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 京城幺蛾子(下)(1 / 2)

大明求生记 拉拉袖 441 字 11个月前

因这一次这个“怪物”似乎闹的动静有点大了,因为当时京师被咬伤的人很多,再加上人心惶惶夜不能寐,所以百姓们都跑到五城兵马司投诉,希望能够武力消灭怪物。“各城皆有被伤者,始各诉于该城兵马司,巡城御史拘审有验,乃具以闻。”

五城兵马司也不敢怠慢啊,命令巡城御史去彻查该事,虽然收录很多证人证言,也查看了被咬者的伤口。但是终究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怪物,最后兵马司给百姓的答复如下:“不知被何物所伤。根据兵马司搜集的证词看,大多数目击过怪物的人,都对怪物相貌做了如下描述:“云黑而小,金睛修尾,状类犬狸。”怪物长得颜色比较黑,可能移动速度比较快,所以给人一种带着黑气的感觉;怪物的身形比较小,而且可能身体比较柔软,所以它可以上蹿下跳的钻过门窗,甚至是无孔不入的地步;拥有金色的眼睛和细长的尾巴,形状大概跟狗和狸猫差不多,但具体什么物种不得而知。

难道是一只狸猫可能是流浪猫,外观可能比较丑陋让人恐惧,而且野性十足带有攻击性。

当然,不排除这里狸猫可能生长的畸形,或者有某种残缺疾病,所以被人先入为主的当成妖孽。随后因为妖孽伤人事件引起兵马司注意,加上百姓自发组织起来搜捕,怪物就又莫名其妙地消失了。满打满算也就个把来月。要么就是这只狸猫患病而死,要么就是被人敲锣打鼓吓跑了,反正是不再袭击人了。

但尹直所经历的王二夫妇那件事,不排除盗贼人所为,甚至可能就是来偷孩子呢。因为根据兵马司公布的,大多数的目击者阐述,身材比较小的怪物,怎么能跟人抢夺孩子呢?

尤其是跟夫妻俩较劲,两个有正常力气的成年人,再加上激发出的父爱母爱,还能抢不过一只小怪物吗?明显是有点不合情理。

在章子俊看来这起事件不排除是人为的,就是有别有用心的坏家伙,趁着黑夜过来偷孩子,但是不慎被夫妻俩发现了。

由于这个偷孩子的盗贼,可能穿着类似于夜行衣的黑衣服,所以跟传说中伴随黑气的妖孽很像。所以就被夫妻俩误认为是妖怪了。

不过幸好有尹直的干涉,才避免了悲剧的产生,这倒是让怪物给背锅了。

这样的事,每月在抵报上让章子俊看得头痛,更让章子俊头疼的事,有刑部郎中武清、礼部郎中乐章、太医院院判蒋宗武上奏,以前的“平安伯”能预测泰山地动,那么就让章子俊回京来测一下是何种“怪物”,为何事伤人,给个说法也好啊,说不定能找出原委,往后也有个应对之策不是。

玛德,这种事能掺合进去吗?显然是有人借京城怪物伤人案,想做文章而已,而目标就是当今皇上,其背后又是皇权跟臣权的相争。

朱见深现在可是四平八稳,利用宦官对付朝臣,还有依靠万贵妃而起家的。汪直、梁芳、钱能、覃勤、韦兴等人,都是万贵妃的私臣。说是万贵妃的私臣,不如说是朱见深有意为之,当然,其中专权而能乱朝政的,当是汪直与梁芳。

而接下去的一幕让章子俊看呆了,自从朱见深被“怪物”惊到后亦怕,另有妖人李子龙用符木交结太监韦舍,藏入宫内,后被处死。朱见深非常厌恶此类事情,因而想知道宫外情况,于是选中汪直刺探。诏令御马监太监汪直提督锦衣卫校官百余人另令西厂。汪直任用锦衣卫百户韦瑛为心腹,屡兴大狱。其人数权势均在东厂和锦衣卫之上,京师内外直到各王府、边镇都布满了其爪牙,他们不及奏请即逮捕朝臣,浙江布政使刘福、左通政方贤俱被下狱,甚至连民间争吵打架、偷鸡摸狗等小事亦被处以重法,并以言治罪,以致冤死者相继,弄得人人自危。

不想随即陕西宁夏卫发生地震,声如雷,城垣崩塌者八十三处。陕西甘肃天鼓鸣,地震有声,生白毛,地裂,水突出高四、五尺,涌出青红黄黑四色泥沙。甘州卧佛巨像,佛首倾落。凉州、甘州、巩昌、榆林、延绥,以及三边俱震。同日山东沂州、郯城、滕县、费县、峄县亦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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