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道,马儿呼啸而过,烟尘四起,往来行人纷纷避让。
“咳咳、咳……”
身上裹着两块破布拉撒的行乞者一只手捂住口鼻,一只手下意识地驱赶面前的灰尘。
蓬头垢面,面黄肌瘦。浑身上下没有二两肉,仅剩一具还算高大的骨架。风沿着长道吹到了远处,无人的地方,尚未融化的积雪上,露出他那赤裸青紫双脚。
这就是马背上的挎着腰刀的骑士对行乞者的唯一印象,这种乞丐,真是他妈的要多碍眼,有多碍眼。
可谁又能想到,如今衣衫褴褛的乞丐在两天前还是个二十一世纪的高级社畜呢?
老天爷好像跟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仅仅是一次醉酒,就让孟可来到这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世界。
纷乱、杀戮,仿佛是这个单调世界唯一的节奏。
两天的时间,孟可就看到了不下十次拦路打劫。有的匪徒劫财,有的流寇劫色,当然更多的还是抢劫粮食。
严冬刚过,路边草丛的花朵便已经姹紫嫣红,这些花儿扎根在敢于反抗的人的尸体和鲜血上。一如那些乱匪一般,吃的都是人血馒头。
看得出来,这是个乱世!
这具身体原主的记忆告诉他,现在是他现在在崇祯三年的陕西一带。
大旱连年,灾情遍布。
村无吠犬,尚敲催征之门;树有啼鹃,尽洒鞭扑之血。
这是对这个时代最真实的写照。
而孟可重生成了明末的特色——流民,而且是穷得只能乞讨的流民。他也不知道自己是该庆幸,还是该无奈。
庆幸的是,光看自己的样貌和穿着,就能看出这是堪比‘狗不理包子’的古代‘匪不理’乞丐。
没钱、没粮,没色,只有烂命一条。
而无奈的则是,他已经饿了两天了,现在就连走路,双腿都在打摆子。这一路上他都是靠寒冷的雪水、湿漉漉的草根充饥。实在饿起来,他连草根上的冻土都嘬得一干二净。
蹒跚地背影颤颤巍巍地沿着官道前行,一阵风似乎就能把他吹倒。
……
“村子?!”
目之所及之处,有炊烟袅袅升起,迎着晚霞、寒风飘散无影。
这是孟可两天来,见到的唯一一处有人烟的村子。
“敢生火造饭?不怕被流寇洗劫吗?”
饥饿地肠胃似乎在催促他赶紧进村找找有没有吃剩下的残羹冷炙又或者说是……泔水。如果村子里有剩菜剩饭,为了活命,他不介意跟家畜抢食。
但是大脑仅存的理智死死控制着酸痛的双腿。一股危险的感觉弥漫在他心头,这是来自这具身体原主人的‘第六感’,曾经多次救过原主人的命。
理智终究难敌饥饿地肠胃,却还是起到了警示的作用。
他抬起黑漆漆的满是硬壳老泥的双手紧了紧身上单薄的麻布,又搓了搓冻得麻木的脚底,一头扎进道路旁的枯木林中。
紫青色的双足踩在被积雪覆盖的枯枝败叶上,孟可的一双眼睛四下打量着,似乎是在寻找着什么。
“这根不错。”
他捡起一根半人高的木棍,小心翼翼地将棍上的枝叶摘下,揉搓成一团。
看着眼前只有半个拳头大的枯黄色球体,腐臭的气体顺着鼻尖直冲脑仁,恶心得孟可直接趴在地上干呕。
“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