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彻唔了一声,就将双手抱在胸前,他真的已经很累了,这才闭眼,就不想再把眼睛睁开。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阿娇的声音不错,唱的虽然不好,却因为词曲有趣,此时唱来自然别有一番趣味。
“溪亭在什么地方?你什么时候去的?”刘彻听得入迷,见阿娇唱完,就问道。
阿娇叹口气道:“妾身那里去过啊,不过溪亭就在太学,哪里有老大一片洼地,被溪水糟践成了烂泥地,曹襄就引渭水灌水进去,变成了一个不小的湖泊,几年下来,已经成了上林苑的盛景之一,常有文人墨客在那里吟诗作赋,最是风雅不过。
妾身早就想去了,只是不得闲,这才辜负了美景。”
“曲子词很有味道,谁作的?”
“曹襄作的,记录他跟云琅,去病,李敢一群人去溪亭游玩的状况,妾身觉得不错,就作成一首歌,想着等您有闲暇时间了,就一起去溪亭游玩,到时候妾身再拿出来,让您吃惊一下。”
刘彻闭着眼睛嘟囔道:“朕每日衣宵食旰的勤政,他们的日子倒是过得快活。”
阿娇笑道:“人家的差事做完了,自然可以乐逍遥,您的差事永远都没有做完的时候。
妾身也不再说让您休息的话了,知道说了也是白说,一人肩负天下之重,您要是清闲了,天下人就会遭殃了。“
刘彻也不作答,只是调整一下睡姿,上午的阳光晒在身上暖和,此刻的他懒洋洋的,提不起半点精神。
耳听得刘彻传来平稳的呼吸声,阿娇扳动船桨的动作就更加轻柔了,她忽然觉得刘彻很可怜。
专心于工作的人自然是幸福的。
金日磾就有这样的感觉,将刚刚看完的一本书小心的合上,检查了一下书本,发现这本被他看了两遍的《农学考》边缘并没有起毛卷起,就细心地将书本放回书架。
眼看着云氏浩如烟海的藏书,金日磾恨不得一天都吃住在这里,如果可能,他甚至老死在这里。
每看一本书,他就觉得自己的眼界就宽了一分,每读完一本书,他就深恨自己为何要在蛮荒之地浪费那么多的时间。
就在金日磾靠在窗边,瞅着云氏书房外的柳树感慨的时候,一群小少年风一样的追着一头老虎从书房边跑过。
他们笑声是如此的清脆,以至于屋檐上悬挂的风铃也为他们的欢乐发出清脆的鸣响。
金日磾非常羡慕这些孩子,因为这些孩子可以正大光明的坐在另一间守卫森严的书房里听世上最好的先生讲课,而他只能留在这间最初级的书房里,即便是有了疑惑,也无处求教。
很多次,隔着荷塘,他看着那些孩子心不在焉的听云琅讲课,他就恨不得以身代之。
窗外的水塘倒映出他的身影——一贯的高鼻深目……
想到这里,金日磾就叹了口气,目光再次落在书架上,最上面那层就不用想了,没有人带路,没人能看得懂那套《算学初阶》。
那套书才是这座书房里最有价值的一套书。
是真正的属于西北理工的学问,这一点金日磾很早就知道了。
他甚至记得云琅当初给他介绍这本书时的情景。
“你是匈奴人,最好的时间里学会了牧羊放马,错过了学习这些学问的好时机,现如今,年纪大了,就学不来这套学问,即便是强行学习,效果也不好,这门学问学不到深处,基本上用处不大……你大致了解一下就好……
金日磾身为匈奴人,在大汉早就习惯了别人的冷嘲热讽,哪怕是明面上的羞辱他也不是没有经历过。
唯有云琅这种极度无视的态度,让他心痛的几乎碎裂。
他已经不知多少次拿下来那套《算学初阶》,也不止一次的翻看过……只可惜,真的如同云琅所言,他看不懂,他甚至不认识书里面那些奇怪的符号。
翻遍这本书他都没有找到介绍这些符号意义的文字。
他知道,这是云琅有意为之。
云琅不愿意西北理工的学问彻底的流传出去而专门设置的一个小小的门槛。
就是这个不起眼的小门槛,将一心求学的金日磾死死的挡在学问的大门之外,不得寸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