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峰小心翼翼地坐在后排,邵锦成也把陈默放在了后排,她自己坐前排的话,很有些危险。
车子很快发动了,“永峰,听我的劝,这个就别卖给年大丰了。如果真的是你说的那个价值,他吃不下这么大块肉的。”
陈永峰同意,“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如果带着它去别的地方找买家,我怕没等找到,它缺水再死了。”虽然这个担心有点多余,因为在灵液加持下,它会一直这样鲜活。
邵锦成毫不犹豫,“咱们直接去省城。我在那里能找到识货的人,他一定会很喜欢,就算万一他不喜欢,他也能认识识货的。”
陈永峰现在只能相信邵锦成,在大事上,邵锦成也一向是靠谱的。“好,那咱们走。”
吉普车很快开上了国道,往省城那边飞驰。
“今天本来还打到一只兔子,但是口袋为了装这株鬼兰,那兔子我就扔了。”
邵锦成附和,“开玩笑,这东西这么值钱,十只兔子也得扔了,让它新鲜活着要紧。”
陈默在旁边开口,跟邵锦成告状,“本来,我想一手拿弹弓,一手拎兔子的,可是大哥不让,”
邵锦成点点头,“不让就对了。”
陈默:“。。。。。。”
——
黄子屯离省城,单程就有一百八十公里的距离,这个时候还没有高速公路,在国道上跑,两边时不时有村庄,时不时有沿着国道偷偷做买卖的人,所以最快也就只能开到六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
三个多小时之后,省城终于出现在他们的眼前。
陈默与陈永峰都是第一次来到这么大的城市,眼前那城市,如钢铁巨兽一样,匍匐在远处的地平线上。
陈默坐在车里,一直看着它,一时间不知道是自己在向它奔去,还是它在向自己扑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她喜欢城市。
吉普车与这个巨兽在慢慢接近,终于,进入了它。
这个已经初现工业化雏形的东北省会城市,高耸的烟囱,整齐划一的平房,工厂走出的人们,如灰蓝色的潮水,虽然颜色是乏味的,但是人们脸上的表情确实彩色的,并没有麻木,大家都带着对未来的憧憬。这片全国率先实现工业化,实现共产主义生活的土地,到处洋溢着活力。
吉普车从他们的身边开过,在黄子屯,在东沟村,甚至在永红县,都能引起驻足侧目的小汽车,在这里却没有引起很大的关注。
像是跟陈默心里想的一样的事情似的,邵锦成恰巧在此刻开口,“这就是我喜欢城市的原因之一,大隐隐于市,不被特别关注的感觉真是好。”
吉普车掠过那些人群,往邵锦成脑子里面的目的地开去。车子驶过大街小巷,在城市深处的一处四合院门前停下。
“累死了,终于到了。”
邵锦成让陈永峰在车里等待,他自己下了车,第一次开这样的长途车,他缓了缓踩离合踩得麻木的脚,去扣响了四合院的大门。
跟里面的人,说了几句话之后,邵锦成只等了大概两分钟。
门就被大大地敞开了,四合院主人样子的一个中年男人,笑着亲自出来迎接。
邵锦成单刀直入,直接说明了来意。
那人惊讶地往吉普车看过来,随即亲自过来,打开了吉普车的门,招呼陈永峰兄妹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