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代币(1 / 2)

苟在明末当宗室 夜深 275 字 2个月前

第322章代币

巴达尔问那蒙古人是怎么知道这个事的,蒙古人笑着告诉巴达尔这事不光他知道,整个镇虏堡的人全都知道。

镇虏堡这边贸易不是一天两天了,这边的规矩是蒙古各部和腾格尔部合作所运来的货物先由腾格尔部进行登记入库,牛羊马匹这些同样也是如此。但真正贸易并非登记后马上进行,因为腾格尔部和其他各部的贸易都是易货贸易,大家把东西运来后按照货物的类别、优劣等等划分登记,再按登记后的数额进行折算,折算的数字是腾格尔部所制定的“交易券数”,这些部落按照交易券数字的多寡再根据腾格尔部所公布的大明那边的货物对交易数的比值来进行贸易。

这个模式是腾格尔部搞出来的,其目的是为了贸易便利,也避免手续上的繁琐。

说白了,比如一头牛按照牙口、重量、状态等等有几个类别的划分,比如按照上、中、下三等级别的划分来计算,上等可以折算成10个交易数,中等折算7个交易数,下等大概就是5个交易数。

以此类推,马匹和羊也是一样,但交易数马儿稍高些,羊就少多了,一头一岁左右的小羊也就是2个交易数,可一匹健壮的好马,有时候甚至能达到13至15个交易数。

皮毛、牛筋乃至其他货物也是一样,按照数量和品级的不同都能折算成交易数,这样的话在交接清点的时候就能把各物资的类别、品级等等划分出来,然后直接按照交易数来计算完成。

交易数确定后,腾格尔部的人会给贸易方一张交易券数凭证,这张凭证上会详细写明对方持有交易数的额度,同时盖有骑缝印章和签名,此外这凭证还有编号和底单,能够用来防伪。

等到大明那边的物资运来,需要交易的部落直接拿着这凭证按照腾格尔部所公开的物资对应交易数来进行交易,从而直接用凭证换取所需要的物资。

这样的操作在蒙古人看来是闻所未闻,之前蒙古和大明的贸易无非两种,一种是拿金银铜钱货币进行贸易,另一种就是易货贸易。

前者是正常贸易,你的货物值多少钱开多少价格,双方讨价还价后达成意向,然后付钱拿货。

但这样的贸易在大明是绝对没有问题,因为大明一直都是执行的货币贸易,可在蒙古人这边就行不通了。

虽然蒙古贵族中金银不缺,可问题普通蒙古牧民手上没那么多金银,就连铜钱也少的可怜,再加上蒙古人脑袋里也没什么货币的概念,平日里很少用钱买东西,而且卖出货物后换取金银或者铜钱再和大明贸易手续实在太繁琐,许多蒙古人大字都不认识一个,算个两位数的数字都要板着手指头算老半天,这种贸易方式有些不适合头脑简单的蒙古人。

而易货贸易是最简单的,就是拿着自己的东西和对方换取所需要的东西。这种贸易方式来说蒙古人是常用的,部落和部落,牧民和牧民之间的易货贸易经常发生,也更能让他们所接受。

但易货贸易也有缺点,如果说简简单单的单件货易货贸易还罢了,可当所需要贸易的货物品种繁多,数量也庞大的情况下,易货贸易就会有这样那样的麻烦。

首先是货物的价值评定,你这个货物究竟价值多少?对方的货物又值多少?这必须先达成一致,而往往人们都是有自私心理的,总希望自己的货物价值能高估些,而对方的货物价格尽量低估,让自己占更多些的便宜。

此外,就算价值评定达成一致,可在易货中还要考虑到货物是否是自己所需要的。比如你要交易的货物对方需要,可对方要交易的货物却不是自己需要的,哪怕在价值认同的情况下这种贸易方式也不会成功,必须要去寻找既能认可价值,又能贸易配对的双方,这样一来就会造成许多问题,甚至效率极低。

腾格尔部和大明的贸易是属于双边的大宗贸易,自然不可能采取如此低下的贸易方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朱慎锥参考后世的模式从而制定出了一个特别的贸易方式,这就是采取交易券数取代传统货币和各部落贸易的方法。

这样一来,所谓的交易券数等于是一种特殊的货币,又或者说是一种代币性质,或者用支票、白条来形容也是一样。按照货物的品级来进行固定划分,先确定每种货物对应的交易券数,然后以这为基础让各部落的货物先交换成交易券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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