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阿紫(完)(1 / 2)

(二合一

紫狐的右爪被砍了一剑,冒出滋滋的青烟。

这金钱剑不愧为收集百家愿力所制的法器,对这只怨恨狐鬼,有着相当程度的克制。

竹兰乘胜追击,脚尖轻踏,往下一个斜劈。

紫狐身形顿时如鬼魅般模糊不定,电光闪烁之间,周边燃起三朵紫色的狐火,刹那间紫狐化作三只,朝着三个不同的方向逃匿而去。

它被金钱剑砍到身上,伤口不断灼烧,自知再战下去劣势很大,想要借此障眼法逃离。

然而它一头在结界上撞了个满怀,缕缕阴气重新凝聚成形,另外的两个分身不攻自散。

竹兰已然追了上来,紫狐厉声一叫,周身爆裂出巨量的电弧,电弧打在梨树和枯叶上,瞬间出现焦黑色的痕迹,电弧凝聚成流朝着竹兰轰击而来。

竹兰起身一跳,聚气于剑尖,她在月下静坐,功力上升了三层,便以气为引,手腕转一个花,将那道电龙引到地面上。

轰隆隆如打雷声炸响,庄兴抱着桃木剑在阵外看呆了眼,看着竹兰硬接下了这道电击,那把金钱剑上甚至环绕着肉眼可见的电光。

紫狐的右爪灼灼冒着青烟,它已招式用尽。

它的魂魄本就才俱全不久,尚未来得及调养生息,便被困于四灵二十八宿阵中,再加上竹兰手中有专门克制阴物的法器,它已无力回天,浑身的法力都用来驱使那道雷击做最后一搏了。

竹兰持剑,一步步逼近,紫狐背靠着阵界,毛发竖起,发出阵阵恨声。

然而竹兰并未将这只狐鬼打的魂飞魄散,她轻声叹一口气,收剑于背,居高临下地看着这只狐鬼:“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世间万物,都有它的秩序,作万物之长而不主宰它们,这就叫做‘玄德’,你尚未造过杀孽,只是你身上怨恨太重,我不可放你离开,你可愿待在我身边修心?”

紫狐依然做凶狠状,面目狰狞。

竹兰蹲了下来,伸出了手。

紫狐一口咬在她的手心,魂魄凝聚成形,咬出了血。

鲜血从伤口流出来,但竹兰仍然风轻云淡地看着它,不做任何防备。

“你傻了啊!这可是鬼啊!快把它给干掉啊!”庄兴在外面大喊。

他看着一阵揪心,这傻丫头上回才被这只狐鬼打穿了肚皮,差点死掉,怎么还不长记性?

就算你优势很大,但也不能掉以轻心啊。

然而竹兰只是对他微笑一声,并未有其它的举动。

那只狐鬼死死咬着她的手不松口,血液滴在枯叶上。

良久,它终于平静了下来,松开了嘴。

它抬头看了一眼竹兰,竟是双目一闭,趴在了地上。

“好,那我便与你签下血契,待到你修心结束,去留则随你。”

竹兰以手指凭空虚写虚画,滴一滴精血到紫狐的额间,然后从地上捡起那八颗佛珠,说:“今后你就寄托在佛珠里,除非我许可,否则不可出世。”

话音一落,那狐狸便化作紫烟飘入佛珠内了。

到此,竹兰总算松了一口气,手一挥解开了阵法,月光照在她的身上,她调整呼吸,运气于体内。

那面具上的怨念,终于是除去了。

“阿紫,就是这两位高人救了你,我们才得以重聚。”燕子给阿紫介绍。

“两位高人大恩大德,阿紫感激不尽”阿紫对着庄兴和竹兰行大礼。

“阿紫姑娘言过了。”竹兰说。

“行善救人,乃我们本分之事。”庄兴呲个大牙笑。

“阿紫姑娘,你三魂七魄已归位,可否记得当年之事?”竹兰问:“你可知,你和那紫狐,是如何交融到一起的?”

“我只模模糊糊记得一些。”阿紫说:“那一夜,我被丢在荒坟,紫狐现身之后,食我血肉,我朦胧中窥见它将我的头骨啃下,戴在头上,对着某处磕头。”

“只是,头骨掉了下来,一道天雷击中它身,我也被那道天雷击中,本该飞灰烟灭,却不知为何,与它交融到一起,一半被困在面具之内,一半被困在它的身体之内。”

“之后,我便只有一个模糊的意识,直到今日才清明。”

“所以是那狐狸倒霉,才没化人成功么?”庄兴问。

“不按理说它应该是可以化人的。”竹兰摇摇头:“我想,问题应该出在阿紫姑娘身上,恐怕阿紫姑娘也为异人,死后魂魄执念太重,未入地府,紫狐化人心切,未发现阿紫的魂魄一路跟在它的身边,导致它化人之时出现了差错,才落得这个下场。”

“它是把阿紫当做一切的元凶,才对阿紫有那么强的攻击欲望么”燕子说。

“大抵是的,不过不用担心,它已经与我立下血契,不会再伤人了。”竹兰说。

“竹兰大师,我还有一个问题想问,阿紫她并未修行过,她的魂魄会不会消失呢?”燕子看起来有些担心。

“那得看阿紫姑娘的本意如何。”

“我不想再离开师姐身边了。”

“答案已出了。”竹兰轻声笑道。

“感谢竹兰大师,感谢庄公子。”燕子面露喜色,拱手道:“若不是两位,我们姐妹二人,恐再无重聚之日,虽是一些薄礼,但还望你们能收下。”

她再度打开了梨树下的那个宝库,一样样把那里的东西拿了出来,约莫十几样的物件。

金项链、银项链、玉镯子、玉佛像

除此之外,是一些有关唱戏的话本,和一些残破的戏服和道具。

竹兰凑到了庄兴耳边,说:“你来选吧。”

庄兴早就按捺不住了,兴冲冲地上去挑东西。

这里被反贼洗劫过,又过了这么多年,留下来的东西不多,大多都是又旧又破的。

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再怎么穷,这里以前也算得上皇家剧院,好东西还是有的。

值钱的金玉首饰,他一个没落下,一共两条黄金项链,一个翡翠扳指,两个一对的玉镯子,一个鸽蛋大小的红色玛瑙珠。

那些话本戏服和道具自然是不要的,本身就不全,有灼烧的痕迹。

然后就是那三把剑,金钱剑不必多说,这么厉害的法器,留下来也是吃灰,不如带走让它发光发热,桃木剑和青铜剑也是要拿走的,他们两个人,至少得有两三把剑,来回换嘛。

那柄斩马刀,他考虑再三之后,决定不要了,主要是太大了,不好拿,走在街上引人注目,出手也不好出手。

另外,他还找到了一本《踏水步》的秘籍,给竹兰看过后说,是一本很适合初学者的轻功步法,练到大成,可以在水面上连踏七步,他自然也是收下了。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