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温瀛在离主座最近的另一个次座坐下,指了指坐在他旁桌上的温瑜,“这小子平日吃得少,长得细皮嫩肉的,都不像我生的。”
挽笙闻言,差点没笑喷,这十七的年纪,不细皮嫩肉,非要你这黝黑的肤色才好看吗。
温瑜却只无奈道:“父王怎的总爱数落儿臣,生的白些竟也叫父王拿出来说。”
“怎么的,男子家,本就应是我这般肤色才好,上阵杀敌,风吹日晒的,哪能养就你这样的皮肤?”温瀛不以为然,继续吹胡子瞪眼的说着。
“好了,孩子还小,说什么上阵杀敌,我倒觉得这孩子生的格外俊俏,挺好。”君蓦然心里虽还是介怀于莫阑珊的所作所为,却还撑着挤出一丝笑来。
他是错了,她和云笙的感情,比他想的要坚固。十七年已过,融不掉的冰,就随她吧。
“君叔叔说得有理,”温瑜更是回以温和浅笑,目光看着一旁的挽笙:“此次我来,并非单独为君叔叔祝寿,另有一事相谢。”
“何事?”
“数日前的花灯节,我出府游玩,却遭刺客埋伏,受了伤。”温瑜温和无害的笑着,目光慢慢移到挽笙身上:“是令爱心地善良,予以援手,才救了我一命。”
话落,他顿了顿,才继续道:“此次来,便是要谢三娘子的救命之恩。”
挽笙听了,忍不住的想翻白眼,得了吧,救命之恩,醒了第一件事就是掐她脖子,完了见面还让那小丫头摔了她的糖葫芦,打伤了她的贴身护卫。
这样的感谢,她君挽笙受不起。
“方公子此言差矣,”挽笙不客气的开口,“哪里用得着谢?您肯对我有几分敬重我便谢天谢地了。”
温瀛一听,便觉得不对,问自家儿子:“这是怎么回事?为何挽儿称你为方公子?又如此讲话?”
温瑜还未作答,挽笙便抢先开口:“温叔叔,这不简单。我救了他一命,他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想杀了我,后来又骗我他叫方小七。昨日遇见,还带着小丫头摔了我的糖葫芦,和我的护卫打了一架。”
挽笙所言不假,可听着却变了味,不知哪里不对。
温瑜一时竟无从反驳。
“媆媆!怎么说话的?”君蓦然不悦的示意挽笙别再讲话,他看温瑜第一眼便觉得这孩子不是这样的人。
这其中定有误会,依着挽笙那得理不饶人的性子,刚刚那话多半也参了些假。
“阿父,女儿所言不假,不如你问方公子,是否如此。”挽笙并不觉得有何不妥,昨日吃了亏,今日她还不能在温叔叔面前讨回来?反正温叔叔对她一向疼爱,她自然要“恃宠而骄”些。
“温瑜,你说,到底如何?”温瀛脸色也黑了大半,毕竟挽笙这话,不摆着他那儿子是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嘛,丢人。
“父王,三娘子所言虽不假,但言辞间也惹人误会了。”温瑜倒不急着与挽笙争辩,只不紧不慢的解释:“我醒来的确对三娘子有些无礼,但并非有意,只是把她当做了前日的刺客。”
“误会解开便向三娘子道了歉,昨日街上偶遇,阿离非与三娘子争糖葫芦,小孩子脾性,撞掉了三娘子的糖葫芦。”
“我原说赔三娘子些银钱,或改日送十串糖葫芦赔罪,却不想她的护卫要抢阿离手上的糖葫芦,我这才出手护着阿离,不慎伤了那位女娘。”
这一顿解释下来,温瀛的脸色才好看了不少,倒是君蓦然叹了气,“媆媆,为父说了,女子家不要动不动便叫人出手,何况思离还年幼,你与她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