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来蝠?【来福】!(2 / 2)

施法的的确是另一个年轻人没错,可它能感到,那股让火元素界都为之承认的法则力量,来源于眼前这个掌控雷电的男人。

他……绝对不像他表面看上去那么弱小。

正是这次神秘的火焰元素法则应用,让火蝠改变了主意。

当着两人的面,火蝠愣是重重地点头。

下一秒,一个半透明的虚影竟是从火蝠身上析出,漂浮到雷恩的面前。

有那么一下,雷恩也愣了。

我就是说说而已,你还真投降了啊?

系统提示恰好弹出:恭喜宿主,获得了传奇火蝠王迪克达*明焰的投效,对方甘愿献出自己的灵魂碎片,请问是否接纳并将其收为魔宠?

雷恩左眼皮狂跳起来。

他是真没想过,这玩意居然是传奇火蝠?

他当然知道魔兽当中,体型大往往意味着实力也强。可系统没给他判定出来之前,他是真不知道,这玩意是只传奇!

魔兽嘛,怎么说呢,有传奇称号,意味着它在自己的种群中绝对是顶尖。

传奇也要看是什么传奇。

就好比一只传奇行军蚁,它或许能一口把一个成年人类咬出一个大血口,但真打起来,一锤子就能砸死。

不同种类的生物,其实力上下限相差太多。

再举个例子,一支标配的五人传奇小队,往往搞不定一条传奇的红龙。

别看这只火蝠王冠以传奇的称号,实际上一支大概平均6级的高阶职业者小队就能对抗它。

另一面,收火蝠王当魔宠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

火蝠这种元素生物,普通模板也就3级,在战斗中除了敏捷高以及拥有火焰攻击之外,可说是毫无亮点,属于那种有点经验的小队都能随便能弄死的角色。

但只要不用火蝠当主攻,改为当侦察兵,那格局就瞬间打开了。

火蝠的技能是:躲藏、聆听和侦察。

当它收敛自己身上的火焰时,它可以轻而易举地跟任何环境融为一体。

有了它当魔宠,法师就等于多了一个广域侦察雷达。

一念至此,雷恩再无犹豫,对着系统轻声回答:收了它。

下一秒钟,大家就看到,雷恩遥遥伸出右手,火蝠虚影中分出一缕灵光,被他吸了过去。

“呼哧!呼哧!”伯乐不满地打着响鼻。

唐斯觉得理所当然。

然后屁颠屁颠从水箱里爬出来的火蝠听到了它新主子对它的命(宣名(判。

“本来嘛,我想给你起名字做布鲁斯*韦恩的。可你太丑了。看到你我就想揍你。反正你有个蝠字,所以你还是叫来福吧!”

来福浑身一僵,它感到,它新主子是真的不大待见它。

阴天揍魔宠,闲着也是闲着。

咳咳!原来这种事,很可能是真的……

来福忽然感觉自己前途无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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