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本草道:“见义勇为,乃我辈习武之人的本色。”
那岳小姐腼腆一笑,又问:“公子可见到一个长须之人?”
王本草道:“见过。”
岳小姐又惊又喜,道:“他是我的救命恩人。公子……没把他怎么样吧?”
“我把他的长须给剃掉了。”王本草心有所动,微微一笑。
岳小姐大吃一惊,忙问:“公子为何要这么做?”
王本草笑道:“我嫌他的长胡子太难看,怕吓到小姐。”
岳小姐眉头大皱,心想:“王公子看起来虽然文质彬彬,但毕竟身强体壮,脾气暴躁,居然一不高兴就剃掉别人留了许多年的胡须,实在是太霸道了。”略感失望之余,口中却关切地问道:“我那恩公如今却在哪里?”
王本草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岳小姐四下望了望,不见有外人,便道:“能否请恩公出来一见?”
王本草道:“岳小姐正在相见,又何需再请?”
女子瞪大眼睛,若有所悟,盯着王本草道:“我不信!”
王本草到院中石桌上取来两包事物,打开来给岳小姐看,正是两包长须。岳小姐以难以置信的眼神将王本草从头到脚又打量了一番,目光落在了他的一双大手上。与他白净的脸庞不同,他的手质地粗糙且颜色灰黑,倒像一截松枝。
“你这个人,真是有意思。”岳小姐嘀咕了一句。
王本草猛地想起一事,道:“昨晚岳小姐一声惊叫,险些坏了我的大事,我不得已冒犯了小姐,实在对不住。现在小姐头上应该不疼了吧?”
王本草这么一问,那岳小姐方想起来摸摸自己的后脑勺,苦笑道:“还好。王公子是好人,我不会再给王公子添麻烦了,你就放心吧!”说着,朝王本草粲然一笑。
王本草心中生出一种奇异的感觉,这是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虽然师姐有时也会朝他微笑,却不能生出此时的感觉,如温暖的阳光,似清脆的鸟鸣,温暖而动人,却又不止如此,仿佛一下子扯动了自己内心深处的一根琴弦,回响久久不绝。
王本草脸一红,道:“今日运气好,猎了一头大野猪,肥壮得很,小姐定然也饿了,请小姐稍待,我去切些腿肉,生堆火,烤给小姐吃。”
岳小姐道:“我并不怎么饿,王公子狩猎辛苦,不如先歇息一会儿再说吧?”
王本草听着岳小姐的关心话,十分舒心,连忙道:“不用,我不累。”说着出门给岳小姐打了一盆洗脸水,又烧了一壶水,给岳小姐泡了一杯清茶,自己则在院子里收拾那头大野猪。直忙到晌午,才将那头野猪剥了皮,骨肉内脏分开,弄了满满两大盆。
待王本草把烤好的八条排骨端上桌时,已过了午时,岳小姐和王本草都饿得肚子咕咕叫个不停了。二人相视一笑,便吃了起来。岳小姐只吃了两条较小的排骨,便说吃饱了;王本草也没客气,把剩下的六条排骨一口气吃了个精光。
岳小姐一面喝茶,一面忍不住打趣道:“王公子看上去好几天都没吃东西了似的。”王本草“嘿嘿”笑道:“不瞒岳小姐,我昨天一天没吃东西,确实饿坏了。”二人由是闲聊开去。
初时,王本草大讲一早大战野猪的故事;接着,又讲他往日捕捉山鸡、野兔的故事,还有与狼群斗智斗勇的故事;再到后来,岳小姐提起王本草为何一个人住,不与父母同住,王本草只好将自己父母双亡的实情相告,岳小姐心中不忍,一时无话。
良久,岳小姐拿起案头的一本《庄子》,道:“王公子爱看《庄子》?”王本草点头称是。
岳小姐又问:“《庄子》三十三篇,王公子最爱哪一篇?”
王本草道:“首篇,《逍遥游》。”
“最爱哪一句?”
“《知北游》篇: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
岳小姐闻言一愣,叹道:“我也最爱《逍遥游》,或许正是因为难得逍遥吧。不过我以为《秋水》篇中的那句‘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最妙。”王本草点头道:“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二人相顾一笑。
二人由庄子谈到了老子,以及其他百家之言,主题却是无为闲适逍遥之乐。王本草惊叹于岳小姐的博学广识,岳小姐则赞叹王本草的体悟深刻。虽然只有两杯普通的清茶相伴,但二人却聊得极为投契,仿佛久别重逢的情侣在互诉别来之情,你一句我一句相互接续着,总也停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