的两只眼睛总像没睡醒似的,睁开和闭着没什么两样,说话时嘴里像塞了一团袜子,含混不清。任老师揶揄朱老师说:“咱们办公室终于有一只雄性动物跟你作伴了,你这‘红花捧绿叶’的幸福日子到头咯!”
虽然王晶很快就指定朱老师做小关的“师父”,但或许是因为我与他年龄相仿,也或许是因为我就坐在他前面,总之工作中的问题他更喜欢问我——他不知道我也是个还没出师的徒弟呢!但小关跟我,也包括跟其他同事的交流也就仅限于此了,大多数时候他就是默默地缩在自己的座位里,偶尔我和黄老师他们闲聊几句,他从不参与,午休时也是独来独往,对周围的一切都是一副没有兴趣的样子。真是个无聊的家伙,我暗想。
现在,我跟那三位“老同志”处得不错。不知是我心态老还是他们心态年轻,我们之间虽然有十几岁的年龄差,却并没觉得有什么“代沟”。
跟张乾合租的事我只告诉了宋伟,并请他保密,毕竟是跟异性合租,说出来可不是谁都会坦然认同的。这也是张乾的意思,为此我俩商定,每天早上一起出门上班,但下了地铁以后就分开,避免同时进单位的门。宋伟听我说完,笑得前仰后合:“你们上个班怎么都鬼鬼祟祟的?”当然了,他还是一口答应了我这个请求。
说到宋伟,虽然我在情感上跟他很亲近,但总觉得他这个人神出鬼没的,也搞不清他在我们部门到底是个什么角色。我刚入社的那段时间,他每天中午都来找我一起吃饭,可当我刚刚对此习以为常时,他又不来了。在吃饭这件事上,员工们通常都有固定的团体,这些“吃饭团”大多是平时聊得来的同事自然结成的,一旦结成,一般不会轻易改变,这大概也是职场文化的一部分吧,哪个单位都差不多。由于宋伟的缘故,我错过了与前后脚入职的两个同事结成“吃饭团”的机会,所以这下我每天中午只得独自去吃饭,自在是自在,但对于错过的机会,终究还是有点遗憾。
我经常看到宋伟和王晶一起吃饭,不仅如此,平时他也总在王晶的办公室进进出出;部门或社里的很多事情,王晶并不是交代给余晓向大家转达,而是让宋伟代劳。他的一举一动,俨然就是部门副主任的架势,但他亲口跟我说过,他是和我一样的编辑——他确实也做书,可看起来就像是在做兼职。
不过也许因为我是他推荐来的,他倒一直挺关照我。我找房子那阵,他也一直在帮我留意各种信息;我搬家那天,他和他媳妇一起过来帮忙,之后不久还送给我一台旧电扇;就连后来我为了感谢他,请他两口子吃饭,都被他抢先付了款。工作上的大事小情就更不用说了,但凡我有求于他,他总会尽力帮我。正因为有他,才让我感觉在异乡有了些许依靠。
*****
时值11月中旬,天已经很冷了。午休时,我像往常一样在建文社后面的小路上放松地溜达着。这条路与社正门前的那条大路平行,却安静得仿佛另一个世界。路上的车辆、行人都很少,两旁的便道上种着成排的银杏树,高大而粗壮,看起来已经很有些年头了。每每走在这条路上,总会让我想起动感北方旁边的电视台路。进入11月,这些银杏树的叶子开始渐渐变成金黄色,因为它们,这初冬时节也显得不那么萧瑟了。听余晓说,每年这个时候都会有喜欢摄影的人专程来这条路上拍黄叶。
我仰着头慢慢地走着,欣赏着满树金黄耀眼的黄叶,不知不觉有些出神。走着走着,眼前忽然黑影一闪,吓得我慌忙停下脚步。定睛一看,原来那黑影是个人,刚刚我差点撞到他身上。那人被我吓了一跳,转过身来,吃惊地看向我。他手里端着一部单反相机,显然正在拍黄叶。
“对不……咦,是小关啊!”我认出了眼前这个人,正是小关。我看看他手里的相机,又看看他。小关还有这门“才艺”呢?这可真是出乎意料,他是专门带相机过来拍黄叶的吗?“你……会摄影?”我忍不住好奇地问。
“嗯,会一点。”小关含混不清地回答,随手把相机递过来,给我看他刚拍的照片。
“真好看啊!”我一张张翻看着相机里的照片,发自内心地赞叹。我不懂摄影,但我很羡慕会摄影的人。有机会一定得学学,我常这么想,不过至今也只是“想想”而已。
“一点也不好,今天有点雾霾,效果不行。”小关不屑一顾地说。
“哟,夸你两句还嘚瑟上了。”我撇了撇嘴。
“嘿嘿!”小关挠了挠头,“回头给你看看我以前拍的照片,比这些好多了。”
“真的?那可太好了!”我一下子来了精神,“你是不是去过很多地方啊?我听说玩摄影的人都爱到处跑。”
“嗯……还行吧,上大学的时候做过兼职导游,去过一些地方。工作以后时间就少了。”
“那就是去过很多地方的意思呗,厉害!那你说说,哪最好玩?”
“这个可不好说,得看你喜欢什么了,比方说吧……”
从第二天中午开始,我也有了自己的“吃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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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小区里第一缕淡淡的梧桐花香钻进我的鼻孔时,我才惊觉来到建文出版社已经一年了。小时候我的幼儿园院子里就有一棵高大的梧桐树,每年四五月间,树上都会密密层层地开满淡紫色的梧桐花,淡雅的芳香会在整个院子里萦绕半个多月。每天傍晚妈妈来接我回家的时候,我总要捡几朵落在地上的梧桐花拿在手里,让这芳香陪伴我一路。这么多年来,我再也没有闻到过梧桐花的香气,所以当我发现我栖身的小区里竟然也有一棵梧桐树时,我高兴得在树下捡了一大把落花。原来虽然多年未见,我并未忘记梧桐花的芬芳,它刻印在我的记忆深处,一旦被触动,它便会灿然绽放。
这一年可以说是我走出校门以来最踏实也最充实的一年。黄老师他们对我和小关都很照顾,每天都有新东西可学;我也早就明白了,我第一天踏进这个办公室时感受到的那种安静到压抑的气氛,其实是我太神经质了——编辑的工作必须聚精会神,而聚精会神的时候又如何能吵闹呢?
逐渐适应了现在的生活之后,我便开始享受梦寐以求的自由。有时下了班,我会跟几个关系不错的同事出去吃饭、看电影,这让我终于感觉自己像个成年人了。这样的事在以前根本无法想象,我妈始终当我是个小学生那样管束着我。
也不是没有代价,我的生活习惯就被迫改变了许多。很多以前不注意的事情,现在都要自己操心;和别人合租房子也不能像在家时那么随便,居家生活方面就要多加留意、互相迁就,好在我们三个都不是爱计较的人,相处得还算融洽。
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我每两周会回一次老家。建文社是17:3下班,比大多数单位要早些。我一般是周五下班后直接去火车站,正好有两趟时间合适的火车可坐,到家时差不多22:左右,周日在家吃完晚饭后再返回bj。这样跑来跑去的虽然有点累,但我可以在家待两个整天,能陪我妈逛逛街什么的。不回家的那个周末,我常去找小关玩,他和他一个师兄就租住在建文社后面,那条种着银杏树的马路对面;偶尔也会去找杜静——确实只能“偶尔”为之,因为西客站离通州实在太远了。
是的,现在我和小关几乎可以说是“形影不离”。那次他给我看了他拍摄的银杏叶照片后,没过几天就背来一本沉甸甸的相册,里面是他以前四处“云游”时拍的照片。他说他每次都会挑出最中意的照片冲印出来装在相册里,空闲时细细翻看,因为“这样看照片更有感觉”。那究竟是种什么样的“感觉”,我体会不到,但我知道,看着他拍的照片我羡慕得不得了。他走过那么多地方,见识过那么多风景,“现在就只剩下xz和台湾没去过了”,他有些得意地说。
在小关的这本相册里,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些大海的照片,蔚蓝的,无边无际,让人遐想万千。长这么大,我还没见过海,唯一一次去海边,还是有一次跟冯经理出去办事,回来时顺路去港口看我们即将出海远行的一货柜番茄酱——对了,就是陈老师休产假前留下的那一单货。那是我离大海最近的一次,但我连一滴海水也没看到。大海的浩瀚究竟是怎样的震撼人心,我想象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