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陈北冥将曹嫚儿放在干草堆上。
郑岚探查过后,发现她体内还有残毒未清,便给她喂解毒丹。
次日,曹嫚儿醒来时,发现自己被捆着,放在一匹马上,气得朝破口大骂。
“萧无忌,你个王八蛋,枉我昨夜救你,你就是这么待我……”
陈北冥听出她中气十足,知道毒素已经清理,便将她放下来,解开绳索。
随后转身就走。
曹嫚儿呆愣原地。
眼看越走越远,郑岚看着曹嫚儿仍然站在原地不动,有些不忍。
“冥哥,她好可怜。”
陈北冥头也不回地向前走。
“反贼有什么好可怜的,她要我去救的人,是要推翻南梁的反贼,那些人暗算我多少次。”
“钱不要了?”
“赚钱的法子多着呢。”
郑岚哦了一声,不再关心曹嫚儿,欣赏起路边的风景。
两人到锡州后,采买些物资,就通过关防,进入苗疆境内。
苗疆严格意义上,不是正常国家,没有朝廷和官府,由各个部落进行自治。
由于信仰,苗人分为白苗与黑苗。
双方互相征战千年,谁也不服谁。
其中白苗对外相对友善,主张与巴蜀和南梁和平共处。
也并未参与由黑苗主导的复国行动。
陈北冥两人虽然换作苗人的服侍,但仍然能被黑苗人轻易认出,目光警惕地盯着他们。
“嗯?岚儿,我的打扮哪里不对劲,走到哪里都会被认出。”
“嘻嘻,苗人罕有冥哥你高大,而且苗人男子普遍皮肤黝黑,自然能认出你来。”
郑岚端详着情郎,满眼情意。
她在苗疆生活十几年,的确从未见过像陈北冥高大英俊的男子。
虽然苗疆也有汉人,但基本融入当地生活,与外来者还是有区别。
陈北冥明白,也就不去管。
只要没人上来招惹,他就当看不见后面跟了一路的苗人。
但郑岚可不惯着,放只小蛇出去。
后面传来阵阵惊叫,跟踪的苗人很快没了踪影。
两人走在苗疆土地上,到处都是郁郁葱葱。
相比南梁和大乾,环境更加原生态。
但用陈北冥的眼光来看,就是发展落后。
他们自从离开边关的互市,路上便很少能看见行人。
要是在南梁,路上肯定会有行脚商人。
此时的苗疆,野生动物多得超乎寻常,熊猫甚至比巴蜀还泛滥。
不止一只熊猫咆哮着想要捕猎二人。
虽然它们圆滚滚,有些呆萌,但进入捕猎状态的熊猫仍然是头攻击力爆表的猛兽。
只可惜它们遇到的是陈北冥,一脚踹飞出去,半天爬不起来。
然后老实地钻进林子里,再也不敢招惹两脚兽。
“哎呀呀,苗疆的花熊越来越多了,又不好吃,还总是祸害庄稼。”
郑岚嫌弃地看着林子里的熊猫。
苗疆当地人称熊猫为花熊,而且很不待见,与野狼、虎豹等一起视为有害的猛兽。
“那就卖去南梁和大乾换钱,省得留着祸害人。”
陈北冥知道大乾相关生意被几个巴蜀商人垄断,赚得盆满钵满。
而且勋贵和皇族也喜欢养些稀奇古怪的猛兽装点门面。
“好主意,见了师傅我肯定说。”
郑岚自从回到苗疆,整个人活泼自在许多,不时唱上两句。
她的嗓音条件极好,唱起歌来,婉转动听。
只是会唱的歌曲有些少,总是那几首苗人的情歌。
陈北冥眼看着天色渐黑,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就打算找个地方过夜。
然而,刚点燃火堆。
就有阵阵奇怪的声音从山那边传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