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刻着各色花纹的金镯子,金锁,上一个生日是二哥做生意的第二个年头的生日,他甚至直接送了一个金项圈。
不得不说,在这种苦难的年代,手艺人的技术跟审美也完全没有一点点退步。
那金项圈,很是别致好看,与她脑补的薛宝钗的金项圈并无二致,只差在上面刻篆上“不离不弃,芳龄永继”了。
她的这些东西,放在空间打造的水晶收纳墙上,显得更金灿灿的好看。
陈默好久没有盘点自己的小金库了,趁着这个机会,她认认真真地看了一圈,女孩子,面对这些,都是越看越喜欢,她自然也不例外。
——
1974年夏天,小学五年,初中四年,九年过去了,陈默成为亭亭玉立的十五岁大姑娘了。
她正在院子葡萄架喘气,肚皮贴在地上一动不动。
陈默伸出左手,顺了顺它头上的毛,大壮立马开心地把整个头都往主人的手上蹭。
“你啊,这还没到盛夏呢,就热成这个样子,给你送回去得了,里面可凉快了。”
大壮一听主人要把它送回空间,本来耷拉着的耳朵立马竖起来了,一双眼睛像要说话似的看着陈默。
开始一边呜咽着一边拼命蹭她的手,“好了好了,跟你开玩笑呢。看你在外面热,想让你回去享福,你还不高兴。好了好了,不送你回去了。”
大壮一听不送它回去了,这才停止了呜咽,重新躺回到地上,大舌头哈拉哈拉的声音,都比刚才小了很多。
它才不要回到空间里面,空间虽然气温好,什么都舒舒服服的,但是太难见到主人了。
主人去空间里就是有事,其他时间都在这个世界,所以它要留在这个世界陪伴主人。
陈默的注意力,重新回到书里,她的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大壮。
在这个世界,它也是一条老狗了。
“默默。”正房里面传出邵爷爷的声音。
“诶,邵爷爷。”
陈默放下书,从躺椅上起来,款款往正房走去。她身高已经1米66,柔顺的头发披在背上,编的发际线辫子里面缠绕了红色的丝带,丝带从耳朵两侧垂下,跟柔顺的长发一起垂到腰间。
这红色丝带与她身上的五四风格套装裙,很是适合。
从小,陈永峰就给她养成了,发饰,衣服,鞋子,包包要搭配的习惯,这习惯陈默现在还保持着。上一世,他们兄妹两个是活下来就行。这一世,条件好了,陈永峰的审美就物尽其用了。
陈默长大了,没长劣。
小时候洋娃娃一样的小女孩,长大了越发的出挑了。
她依然没有刻意去改造自己的五官,只是用空间精心地保养自己的身体。身材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柔顺乌黑的头发丝,白里透红的皮肤,卷翘的睫毛,两排整齐的贝齿,挑不出一处缺点。
“邵爷爷,怎么啦。”
“我想着,你哥晚上就回来了,咱们俩出去溜达溜达,买点他爱吃的。”
“外面太阳可大啦,邵爷爷。”
“不碍事不碍事。”
“好,那我让警卫员去安排车?”
“嗯,去吧。”
爷孙两个很快坐着黑色的大吉普出了门,去买了陈永峰最喜欢的食物。
“你哥啊,以前都是周六中午就回来,现在变成周六晚饭时间才回来。”邵光荣对于陈永峰晚回来几个小时,有些不满。
这两个孩子住在这里的时间不多了,邵光荣越来越留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