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篇结语(1 / 2)

沪上篇结语

沪上篇结束了,怎么说呢?

梦里寻见林妹妹,醒来一看刘姥姥,她还直冲我挤眉弄眼,噘嘴儿吐信子。

写的时候,大概就是这种感觉。

剧情有点复杂,人物太多,笔墨照顾不周,像油浮在水面上,飘着写的,大火一催,就容易炸锅。

许多配角浮光掠影,临近收尾时,心里满是遗憾。

但又只能到此为止,再写下去,就难免喧宾夺主,拎不清了。

先说点故事以外的事儿。

首先,许多读者,包括我自己,对旧时代的沪上,总是有种相当笼统却又极其刻板的固有印象。

因为影视剧的缘故,这种印象大多集中在三四十年代,电影明星、流行歌手、摩登女郎之类的人或事。

但咱这故事发生在1921年底,所谓的黄金十年还没开始,沪上繁荣,但还没那么繁荣。

不少耳熟能详的场景,诸如百乐门、共舞台、国际饭店、新海关大楼之类,其实都还没建起来。

说这事儿是因为有读者问过,徐怀民这角色既然有钱,为啥还坐黄包车,不坐汽车。

我查过资料,那时候想开汽车,光有钱可不行,那得是相当有钱才行。

买车费钱,养车更费钱,燃料得去洋行才能买到,车要坏了,简单修一修,没准就是一条小黄鱼的价格。

小江在奉天有两台车,财力可见一斑。

此外,北洋时期的币值,整体相对稳定,动则万八千块钱,真不算少了,搁今天,万八千块钱也不少啊!

话说回来,为写这本书,没少查资料,越查越感觉,北洋和国府完全是两码事儿。

非要找相似之处的话,大概就是一个得位不正,一个先天不足,都算半个病号。

其次,这篇章里涉及了不少人物“原型”。

有人可能不太满意,这也没办法,众口难调,而且这也跟每个人的理解有关。

比如杜,我能明显感觉到这些年来,有关他的风评变化。

前些年明显捧到天上了,这些年又明显踩进地里了,咱就看看不说话,卖呆儿就行了。

王老九倒是一直都在云端上,主要是关于他的两句评价,流传太广,太经典了。

“世人都怕魔鬼,而魔鬼害怕王老九。”

“小节欠检点,大事不糊涂,杀敌无罪,抗日有功。”

暗杀大王,这名号真横!

所以就有很多人不满意,觉得书里的九爷,像个傻大粗,是不是欠妥当了。

我主要采用曾经跟他共事过的兄弟的评价:

“为了救人一难,不惜倾家荡产,万金一掷;听人家几句恭维,也可拔刀相助,不计后果。他是一个精神旷达,乱七八糟的好汉……”

私以为,有这种性格的人,大概本身就会有点“傻气”,不该是那种惯于阴谋诡计的人。

那位就说了:搞咩啊,人家可是暗杀大王!

说到点子上了。

其实,我一直都感觉,“暗杀大王”这名头不太符合实际,应该叫“刺杀大王”才更恰当。

九爷做活儿,大多是找个死士,趁着活动间隙动手,或者干脆半路截杀,不说是大张旗鼓,那也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事了,再动用关系把人捞出来。

嘶!总之,这跟我所理解的“暗杀”不太一样。

这种方式更重胆子,而不是脑子。

再考虑到九爷的结局,我实在很难认同,他是个城府极深,机智精明的人。

至于斧头帮到底是不是乌合之众,各位如果感兴趣,可以自行查阅,好好查查。

只不过,切记一点,斧头帮是斧头帮,铁血锄奸团是铁血锄奸团,二者有重合,但不是一回事儿。

退一步讲,王老九手底下可有不少能人,四大金刚,小戴、小胡,这些人都确实很有能力。

偏偏这些人跟着王老九混的时候,大多籍籍无名,可一旦离开王老九,不消短短几年功夫,这些人就全都混成了一方人物,甚至令人闻风丧胆。

我觉得,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综上所述,王老九大概是一个极富性格魅力,能让人心甘情愿追随他,但却缺少智谋和远见,始终无法带领弟兄们更进一步的江湖大哥。

性格原因,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大家不认可也没关系,求同存异,就当是演义看呗!

那么问题来了,这人物到底塑造的咋样。

不咋样,没体现出魅力来,这种虚的东西很难写,有人天生就很有亲和力,文字无法表述。

(这小子还挺会给自己找台阶儿,我都替他臊得慌!)另外,现在说九爷是混帮派的,网上很多人不认同。

那位就说了:什么帮派,人家那是旅沪劳工总会,人家代表劳工的,你不懂别乱讲行不行?

咱别双标,仔细查查就知道了,古今中外,所有帮派,打从根上起,都是底层劳工自愿集结的,劳工代表是黑帮头目,这事儿一点也不新鲜。

如果以此来论证,九爷不是帮派头目,那么芝加哥的冈斯特,意大利的马菲亚,也都不是黑帮了。

那位又说了:九爷是杀鬼子的英雄,大侠懂不懂,人家是有信仰、有理念的,你这是抹黑。

我想,杀鬼子和混帮派这两件事儿,似乎并不矛盾。

至于克鲁泡特金,咱只说事实:九爷最开始是反皖的,后来却又投靠皖系卢督军,点到为止了。

反正我就觉得,“乱七八糟的好汉”是对他最恰当的评价。

太神化就没意思了。

闲话扯完,下面再说剧情和彩蛋。

【注意,以下内容包含剧透】

总体而言,沪上篇的内容,我原本就是要写一段“大佬桌上握手言和,小弟桌下头破血流”的故事。

写这么久,除了我更新拉胯以外,主要是这个篇幅其实是上下两部,以闸北刺杀案为转折。

闯虎说要偷梅太太的珍珠项链时,闸北刺杀案就注定了。

刘雁声之死,有几处暗示。

一处是主角团第一次去大世界,看哈哈镜,刘雁声的头拧成了一个黑点。

一处是闯虎去找他算卦,本来想先写出来,但那太明显,后来就让闯虎倒叙了。

最后一处是“影中人”那章,刘雁声敲门,跟闯虎说:“虎兄,我先走了。”

唉,写的时候,还挺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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