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背篓的松树菌,重量刚好一百六十斤。
合计收入四十八元。
这个年代,城里工人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也才二三十元的样子。
姜黎一天,挣了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还要多。
这要是被旁人知晓,少不得要羡慕嫉妒恨。
“大妹子,你这力气,是这个!”
孙志良见识了姜黎这非人的力气,是真的很服气。
他一个大老爷们,那一个背篓,都要双手抬着。可姜黎这边,一只手,轻松拿捏。
这力气,简直就是女壮士。
“您夸奖了,咱们乡下人,就是靠力气吃饭的,跟你们可没法比。”
要不是没选择,谁会愿意出这个大力气?
如果能轻轻松松把钱挣了,姜黎也不想当什么大力士,说白了,还不是因为根本没得选择吗?
结了账,姜黎没有耽搁,直接踏上回村的路途。
中午吃饱了,下午也没干什么大力气活儿,姜黎如今可是一点儿不饿,而且精神抖擞,正好一鼓作气赶回去。
……
而在姜黎离开村子的时候,村子里也发生了点事情。
虽然张可兰被姜黎警告了一通,当她本来就不是省油的灯。在姜黎手里吃了这么大亏,如果不找回场子,张可兰这心里可一直堵着。
不好直接去找姜黎的麻烦,张可兰就动起了脑瓜子。
她没有直接找王来娣这个妯娌说话,而是拐着弯儿,通过村里别的妇女的嘴,将姜黎进山采摘了许多松树菌的事情告诉了王来娣。
王来娣知道这个后,第一时间跑去了知青点那边。
姜黎人不在,但这并不影响王来娣进门。
她直接撬开了院门,闯进了知青点的院子。
放眼所见,便是两只老母鸡在院子里溜达,而在墙角还有一只被绑着的兔子。
老母鸡是李菊花送过来的,王来娣肯定是不会伸手。但是那兔子,明显是姜黎自己逮到的。
她可是姜黎的亲妈,吃她一只兔子,谁还能挑她的错么?
就算是姜黎不乐意,但是她吃都吃了,姜黎再怎么不爽,也得认。
这个就叫做,先斩后奏!
带着如此想法,王来娣就把那一只肥兔子给提了回去。
当天晚上,姜家人就吃上了红烧兔子。
十几口人吃一只兔子,每个人其实也吃不到多少人。
但能吃个肉味,其实已经很幸福。
别看兔子是王来娣从姜黎那里拿回来的,但最终的分配权却不在王来娣的手里。毕竟姜家没分家,家里事儿都是李翠花拿主意。
最终,大部分的兔子被家里的男人分了。
女人就是吃点菜跟汤汁,唯一例外的人,就只是作为姜家团宠的姜锦。
而且姜锦吃到嘴里的兔子肉,比家里干重活的男人都要多些。
姜锦也是个聪明的,并没有吃独食。
在李翠花给她分了肉后,很孝顺地又往李翠花的碗里夹了过去。
如此举动,又被李翠花说成是有孝心,比姜黎那个白眼狼强了千百倍。
而李翠花的话,自然是得到了一家人的认同。
可笑的是,这一家子的人,全然没有想到,这兔子,可是姜黎上山猎到的。
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厨子。
姜家这一窝,着实是十分极品。
等姜黎终于回到村里,赶回知青点,就发现她离开时锁着的远门被撬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