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契苾何力带着建村令,前往周边选址建村时,尉迟恭从太宗村急奔而来,见到李煜便说道:“主公,太宗村外,发现百匹良马,我们应该设法抓住它们。”
尉迟恭瞪得眼睛如铜铃般大小,等待着李煜的回答。
“这件事就交给你办了。”
这种事情也没有什么好犹豫的,马匹一直是古代重要的交通工具,运货、耕田、代步工具,甚至打仗的坐骑,这是都是马的任务。
马本身也分三六九等,良马、普通马和劣马是一般的分类,作战打仗就得使用良马,劣马经常承担耕田、拉货等任务。
尉迟恭听到李煜将任务交给自己,便快步出去,时间可不等人啊。
李煜的村子特产就是产马,这不是马匹就送上门了吗,这个特质可以使李煜周边的马匹属性要好于其余地区,甚至产生良马的几率也高于别的地方。
当然其余的村子,也可以有产良马的特质。
村子的特殊物资,也往往有很大差别,有的盛产丝织品、有的盛产马匹、有的擅长造船、有的甚至还盛产美女,可以说是千奇百怪。
李煜走出房门,便看到尉迟恭在安排人准备马的草料和鞭子,这都是驯服马的工具。
等到准备妥当后,“出发”,李煜对着手下士兵说道。
在这片冀州大地上,土地之广阔,有以前的十倍之多,马儿正低头吃着草,正中间,有一匹站在高处的红鬃烈马,正注视着周边的一举一动。
看它的身体,充满力量,马头高高的昂着,一看便知道是这支马群中的马王。
“真美”,李煜不禁感慨道。
杜甫的《房兵曹胡马诗》,称赞的是大宛马,李煜面前的这匹马估计也不恐多让。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
骁腾有如此,万里可纵横。
正在李煜还感慨马的神俊时,尉迟恭已经带人悄悄的将他们包围了起来。
“擒贼先擒王”这句话,不止在战场上有效,此时,也十分有效,只要控制住马王,便可以操控整个马群的走向,可以说是马王就是这支大船的舵手。
警觉的马王也发现了尉迟恭等人,长吁一声,瞬间整个马匹开始暴动了起来,跟着马王向远处奔跑。
万马奔腾,振动大地,有着催山倒海之势,站在马群前,恐怕能踩成肉泥。
尉迟恭不断指挥士兵,用套马杆,套中马匹的脖子,告诉奔跑的马儿,便被拉倒在地,其余士兵蜂拥而上,将马匹制服。
尉迟恭一眼便相中了马王,这样的红鬃烈马,可以说是每个沙场悍将的梦中情人。
尉迟恭眼疾手快,将套马杆套在马王的脖子上,一人一马开始角力。
尉迟恭铁黑的脸上,都浮现了红色,脸上、手上青筋暴起,不断向旁边拉去,想放到马王。
马王不断用四个蹄子,蹬着草地,留下一道道足迹,不断晃动着脖子,想要从尉迟恭的束缚下逃出来。
李煜看到机会正好,三步并两步,跳上马背,红鬃烈马发现身后的异动,更加挣扎起来。
“主公,你得补偿俺,这明明是俺先看中的,被主公摘了桃子,一会马群中的马,我得先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