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天!
他们这群人在山里整整走了十五天,崔南烟望着天生无可恋。
刀哥越发沉默了,因为太久没有回来过,很多路早就被杂草掩盖住,需要辨别几次才能找对。
林子潮湿闷热蛇虫鼠蚁肆虐,就算身上有驱蚊防虫的也还是避免不了被虫子咬上一口。
毒虫太多了,一只不起眼的小蜘蛛就能要了人的命。
距离圣殿越近,他们就不能生活做饭了,每顿都在啃干馍馍和肉干。
潮湿的气候,让他们的食物变得不太新鲜。
“刀哥啊,您这次没有再走吧?”经过这么多天的相处,彼此已经混得很熟悉了,尤其性格外放的星朗,已经熟到能摸嗑打屁的层度。
刀哥的老脸一红,支支吾吾:“呃,应该快到了……”
刚进入林子的时候他还信心满满,斗志昂扬,想要在圣殿杀个死去活来。
结果,还没等到圣殿呢,就遭遇了第一次的滑铁卢。
接下来有了无数个滑铁卢。
他摸了摸鼻子,用心去回想当时的经历,也许是受伤过的原因,潜意识中他不想让接触这里。
几次的路途都走错了。
若非走错路也没有遭遇到什么麻烦事,恐怕他都要被崔南烟等人当成了奸细。
“刀哥,刀爷!咱们这次选对了再走吧!”
崔南烟脱下鞋子,看着脚底发白爆皮,鞋子里都抓泥鳅了。
白嫩的脚掌暴露在空气中,脚趾还调皮地抖动几下。
为了进山方便,他们穿的都是皮鞋,防水性好,耐磨,耐咬。
缺点就是闷热,脚底真的是水泡走破,在化成血水与鞋子粘合,最后在皮肉分离。
“你们都把鞋子脱下来。”崔南烟开始从药箱里拿出药酒准备给脚上的伤口消毒。
若是感染可就糟了,没有碘酒但是有泉水,也是不错的选择。
抬起头发现他们还都愣着,无奈道:“你们是大姑娘?一个个还都扭捏啥,我能非礼你们啊!赶紧脱!”
“封豫,你……”也脱下来。
话没说完,就见他的眸子盯着自己的脚在看,不自在地动了动脚趾。
以为他是不喜欢自己把脚露在外面,想着先穿上鞋子。
没想到却有人先自己一步,燥热的大手握住了她的小脚。
其实味道算不上好,都捂了那么多天。
“别动。”手掌的力度微微加重,不让她把脚抽走。
“给我。”朝着她伸手过去。
崔南烟别扭地动了动,这么多人看着呢。
“什么?”
“药酒给我!”
封豫调转坐姿,改成坐在她的对面。
用药棉一点点地擦拭她脚心上磨破的地方,小脚趾也磨掉了一块皮。
红肿得厉害,这得多疼啊。
一路上她连疼字都没有说过。
暗卫们皮糙肉厚的,但是在这种潮湿闷热的环境下,脚掌也同样的发白,因为有些溃烂。
看见王妃脚的时候,心里只有一种王妃真厉害的感觉,不亏是他们的主子,每一样都比他们强。
药酒效果很好,擦上之后一股清凉的感觉袭来,压抑住了脚伤的燥热与难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