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制度的讨论(2 / 2)

例如1835年1月3日,u国第7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在国会山参加一位议员的葬礼,一个列颠国的油漆匠昂首阔步走到总统面前两米的地方,从容的拿出手枪开火,但是不幸的是子弹炸膛,没能射出。于是他从口袋里拿出第2把手枪,再次开枪,结果却是哑弹,依然没能射出。

周围的人“惊呆了”都在等凶手拿出第3把枪,但是军人出身的安得鲁总统急忙拿起手杖自卫,和凶手打在一起,这时周围的人才上去“制服”凶手。

接下来的审判中,该凶手被判明有“精神病”于是逃脱了法律的严惩,至此以后每当刺杀总统失败,刺客就变成了“精神病”而没有得到任何审判(比如里根被刺。

天知道u国怎么那么多疯子,天知道怎么只有u国的疯子可以完成无数恐怖组织费劲心机都无法完成的任务——刺杀u国总统。

只是人们知道一点,安德鲁杰克逊总统企图建立独立的u国财政体系,彻底摆脱银行家的经济控制,他死后墓志铭上只有一句话,“我杀死了银行”。

这里还没计算为此死掉的参议员呢!

高鸣将这些观点说了出来,可是却换来德吉特另外的说法。首先德吉特沉思了一会,才对高鸣说:“这些观点有些的确是事实。这也是u国制度的弊病。但是现今世界上哪国的制度没有弊病啊!实际u国的制度要复杂得多。”

德吉特接着给高鸣做了以下的分析:

u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政府、国会和法院相互制约,共同保证了法律的公正执行。表面上u联储的确是私人控制的,但是他和所有资本家一样也受到国会和法律的控制,并不能为所欲为。

例如u国政府就不能随便发行货币。主要的原因是它有1792年制定的《铸币法》,根据该法,u国的货币主管部门不是政府,而是国会。而u联储不过是个具体执行的民间银行系统罢了。而且法律规定货币供应量m2与gdp的比值(m2/gdp不能大于7。因为大于7就意味着货币贬值,就是从公民兜里掏钱。

换言之,u国的“印钞机”没有掌握在政府手里,也没有在u联储手里,而是掌握在国会的手里,而国会又只能通过立法来间接实行掌控,并不能直接开动“印机钞”干预经济行为。

但是如果货币发行由政府掌握而不受监管,政府就能够随意扩大货币的发行量,这又有谁能够监管?政府的权力太大实际并非好事。

在u国,判断是否滥发、超发了货币,有一个简单的方法,就是看m2/gdp比值是否大于7。

小于7就是没有超发,大于7就是超发了。而超发就是从国民口袋里偷钱,被认为是一种犯罪行为。从公开的资料上可以看出,u国m2/gdp比值几十年来一直稳定在6以下,就算是在上次金融危机时的三次增发u元(增发货币学术用语叫“宽松”之后,这个比值也才达到了65的最高值。这说明u国并没有滥发过钞票,包括上次金融危机时的三次“宽松”也都是非常谨慎克制的,而且还在216年进行了“缩表”。

注:增发货币就是向全民借钱(学术用语“宽松”,必然使货币贬值,全部注销这些超发的货币,货币升值(学术用语叫“缩表”,货币升值才算偿还了内债、撤回了“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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