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问问,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我的,高中么。”
“高中时的确不怀好意,”周时予垂眸避开她注视,“至于什么时候喜欢你,我也不清楚。”
“非要问的话,”男人沉吟片刻,忽地勾唇笑了笑,
“大概比你想的,还要长久些。”
盛穗又想问,既然喜欢为什么从没来找过她,转念又想到她整个高中都忙着读书、和担心糖尿病的事不要被发现,几次被男生告白,都是毫不犹豫地委婉拒绝。
她的外形和自身条件从不缺追求者;单身至今,归根结底是盛穗拒绝向人打开心房。
毋庸置疑,哪怕是周时予在读书时期和盛穗表露心迹,结果也只会是相同败北。
盛穗忽地想起某次久远对话,瞳孔微缩:”所以你上次说,你高考第一志愿选择魔都大,是因为想和一个人做同学——”
“不想耽误你高中读书,当时觉得先去学校探探路也不错。”
谈起往事,周时予总是一贯的风轻云淡,语调温和:“只是第一年读完,家里就帮我办理退学,强行送我去国外。”
“人的一生总要经历些遗憾,”见盛穗表情自责,周时予抬手捏捏她柔软脸蛋,安慰道,“以及,你应该为我感到高兴。”
盛穗不解,被扯着脸时说话含糊不清:“为什么?”
“世上大多数人穷尽一生都难寻所爱,”周时予垂眸用眼描绘她此时模样,低头,落吻在盛穗眉心,“而我是天赐的幸运儿。”
“佳偶天成,我只需要修习该如何爱你,幸福就触手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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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两人还是放弃搬去新家的念头。
虽然城西的别墅的确离学校近,还有盛穗念念不忘的云团制造机,但无奈别墅面积实在太大,盛穗觉得她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会把这里当作景点参观,而不是日常生活的居所。
更重要的是,她和周时予现在住的房子有许多两人回忆,她骨子里是念旧的人,一旦认定选择的人事物,不是万不得已都不舍得再换。
好在搬家只是周时予哄骗她过来的理由,男人对这栋别墅没有执念,见盛穗不愿意,自然尊重她意见。
都说小别胜新婚,白日几小时不见自然也算是“小别”,两人本就新婚、再加上刚互通心意,驱车回家的途中面上看不出区别,实际早就各自心怀各事。
盛穗时而感到神奇。
她过去二十七年都提不起兴趣的事,干涸宛若荒野,却在遇上周时予就变为潺潺溪流,不知从何起,只知是源源不断。
周时予是寻水的旅人,在小溪边久久徘徊不肯离去,骨节分明的手寻入清泉,指缝尽数被浸‘///润,还频频低下头去,一次又一次地品尝清水味道。
盛穗大惊阻止,却被男人一次次告知甘甜,到后来都要被哄骗到信以为真。
她只能拒绝对方亲吻,右手被周时予牵住时,就听周时予忽地笑了笑:“戒指该戴在左手的。”
前额泛起细密汗滴,盛穗疑惑地看着两人戴着戒指的右手,就听男人接着沉沉道:”现在实在很不方便。”
“......”
盛穗懵懵懂懂听懂男人意思,犹豫片刻,轻声道:“......其实还有另一个办法,不换手戴戒指也可以的。”
见她表情是深思熟虑的认真,周时予微微抬眉,正想开口问是什么办法,盛穗手将垂落碎发拢到耳后,低头,动作迟慢生疏、却不见脸上厌恶。
“乖宝,不许再这样,”周时予太阳穴狠狠跳了两下,立刻将人拉抱回怀里,
“我从没教你这些,你从哪里学的?”
“......你怎么真把我当小孩子,什么都不懂,”男人手上用了力气,盛穗有一瞬迷茫,我以为......你会喜欢。”
在盛穗为数不多的知识库里,她以为只要是个男人,都会喜欢这些。
还是第一次,周时予无法回答盛穗的问题。
他甚至有一时分不清,盛穗究竟懂不懂其中含义。
平时接吻都会脸红耳热的人,这样问题却能说的理直气壮,纯净清澈的水眸倒映着明晃晃的疑惑。
十几年护在心尖上的人,让周时予早习惯将自己放在低位,于是服务爱人是理直气壮,反过来却绝对行不通。
这好比信徒生来就该匍匐在神祇脚下,虔诚跪拜是毕生使命,哪怕连追求分毫平等,都是对神明信仰的亵渎。
可盛穗怎么会懂这些。
她只需要几次亲吻,就会将这些全部忘却脑后,最后被抱起去浴室再回来时,余光就见周时予正弯腰,要去拿床头柜的白色手机。
盛穗懒洋洋歪在床头,目光追随男人宽肩窄腰的背影消失在浴室门后。
这个时候拿白色手机,是又要记录什么呢。
剧烈运动后的大脑不甚清醒,盛穗几秒后缓慢眨眼,垂眸视线落在右手无名指的戒指,从枕头下拿出手机。
她和周时予同是苹‘/’果手机,用户之间发送照片或信息都非常便利。
点开备忘录,盛穗抿唇快速打字,确认无误后使用Airdrop发送,随后锁定手机,看屏幕上她压下又翘起的唇角。
掌心传来震动显示发送成功,盛穗再次点亮屏幕,轻念出备忘录内容:
【结婚第37日:今天的盛穗决定求婚,因为明天的她会更喜欢周时予。】请加qq群:647547956(群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