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大唐盛世。
长安大街,熙熙攘攘的人群堵塞了整条街。那是因为,沈家的大小姐今天就要出嫁了。
说到沈家,几乎没有人不知道。
沈家,长安首富,世代经商,富可敌国。沈家嫁女,光是送嫁妆的队伍,就足足绵延了整条大街。
看热闹的人们,固然是看个热闹,图个眼热,除了这个缘故,还有一个人人心知肚明却不可告人的目的,那就是,都想要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会娶传闻中奇丑无比的沈家大小姐。
听说,沈家大小姐自小就生的其貌不扬,光是丑陋也就算了,还从娘胎里就带来个毛病,那就是不肯洗澡。一沾水就拼命嚎叫,哭得几乎昏厥过去。一开始,爹娘还努力使她适应,可是到后来,终于绝望,只好听之任之。
一个女孩子,长到二十岁几岁,从来没有洗过澡,会是什么情形,光是想想,就足够恶心人了。
所以,纵然沈家名门大户,纵然沈家许以重金,沈家这个令人头疼的大小姐,始终难以媒定终身。
眼看着三个女儿相继出嫁,只有大女儿仍然待字闺中,沈万金夫妇日夜寝食难安。
倒是那个令爹娘焦虑不安的大小姐青萝,始终安之若素。
难道要女儿老死闺中?沈万金万不得已,只好派人广而告之,不论是谁,只要年纪相当,不缺胳膊少腿,肯娶他的长女为妻,他沈万金愿将万贯家私分一半做嫁妆,决不食言。
消息一出,全城轰动。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终于,沈家丑女也变得炙手可热了。
冲着丰厚的嫁妆,登门求亲者一下子门庭若市。
沈万金千挑万选,终于挑中了城外一个靠卖字为生的穷秀才南云为婿。
这个南云,年近三十岁,相貌堂堂,母子相依为命,只因家贫无力婚娶,所以才蹉跎至今。
南云对于这场天赐的富贵,狂喜不已。
管她多丑的女人,只要她能带来荣华富贵,她就是天仙美女。
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日子,他过够了。
几年前,曾经遇到一个仙风道骨的算命道人,预言他会一夜暴富,当初他还不相信,如今看来,真是个活神仙啊。
只是那道人细细地端详他良久,似有所言,终于叹息一声,摇头而去。
管他什么,只要做了沈家女婿,他南云就再也不是一文不名的穷小子了。
至于沈家女儿的传闻,略有耳闻,再丑再臭,都不要紧,只当一颗摇钱树罢了。
这不,沈老爷一眼相中了他做东床佳婿,千两黄金就送到了他的茅舍中,闪闪的金光,晃得南云睁不开眼。
金钱,豪宅,锦衣玉食的日子,指日可待。
婚事的一切,都不用南云操心,他要做的,只需要在婚礼当日,骑着高头大马,迎娶他的新娘子就够了。
准备就绪,忐忑不安中,南云终于等到了万人空巷的那一天。
身穿大红礼服,身披红绸带,跨上高头大马的那一刻,南云才终于相信,这一切,都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人群中传来一阵喝彩声:“好标致的新郎官!”
南云心里一阵得意。
正所谓,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前半生所有的贫穷与潦倒,此后,都已是昨日黄花。
南云,再也不是从前的南云了。
二
闹腾了一天,月亮挂上树梢的时候,南云终于送走了贺喜的宾客,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慢慢推开了洞房的门。
他知道,他的新娘,改变他命运的新娘,在等着他。
她可能不会很漂亮,很普通,甚至是丑陋的,这都不重要,她从此是他南云的妻子,他一生必须爱护的女人,这一点,他必须牢记。
在沈家金碧辉煌的大厅,南云清楚地记着岳父沈万金的话:“善待青萝,这一生,你将富贵无极。”
沈万金隔着红纱,微笑着,语重心长地,象是嘱咐女儿,又象是说给南云听:“有爹在,你不会受委屈。”
沈万金眼神慈祥,关怀中,隐约有淡淡地忧伤。
南云却从中,听出了言外之意。
想到这,他的脚步有些迟缓。
新娘就在眼前了。
明亮的红烛,映照着装饰华美的新房如同人间仙境。
屋角的小桌上,燃着一个紫金的香炉,从那镂空的孔洞中,冒出一缕细细的薄烟,使得整间屋子里,散发着浓郁的香气。
南云深深地吸了吸鼻子。
他虽然不懂得这是什么香,但他知道,这一定是名贵的香品。
容不得南云犹豫,新娘身边一个俏丽的丫鬟已经递上一杆系着纱罗的喜秤。
南云接过喜秤,望着红纱遮面的新娘,有些紧张。
每个男人都会有洞房花烛夜的梦想,那个梦想的主角,必定是个美丽的女子。
可是南云的新娘,注定了,不会是梦中的模样,尽管,他为此得到了补偿,他还是瞒不过自己,他心中还是期待着,奇迹会出现。
也许,他的妻子,并不是传说中那样丑陋?
他微微地瞟了一眼新娘身边的丫鬟。那个丫鬟,模样标致,眼神流转,正微笑着看着他,有些羞涩,有些好奇。
南云心中一动。也许,他心目中的新娘,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吧。
那丫鬟掩口,笑道:“姑爷,请揭盖头,莫使小姐久等。”
南云不好意思地笑了一笑,手一扬,轻轻地缓缓地挑起了大红的新娘盖头。
红纱在手,尽管南云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还是微微地一震。
这个满头珠翠的女子,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眼神清澈而明亮,神情矜持而悠闲。但是上天却给了她一张极为平凡的面容。
黝黑粗糙的一张脸,塌鼻梁,阔嘴唇,隐约可见几颗稀疏的牙齿。稀疏的眉毛下,却有着一双美丽的眼睛,似两湾幽深的湖水,深不见底。
南云迎着沈青萝的眼睛,微微一惊。
这眼神,似曾相识,哪里见过?
丫鬟递给两杯酒:“请小姐姑爷饮交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