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前面就是长安了,咱家就送客人至此吧,毕竟叛军已经攻进长安城了,再往前去,怕是……”
布满雾气的江面上,一片孤舟慢悠悠的停靠在了一处河岸,明明长安城的码头就在前方,但穿着蓑衣的船夫却怎么也不肯继续往前了。
船舱内,一个身着锦袍的书生收起放在地上的两片龟甲,然后从怀里掏出几颗碎银,放在了船夫手心。
“叨扰了”
“多嘞,多嘞!客人,客人,一块就行嘞。
咱家是小本生意,天下太平时,您要渡河,一两块铜板看着就成,这不现在兵荒马乱的,咱家也跟着涨涨价,但也不至于如此这般,小本生意,老叟也不敢这么黑。
所以,客人,收起来吧,给老叟一块碎银,就已经是老叟的福分了。”
船夫将手心的一块碎银收了起来,同时将另外几块硬塞给了面前的书生。
“您呢,看着像是个读书人。
老叟这辈子,都是在江上过来的,南来北往的人啊,也见过不少,要搁以往,老叟我也不会多嘴。
但今个,老叟还是想说一句,若是没有什么要紧事,客人还是早日离开此地吧。
这长安啊,估计都得被叛军给玩坏喽,现在过去,客人您,您这不是羊入虎口嘛。”
听着船夫善意的话语,书生打扮的男人微微点头。
“多谢提醒,对了,可否问店家一句话?
“客人请说。”
“您,信命吗?”
船夫面对这个问题,虽然有些疑惑,但稍作思索了一番后,还是笑着开口道:
“客人说笑了,对老叟而言,命这玩意,也就那般吧,信,这日子过得他是这个样,不信,那不还是那个样嘛。
那长安城里的大官们,也许会信这个,但就是给那庙里贡献再多的香火,能挡住那胡人的铁骑吗?
眼瞅着,现在就咱眼前这长安城,都变成这个样了,那叛军的马刀下面,再大的官,再好的命,不也就是一哆嗦的事?
故此,老叟是不太信这个的。”
听着船夫的回答,书生若有所思的开口道:
“原来如此,怪不得那伙人,选择回来呢。”
“客人在说什么?”
“那边……”
船夫顺着书生的手看去,只见朦胧的河面上,那片浓雾掩盖的石桥之上,一队队身披甲胄的兵士们,正快速的从上面穿过。
隐约的,似乎还能从大雾里看到一些士兵扛起的旗帜,上面似乎用红底黑子写着一个大大的“唐”字。
船夫看呆了,双手忍不住的开始颤抖,手中的竹篙都不自觉的丢在了地上。
直到桥上再也没有了士卒的身影,老叟才红着眼眶,轻声呢喃着:
“乖乖嘞!
天……天佑我大唐了?”
……
褚老五是第一批渡河的,昨天夜里,他算是经历了自己这一生中最难以忘却的一天。
本以为只是跑掉了几个孬兵,没想到人家是准备留下跟叛军死战。
本以为是普通山匪,没想到人家都是一群爷们。
本以为那些溃兵会继续逃窜,没想到今天早上出现在了这里。
本以为自己会若无其事的离开,没想到最后还是咬着牙加入了。
当然,最让他褚老五震惊的,还是自己那位三郎小兄弟。
能看出来他家世好,但褚老五怎么也没想到,对方居然是当朝圣人的孙子,大唐宗室子弟!
当时可把躲在一边的褚老五给吓坏了,毕竟,自己一路上可是一直拿教育后辈的姿态面对人家的,这要是被人家建宁王给记住了,他褚老五十条命都不够杀的。
但好在,自己那位三郎兄弟,不对,那位建宁王并没有过多的在意自己,嗯,想来也正常,毕竟自己就是一个兵卒,人家那么尊贵的身份,怎么可能刻意的记着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