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兵变(四)(2 / 2)

十国行周 贪看飞花 1484 字 25天前

“无妨,我刚才已令巡检司左都押衙王世良前去何徽家搜捕罪证,右都押衙曹彬前去奉国右厢各司查访何徽有无不法及密谋情状,倘若一无所获,我看何徽当属无辜,皇兄以为如何?”

郭侗皱眉不语良久,终于道:“就按照意哥儿的主意办。”

郭侗的回答瞬间让郭信坚信了自己的判断,既然何徽无意间被供了出来,继续追查下去,不论何徽早有准备继续攀扯奉国军的其他人,或者干脆供出真正的指使者——不论如何他都是死路一条,但对自己兄弟二人也都是风险和麻烦。

至于让王世良和曹彬去查找罪证,结果肯定是没有。

兄弟二人达成妥协,李重进便出言道:“我同意殿下所言,此事不宜再拖了。何徽有无罪状暂且不提,但其余犯事者如何发落,你们大理寺和刑部该拿出法子来罢?”

于是负责断刑的大理寺正段涛依据律书先后列举了几条刑律,无外乎举事者以各种刑罚处死,从犯依据不同罪名杖责、流放、处死……百年间持续不断的底层将士犯上作乱早就让人们风声鹤唳,兵变与谋反几乎无二,都是重罪。

“不如尽数诛杀。”郭侗轻飘飘地一句话,在场的人一时却没法附和。

百余名在籍的正经禁军,身后在东京的家眷不知有多少人靠他们养活,何况军汉们在军中都是袍泽弟兄,彼此家眷又多有互相照顾、沾亲带故的情况,杀掉这百余人,日后受影响的、骂娘的可不止百户人家。

郭信暗道:自家兄弟是不太熟悉武夫们的生活。当初史弘肇还活着时,主持东京司法倒也总是杀得人头滚滚,往往犯了小事也一律死刑,还要株连全家一同处死。不过史弘肇杀的都是民,不是兵。

还是老成持重的卢亿清清嗓子,开口打破沉默:“段寺正所言此类峻法过于严苛,早已不堪其用。当今官家临朝,讲究的是宽仁减刑、讼简刑清,杀戮太重有悖朝廷近来施恩之策。”

郭侗不满道:“卢御史何以称刑律不堪用?”

“禀殿下,本朝尚未修律书,所行《兴律统类》乃臣兄卢价在前唐时所编,《大中类统》亦是臣族叔卢损在前晋时详定汇集而成,故臣知其多也。”

郭信闻言略感惊讶,难怪三法司在本案中要以卢亿为首,王敏也说卢亿精通刑律,原来这人本就是法律世家出身。

不过郭信当即听懂了卢亿的话,律条都是几十年下来早不堪用的东西,具体如何决断参考律条没多大用,还是要会审的几家衙门先达成共识,而后再秉奏宫中定夺。

于是郭信略作思量,提议道:“此番事变,为首两员都将当以谋逆罪处以极刑。至于余孽可按军法,视其作为,以犯上或违命论罪,如此或可安定军民之心。”

三法司的三人一番交头接耳,很快就出言赞同,李重进当然更没意见,郭侗见状也跟着表示同意。

正在此时,王世良和曹彬也回来了,当即禀报称在何徽家中未发现任何罪证,右厢各军上至都指挥使,下至营房小校,都未曾听闻何徽近日与部下都将有可疑行为,更没听说军中有阴结乱党的情况。

至此兵变原委都已‘查明’,五名谕旨钦点的会审者认同了两名都将私自唆使部众闹事的定论,接下来则是为犯事者逐一定罪,待郭威和政事堂准可后施加刑罚,属于大理寺和刑部的差事了。

核对过王溥记录在案的内容后,郭信遂送郭侗等人离开,卢亿等人告退去忙接下来的事,李重进也匆忙要去宫里陛见,向郭威当面诉说兵变一事的处置结果。

只有在送别郭侗时,郭侗不急着走,在檐下屏退旁人和郭信站了一会儿。

兄弟二人无话,视线都不落在对方身上,过了好一会儿郭侗才微微叹了口气:“国朝初立,应当严肃军纪,当初大军入城剽掠也就罢了,如今连兵变这样的事意哥儿和他们竟也要继续姑息。武夫祸国已有百余年,我不认为继续这样下去是对的,有些事意哥儿不要怪我。”

郭信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只好点头跟着附和了一声:“兄长看得长远。”

“老人常言,看得远才走得远。希望我和意哥儿都能长远稳当地走下去。”不等郭信再次作出回答,郭侗便已经转身而去。

因为要符合礼仪规矩,郭侗出行已改为乘坐轿舆,郭信目送郭侗抬腿上轿,那个在宗亲同辈中最瘦弱的身躯随即消失在轿帘之后。

但起轿之后,那朱漆装绘的轿舆前有喝道,后有随行,一众人前呼后拥扬长而去,惹得道路行人侧目、车马避让,至于那里面坐着的究竟是一个身强力壮还是形容枯槁的人,似乎根本没那么重要。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