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过大王!大王日理万机,那我就先行退下,回去等待亚历山大大人的好消息。”古兹曼抱拳退去。
“怎么样大王?”大殿外蛮将军急切地问道。
“很顺利,不过这才刚刚开始,接下来我们要做的才是真正的重头戏。”古兹曼说话总是这种意味深长的感觉。
赫达乌是萨列木王国的外交机构,属于王国四大机构之一。作为一个由强盗建立的王国,萨列木的外交手段极其强硬,在他国眼里,赫达乌里的这伙人就像平原上的一群鬣狗,看见猎物就穷追不舍,死都要先撕块肉下来。
博卡萨是赫达乌的领主,主管一切外交事务,在与别人谈判的时候,你给他一个院子,他一定会看上你的整个庄园。
目前萨列木的四大领主就属博卡萨资历最老,阅历最深。他并不像一些故作玄虚的老道士留着长长的山羊胡,虽然头发和胡子都已经花白,但是充满锐气的精气神却一直都挂在面门上。博卡萨自从老国王上任就开始担任赫达乌的领主了,事务缠身却总是井井有条,是老国王最新任的人之一,因此老国王便让他来教导小法鲁克,直到老国王去世,法鲁克成为新国王。虽然现在博卡萨已经不再教导法鲁克了,但是这位年轻的国王依旧会尊敬地称呼他为老师,当然这在别人看来也存在另一种原因,这便是法鲁克国王并没有能够做好一个国王该做的事的能力,经常需要博卡萨来协助。
博卡萨回到了自己在赫达乌的居所,忙不完的事让他有些疲惫。月亮已经悬上了天空,今夜无云,月光直直洒向大地,透过高高的落地窗照到房间里,一尘不染的地面像是结上了一层霜。
这一幕让博卡萨感到无比安定,他终于能卸下身上的压力享受宁静的夜晚了。博卡萨脱去衣物,躺在了床上,他并没有像追求舒适的贵族小伙拿胳膊和腿在床上摆一个“大”字,而是只睡在了床的一半边,另一半边他总是不习惯占有,因为那是属于他去世了的妻子的。
博卡萨在床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睡,这并不是因为思念妻子,而是今天发生的一些事总是让他心有不安。
为什么那帮劫匪能如此顺利抢劫一支由狼牙小队成员作为队长带队护行的商队呢?狼牙小队可是亚历山大亲自训练的队伍,其中个个是精锐。
难道是亚历山大的军队水平下滑了吗?博卡萨马上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亚历山大可不是什么等闲之辈,毕竟博哈堡的领主一直以来都是贵族担任,而亚历山大是唯一一个掌管萨列木王国核心机构之一的平民。
三十多年前,亚历山大还只是一个在偏远城镇靠盗窃生存的孤儿,他从小经历的磨难可能是这些贵族一辈子无法想象的。他不仅仅靠自己的力量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王国活了下来,还凭借极强的身体素质进入了博哈堡,成为了一名先锋士兵。在博哈堡极其严厉的训练下,他的一身蛮力有了卓越的战斗技术加持,在军队里变成了极其耀眼的一颗明星。
在后来,萨列木王国与旁边的一个小国产生了剧烈冲突,直至开战。当时的博哈堡领主带队从一条小路进攻对方的营地,本以为会是一把利刃出其不意,结果却掉入了埋伏圈成为瓮中之鳖。领主眼看对方准备充分,来势汹汹,当场就犯了怂,希望投降能保住小队所有人的性命。亚历山大听到领主准备投降,当场就发了飚,他身为战士的血性不允许他做出如此懦夫的行为,于是他竟然走到领主身边,在众目睽睽之下一刀将领主的脑袋卸了下来,并且大声咒骂那些支持投降的战友,对于懦弱之举,绝不姑息。
也许是忌惮亚历山大那仿佛要扒皮吃人的眼神,大家竟然都举起了武器跟着他杀出了一条血路,本来已经能够逃出包围圈了,但是亚历山大却带着仅存的十来号人硬生生掀翻了对方的营地,完成了任务,与最后活下来的三个战友带着一身的伤和敌将首级凯旋归来。
那次行动之后,敌国的军队已是心态崩溃,对亚历山大产生了无限的畏惧,这也使得萨列木王国在三天内轻易拿下了最后的胜利,把那个小国变成了萨列木的附属领地。
老国王见识到了这个年轻人不得了的本领,在自己即将去世之时,任命亚历山大担任了新的博哈堡领主,而亚历山大也不负众望,以曾经的三个战友为核心组建了一只新的军队,让萨列木的军事力量一骑绝尘。而亚历山大对于老国王的知遇之恩一直牢记于心,直至法鲁克上任也是忠心耿耿。
博卡萨觉得这样一个狠人带出来的兵战斗力一定不弱,那为何这次会损失如此惨重呢?难道这帮劫匪来历不小,有着同样出色的暴力?这当然会是一个重要原因,但是这也无法解释他们的这次抢劫,毕竟就算他们过于信任自己的能力,也必定会对次配置的护卫队有所忌惮,难不成真有人泄露商队情报?博卡萨越想越无法入眠。
等等!博卡萨又重新回顾了整个事件发生的全过程,他认为自己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博卡萨从床上爬起来,趴在床边,从床底下取出一只小皮箱子,拍了拍上面的灰尘,打开箱子,从里面拿出了一把形状怪异的武器,这一定是一把来自外邦的武器,它诡异的构造需要持械人极为熟练的操控。
博卡萨走到窗前,点上了几盏油灯,立起一个菱形的宝石将光线聚焦到了院子里的一个石碑上。接着他写了一张纸条系在了武器上,推开窗把武器放在了窗前。做完这一切之后,博卡萨终于安心回到了床上,闭上了眼睛。
博卡萨已经睡着了,这时一个黑影出现在了窗前,取走了武器顺便把立起的宝石放了下去。黑影速度很快,一下便不见了踪影,他来到一个四下无人的角落,打开了纸条,纸条上用墨笔清晰地写着一句话:“前往九号大街,调查古兹曼。”
九号大街,亡命酒馆内,戈德森靠在二楼包间的沙发上,前面桌子上摆着一个很大玻璃箱。箱子里一只巨大的蝎子通体金黄,正埋伏在一角的沙堆里,而罐子中间一只小老鼠在贪婪地吞咽着手里的一块猪油。小老鼠满嘴油光,丝毫没察觉到暗中的一丝杀气。小老鼠吃完了手里的猪油,看见箱子边边上还有一些散落的谷物,便迫不及待跳了过去,就在这时,沙堆里的蝎子闪电般出击,尾刺瞬间扎进了老鼠的身体,老鼠受了惊闪到一边,而蝎子也退回了沙堆,静静等待眼前的一顿大餐中毒而死。
“老大,如今这块地界在古兹曼手里,咱们刚刚抢了他的货就来这里落脚会不会不太安稳?”唐坐在戈德森旁边愁眉苦脸,不知道戈德森心里怎么想的,毕竟戈德森还上门找过古兹曼麻烦,这会儿要是又被街上的亲兵逮住那可真就遭了秧。
“别紧张,要干大事不能畏首畏尾,你以前不还说过一句话叫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吗。”戈德森倒是真的显得毫无压力。
“老大!人我给你找来了!”壮骨带着好几号法外狂徒走进了包间,“按你的要求,他们个个都和王室有很深的过节,而且都身手不凡。”
“很好。”戈德森站了起来,唐见状也跟着戈德森迎了上去。
“你不是一直很好奇我所说的那一票大的是什么吗?”戈德森转过脸对唐说,“我现在就告诉你。”
戈德森走到来人面前,示意大家坐下,随后清了清嗓子,十分严肃地说道:“如今的王国,法鲁克小儿贪婪无道,他的众多走狗也是唯利是图,丝毫不把你我大家放在眼里。我知道大伙都受过不公甚至经历过绝望,相信我,我也是。我出生在贫困区,从小吃不饱穿不暖,那些自认为高人一等的渣滓经常没有理由对着我父母拳打脚踢,我的父母有时候为了一块面包要和人争得头破血流。
我有一个弟弟,他还没长大我们的父母就死了,为了我们的生存,我走出了萨列木,到外境抢劫过路的商户。但是自从亚历山大剿匪行动之后,我们的收获一次比一次少。我的弟弟,还没过上一天幸福的生活,就死在了亲王手上,我之前有机会为弟弟复仇,但是却发现杀死一个亲王好像并不能让我的内心得到安稳。
我的弟弟是因为加入了反抗国王暴虐统治的组织才遇害的,我打算继续他未完成的事。
”说到这里,戈德森表情坚定,眼睛不自觉瞪大了:“我知道大家都是各路英雄豪杰,每个人都有非同寻常的本领,甚至有自己的队伍。我也有自己的队伍,我和我的队伍还把一只出色的护卫队全部干掉了,一个没跑走!他们也不过如此。我觉得我们既然有能力,为什么不一起干一番不敢想象的大事呢?杀了国王,换天下百姓幸福生活,换大家几辈子的荣华富贵!”
“大家如果加入我,我们就一起把萨列木闹得天翻地覆,让那些自以为是的混蛋尝尝我们过去一无所有的滋味!”
戈德森愤慨激昂,听得大家热血沸腾,仿佛这些人联合起来真的能置国王于死地。
“老大,不管你干什么,我都跟着你干!你要法鲁克死,我的箭一定就往他头上飞!”唐听完戈德森激情的演讲,拳头握紧发誓追随。
“老大我也是!老子他妈没别的本事,就是拳头重,老子早就不想每天躲躲藏藏只干些偷鸡摸狗的事了!老子要让那些高高在上的狗东西也尝尝拳头的滋味!”壮骨满面通红,青筋爆出,握紧拳头对着空气使劲挥了几下,好像这样就能打到他心里所厌恶的人。
前来集会的各路杀手、土匪也点头附和,虽然也不乏胆小怕事者起身离开,但这也只能换来大家鄙视的眼光,所有人都摩拳擦掌,想着大干一番。
“大哥你说!我们要怎么做!”一个来者对着戈德森说。
“既然我们要国王死,就免不了血流成河。但是这事不是过家家,我们不能心急,我们要一步步计划,也需要招募更多的人手。我认为我们大家要团结一致,变成一个让法鲁克心生恐惧的组织。”
“老大,那我们应该叫什么?”唐问道。
“这片沙漠最让人胆寒的,在暗处伺机待发一招毙命的刺客,不是我也不是亚历山大,而是隐藏在沙丘下的杀手。”戈德森目光移向桌上的玻璃箱。
“我们便像它一样,暗中蛰伏,一击致命!”戈德森一拍桌,一字一字从嘴里吐出来,“这就是我们金蝎会!”
酒桌上,玻璃箱内的老鼠已经是四肢朝天了,小爪子上还抓着一粒谷子不放,嘴角的猪油也变成了自身的调味剂。金蝎从沙堆下爬出来,一步步靠近老鼠,两只巨螯长满锋利的倒刺,把老鼠的皮毛撕开,一点点蚕食着老鼠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