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把闺女忘了(1 / 1)

白云溪笑了下,有时候她真有点看不懂大伯那人,总共就俩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但是大伯好像只顾着手心的肉了。

“只要她们让出院子,就能得到好名声,实惠和名声二选一,以你堂伯父的性格,自然首选名声?”

“你二堂伯一家子勤劳能干,家里家外的操持,也该得到点好处了,在这点上,你大爷爷一碗水没端平。”

至于大伯以后会不会有其它打算,在她记忆里,二堂哥一直很隐形。

小五眨眨眼,想起二堂伯,他在家确实不显眼,就连他的孩子也一样,没有什么存在感。

安阳堂哥今年都十五岁了,认识的几个字还是父亲教的,大爷爷好像从来没想过让他念书。

以前父亲在的时候,安阳堂哥总是往私塾跑,偷偷趴在窗户下听课,每次被父亲发现,不等出来,人就跑没影了。

后来,父亲特意跟大爷爷提出让安阳堂哥跟着大家一起念书,结果却被大爷爷拒绝了。

他说农人家供不起太多学生,只要把长子长孙培养起来,继承家业,其他的子孙,就能跟着享福。

如果都读书,家里没那么多钱,与其大家都半途而废,还不如全力供养一个。

后来父亲就不提了,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安阳堂哥去过私塾。

想到这里,小五看着娘,轻声说了一句。

“其实我觉得安阳堂哥比白安邦有读书天赋,他就占了一个长子长孙的名头而已,大爷爷在这方面,没有父亲做得好。”

他们兄弟几个,不管谁,都可以读书,就连三姐姐,只要她愿意,父亲也会每天教她认字读书。

二哥是自动放弃的,四哥不务正业,绑着去私塾,他自己都能逃走,父亲实在是没办法才放弃。

听着小五的语气,白云溪仔细翻了翻原主的记忆,在对待几个孩子方面,老举人确实一碗水端平了,连重男轻女的心思都没有。

像几个堂伯家里的闺女,一出生都是就地取的名字,像霞啊桃啊花啊之类的,随口拈来。

但老举人给闺女起的名字,跟男孩子一样,占了安字,说明在他心里,也是看重女儿的。

但老举人平时忙于私塾的事儿,家里的一切都是原主做主……想到这点,白云溪突然一呆,她终于想起,自己忽略了什么事儿。

原主还有个闺女被她忘记了。

白云溪忍不住捏了捏眉心,作为一个替补老母亲,她确实把原主闺女忘记了。

好在,这个时期一直秉承着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女儿一旦出嫁,就只能一心想着婆家,若是频繁回娘家,会让婆家不高兴,也会生出很多事端。

那个闺女好像叫白安静吧,被原主嫁到杨树沟村,距离柳树湾儿有七八里的路程。

自从那闺女出嫁后,除了归宁就是老举人下葬那一天,之后就没有再出现过。

记忆中的闺女长什么样,白云溪脑海里除了有个模糊的人影,其余的都没什么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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