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约风波(1 / 1)

叶一把亦菲安排到了自己附近的别墅,是叶家出租的房子,不过叶一随便住,反正不收钱,叶一对待下属一向很大方,先是给了她5万零花钱,又帮她购买了不少家具,然后把唐雪的电话给了她,“你先住着,给你一周的假期,什么时候想上班了就联系唐雪,她会给你安排好的。”“好的好的,谢谢你了。”“不客气。”叶一关上别墅的门,开车回去了。

回到家就给唐雪打了个电话,“老板你这么有实力呀,竟然签约了我的偶像!你放心吧,我肯定会好好的捧她!不会让她在我们这里受一点委屈,解约的事情交给我去谈吧,我会花最少的钱拿下的。”唐雪激动地说道。

“很好,那没事你先忙。”“好的老板。”挂断电话,叶一又给白若冰发了条微信,告诉她了这件事,她也和唐雪一样激动,说有空一定要找亦菲要签名,叶一也是笑着答应她,“你是少夫人,什么时候来要都行奥。”“哼,知道啦大少爷。”

另一边,帝都娱乐公司,在晚上已经收到了唐雪发来的解约文件,这可把帝都娱乐公司老总气个半死,“你大爷的,你这个经纪人是怎么当的!手下的人被挖走了你不知道吗?混蛋!我要把长江传媒告上法庭!”“好,我们这就去办!”接着办公室里的律师团队就离开了。

第二天上午,亦菲离开帝都娱乐的新闻上了头条,微博上亦菲的评论区更是热闹,有人认为亦菲这个决定是错误的,新的长江传媒公司根本比不上帝都娱乐的影响力,但也有人说帝都娱乐公司对一飞的前景很限制,还有一部分人认为亦菲太不懂得感恩了,当初把她带出来的公司说抛弃就抛弃,但是更多的是真爱粉在支持她,“亦菲姐姐,不管你到哪里,我们都依然做你的粉丝!”“亦菲姐姐去哪里都是最亮的星星!我们陪你到老!”

看着微博上的暖心评论,亦菲的心情好了一些,光着脚丫坐在沙发上,喝着橙汁,看着电视剧,工作那么长时间,好久没有这么惬意过了,看来新公司的老板挺不错的,这么随便就给了一个假期,以后假期肯定会更多!

另一边,帝都娱乐公司的律师团队已经到达了江城,并且在江城中级法院诉讼了长江传媒和亦菲,不过唐雪也不是吃醋的,迅速组建了名下的律师团队,在私下交涉无果之后,选择了走法律程序,唐雪信心满满,她连夜翻查了亦菲的签约合同,并且得出最多只不过有一个亿的赔约金,汇报给叶一,叶一一口答应下来,毕竟比起一个亿,亦菲的价值会更高,光是昨天的一场演唱会,叶家的收入就高达5万,这还不包括广告费,如果让她多参加几场演出,很快就能回本,当然叶一现在也不会急着让她演出,先让她休息好了再说以后的事。

而亦菲的亲人,被叶家的保镖带到了江城下面的一个小县城,在威逼利诱下,亦菲的母亲签下了断绝亲子关系协约,这样如果他们再找亦菲的话,叶一就可以走法律程序,要不然天天和一群老人纠缠也挺麻烦的。

叶一也经常在网上冲浪,看到网上发生的一切,心里很开心,这就代表着利用这一波流量,叶一打响了长江传媒的影响力,以后长江传媒就会被人熟知,毕竟从帝都娱乐手中抢下了亦菲,虽然手段有点不光彩,但是结局是好的,有了这个开始,长江传媒可以扩展业务到娱乐圈,能赚的钱会更多!

在江城中级人民法院,长江传媒和帝国娱乐的律师正进行着精彩的对决,你来我往,唇枪舌剑,搞得法官头都大了,两边的律师团队都不是吃素的,长江传媒没占到一点便宜,当然帝国娱乐也没有占到便宜,最后还是按照纸上合约,长江传媒向帝国娱乐赔款1亿元作为亦菲的解约金,虽然帝国娱乐很不满判决,但是他们的律师也知道这是最好的结果了,所以帝国娱乐只能就此做罢,不过他们还是在微博上指责了亦菲,说她不知道感恩等等,还炮轰了长江传媒。

不过随后微博上就爆出了猛料,帝国娱乐的高层想要亦菲陪睡,被拒绝后就夺取亦菲的娱乐资源,给别的愿意付出的明星,这个爆料一出,微博的风向瞬间被改变,虽然没有实质性证据,但是网民更愿意相信自己的女神,纷纷开始炮轰帝国娱乐,帝国娱乐无奈,直接关闭了评论区,并且发微博表示这些都是谣言,但是谁会相信呢?

就这样事件发酵了两天,亦菲就觉得在家歇着,太无聊了,自己也没个朋友什么的,所以决定先联系唐雪,唐雪也是很乐意接这个电话,她可是亦菲的超级真爱粉丝,现在竟然有机会帮助偶像,心里真的特别高兴,很快就开始为亦菲的工作忙了起来,先是策划召开新闻发布会,解释解约的相关问题,然后唐雪又帮亦菲接了几个片子,都是经过审核过的,从剧本和内涵几个方面上都觉得没问题才接下的,当然最重要的是亦菲也同意了这几个片子。

从解约到付出不到两天,亦菲就开始参演新的电视剧和电影了,而且唐雪又为她配了新的工作室,可谓把她的事情放到长江传媒的第一位,毕竟她也是长江传媒最大的摇钱树。

叶一的生活又回到了枯燥无味,一周去一次公司,然后大部分时间都在陪白若冰,或者一个人在城市里闲逛,两家父母已经商议过了,叶千秋和李杰决定订婚,因为叶千秋知道自己的儿子长大了,他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和别的富二代一样天天吃喝嫖赌,所以希望白若冰可以好好的拴着他,让他成为一个像自己一样优秀的人。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