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之后,他们再也没有骂过我,以任何形式。不知不觉就疏远了。我很内疚,却无能为力。
我知道是因为什么,但我不怪她。等她离开学校的那天,我亲了她。我对她说以后再见面,我一定要娶她。她哭着对我说,一言为定,她不要戒指,一杯奶茶就行了。
可后来,我就联系不到她了。
突然有一天,我收到她发的一条短信:
“赵涵,我们不会有结果的。明天我就要去美国上学了,可能……永远也不会回来了。奶茶……我就不喝了”
我收到这条短信后,没有哭,没有闹,没有问为什么。反倒觉得解脱了。
那一段时间,发生了好多事。我爸因为劳动纠纷,把人给打进了医院。自己的左脚也受了伤,不能再干重活。家一下子要垮了。
我成了学校的笑话。又成了悲悯的对象。
高三那年,我逃课出去打工。几个兄弟告诉了他,他骑着自行车把我骂了回来。他要在班里,学校里给我募捐,我只是木然地点头。又说了几种办法,我都没反对。他看着我叹了口气。
她的那条短信,是压死我的最后一块石头。之后,我涅槃重生。
后来的事都很顺利,家里来电话说,对方没有再追究,钱也按合同上给了。公司给了一定的补偿,还提供了一个轻松点的岗位。
募捐的钱,我都寄了回去。虽然,已经渡过了难关。但我不想再向所有人解释一番了。当个笑话吧,也不错。
高考我也没有一雪前耻,只是潦潦草草的画了个句号。
直到遇见你……
欢欢一直在听着,没有打断我。
“我从来没听你说起过这些”她有些心疼的看着我
“都过去了,再说伤疤也不能一直揭呀”我很轻松地笑着说“再说,上天也待我不薄,不是让我遇见你了吗?”
“幸好你撑过来了,不然她的苦白受了”欢欢小声地说
“啊?”
“你恨她吗?”她眼中有泪光,我不敢直视。
“不恨,但我没办法做到心无芥蒂”确实是这样。始终恨不起来,始终无法忘怀。
“如果是我,不一定会舍得走。不是我更爱你,是我更贪心”她躺倒我的肩膀上小声地说
“确实,你一定会去舌战群儒。直到他们同意我们在一起”我摸了摸她的头
“我好怕她当年留下,那我就没有你了”她的声音越来越小,眼角还划下一滴泪“别怪我,涵”
她睡着了,我在她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她最后一句话我没有听清。我替她擦去泪珠,也睡了。
虽然睡的晚,但第二天我俩起的都很早。
“跑步去?”
“换身衣服呀”
我们换好衣服,热身完毕。然后在那条路上晨跑。速度不快,我们谁都没有说话。呼吸一致,步伐一致,有一点心灵相通的感觉。跑了有半个小时就到了,记得上次我跑了有四十多分钟。
我把上次的见闻说给她听,她一直在笑。我想,如果再过上几十年,你还能这样开心的笑,那该多好。
我要了和上次一样的。欢欢只要了茶叶蛋和一碗豆浆。
“就吃这么点儿?”我问她
“吃你的不行吗”她笑着对我说“还真是,就我们一对情侣唉”
“他们不也是吗?”我指了指邻桌那对中年夫妇
“那是夫妻”然后用手比划出一个亲吻的动作“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结婚前觉得,粗茶淡饭也能好过山珍海味。结婚后,风花雪月就比不上柴米油盐了”
“那可未必,我觉得历经时间的冲刷,爱情会更加珍贵。浪漫不是爱情的真谛,相守才是。没了浪漫和激情不意味着没了爱,反而是铅华洗尽。因为相知,所以不用多言。因为相爱,所以不求证明。因为相守,所以不必回应。正因如此,老年人的爱往往是平淡甚至是冷漠的,可以将其当作一种胜利者的坦然自若”
“那你觉得,爱情在什么时候是最美的?”
“刚刚萌生的时候,这一时期新奇,忐忑,小心翼翼。我们还会自动脑补出完美的另一半”
“那什么时候是最难熬的?”
“谢谢……吃吧”我把包子递给欢欢,又自己拿了一个“中年的时候。正像你说的,这一时期,浪漫和现实相撞了。如果两个人步伐,想法不一致,那就不免发生矛盾。而这种矛盾往往会被上升到价值观的高度。这也是为什么,年轻人能说性格不合。中年人离婚后多是老死不相往来。而这也是最后一次可以重新开始的机会了。因此中年人的离婚率是很高的”
“你还真成哲学家了,你再看看人家”中年男人付了钱,搀扶着女人拄起拐杖。然后一起慢慢地走在路上“没有特定的时期,只有特定的人而已”
“我见识浅了”
“你也没有错,只是我希望,对于我们的爱情。你不要那么理性”
“我这人,置身事外才会波澜不惊”
她给我剥了颗茶叶蛋“豆浆还烫,等会儿再喝吧”
剩下的时间我们没有再争论,而是一起享受这难得的惬意。
吃完饭后,欢欢提出一起逛街。这好像是我们第一次逛街。
我拉着她的手,肩并肩走在路上,漫无目的。和其他的情侣一样,又有着不同。我们没有打情骂俏,也没有拥抱热吻。没有竭尽所能的展现我们有多恩爱。在这爱意挥洒的时代,我们的悠然自得竟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可我觉得刚刚好,这喧闹中的同行,热烈里的恬淡,犹豫旁的坚守。看过了形形色色,悲欢离合。就更为身边还有一个知心人,感到幸运。
欢欢提议去逛一逛商场,我也欣然同意。
商场很大,人很多,确不拥挤。一层一层之间相通又有着明显的界限,它给人上下周转的自由,又为人安排好了心怡的终点。
有的人目的明确,却往往是晕头转向。有的人饭后闲逛,可往往能不期而遇。我们就属于后者。我们一层一层楼的转悠,遇到的人大多礼让,同我们一样。所以,人虽然多,不免有种冷清之感。不过,也不失为一种趣味。
我们将一路上自己的见闻讲给对方听,没想到到竟是没有太大出入。来来往往许多人,我们观察到的也只有几个。不为什么,只是因为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第七层有一台抓娃娃机,里面有一个小熊布偶,身上穿的格子衬衫和她的一模一样。我指给她看,她也有点儿惊喜。我打算去抓一个,她摇了摇我的手。
“你看那个人,是不是你同学?”她指着一个穿黑衬衫的人说“他眉心间,也有颗痣”
我看的时候,他正好是背对着我的。不过,他这体格我倒是挺熟悉的。我和欢欢悄悄地走过去,想仔细观察一下。
可还没等走近,他就转过身来了。熟悉的丹凤眼,锋利又不显削瘦的脸庞,几颗黑痣散布均匀,如同画家有意为之,点睛之笔自然是眉心那颗。还有他的腰,永远是挺直的。肌肉永远躁动地隔着衣服彰显力量。他几乎一点没变。
“涵?四哥,真是你!”他一把把我给抱住,骨头差点都散架了
“好了……咳咳……咳,你力气还是这么大”我拍了拍他的胳膊说到。这家伙,真的会让人感到自卑啊,至少在身体上。
“上次的聚会我没去,知道是青衫组的就懒得去了。后来听津泽说,你也来了,我还有点儿后悔呢。高中毕业以后,咱哥几个就再没聚过了。”他看了眼欢欢,然后对着我疑惑地闻到:“嫂子?那……”
我赶紧捂住他的嘴,不让再说下去。兄弟,别害我呀。
“你好,我叫安清欢,是涵的未婚妻。喊我欢欢就行”欢欢大方地和晖子握手。“你叫什么呀?”
“韩春晖,报得三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