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变化。你尽管实话实说,我不在乎!”王洵等得有些着急,忍不住低声催促。在身边人嘴里,他当然听到过无数赞颂。可类似的话若是能从一个曾经憎恨自己的人口中说出来,感觉肯定大不一样。
“街道变得干净了许多。也整齐了许多!”小拙在心里偷笑,同时非常谨慎地组织着自己的语言,“店铺里的东西多了,逛街的人也多了。还有,大伙衣服的颜色也鲜亮了许多!”
“就这些?!”王洵约略感到有些失望,这算什么功绩。任何没有战争的地方,恐怕都是如此。
“民女看到的,就是这些。”小拙点点头,大着胆子确认,“在大人眼里,这些也许微不足道。但在民女这种当地人看来,却已经是难以置信!”
“哦!”王洵毫不犹豫地忽略掉后半句恭维,论起拍马屁的水平,小拙的确是名副其实的笨嘴拙舌。
对方却好像没有这个觉悟,想了想,继续说道:“大人有所不知。在您来以前,柘折城里边,男人只准穿黑色和白色的衣服。女人,女人成亲之后,没有丈夫的允许,根本不准上街。即便出行,也要用布包住脸和手脚,外边只准露一双眼睛!”
“啊!”王洵诧异地张大嘴巴,满脸难以置信。他的注意力都在大局和高层,根本没心思琢磨民间这些鸡零狗碎的东西。猛然听人一说,才意识到其中所包含的意义。
移风易俗。这是书中所推崇的上等治政之道。潜意识里,王洵受儒家理念的影响依旧很深,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而已。“这种变化,是好,还是不好。你说实话,我不会怪罪你!”仿佛希望得到某种肯定,他继续追问。压根没注意到自己说话时那种期盼的语调。
“民女,民女其实也不太清楚!”小拙抬起头,鼓起勇气说道。“民女的家族虽然昄依过天方教。但,但其实都不是虔诚的信徒!”
“这个我知道!”王洵信口点评。以老麦尔祖德的精明与善变,能做个虔诚的教徒才是怪事。
“所以,所以民女和妹妹从小就不喜欢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小拙看着王洵,目光中流露出一片坦诚,“也不喜欢总被关在一个大院子内,从早到晚对着天空发呆。民女喜欢彩色的衣服,彩色的马车,和一切色彩绚丽的东西,不喜欢简单的黑与白。那样,太素,也太压抑!”
“对,的确太压抑!”王洵笑着着大声附和,突然觉得眼前的这个女孩很顺眼。“女人么,哪有不喜欢穿漂亮衣服的。在我们大唐,几乎每个像你和小麦这么多大的女孩子,都会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不仅白天时可以驾车马车出去逛街,到了晚上,也可以在仆人的陪伴下,打起灯笼去逛夜市!”
后半句话已经近似于炫耀,听者却是满脸羡慕。“大人是想把这里变成大唐么?大人是在以大唐的律法,治理柘折城,对么?”
“没有!”王洵笑着否认,“想把这里变成大唐,可是有点困难。民风不同,生活方式也大相径庭。我只是跟你一样,不喜欢除了黑就是白,不喜欢,不喜欢那种压抑的感觉。”
对,的确是压抑。这个词虽然简单,却恰当无比。两个人忽然发现自己和对方的感觉很相似,不约而同地笑了笑,隔阂瞬间冰消瓦解。
“那大唐到底是什么样子,大人能跟我说说么?”犹豫了一下,小拙抬起头,灵动的双眸中,充满了对未来的幻想。
“大唐-----”原本信手拈来的答案,到了嘴边,却忽然又消失得无影无踪。对啊,大唐到底是什么样子?王洵发现自己心中也只剩下了模模糊糊的轮廓。他当年之所以逃离长安,也是由于无法忍受长安城内压抑的氛围。而随着渐行渐远,那些曾经令人烦躁不安记忆慢慢消退,很多幸福与快乐的事情,也越来越清晰。
也许是因为距离产生了美。也许是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更严格的参照物,曾经令他厌倦的长安,令他困惑的大唐,此刻于记忆中居然变得无比之可爱。那繁荣的市井,那熙熙攘攘的人群,那无忧无虑的少年,那光彩照人的少女。还有大四绝的诗歌,小四绝的曼舞,曲江池上的无边莲叶,骊山深处的映日秋花……,一切一切,熟悉而又陌生。一切一切,令人魂牵梦萦。
“大唐么,很大一个地方。”沉吟着,犹豫着,他慢吞吞地描述,“从南到北有四千多里,从东到西更远,如果把此地也算进去的话,恐怕有近万里了!每个地方的气候不同,风物不同,人的习惯也不尽相同。”
“喔!”小拙忽闪忽闪这眼睛,琢磨王洵的话。上万里的疆域,的确大得令她难以想象。从小长到现在,她去过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几百里之外的安息城。并且还是被家人关在密闭的车厢里边,连将头探出来四处看看的机会都没有。
“但从整体来说,大唐的气候比这边好得多。夏天没有这么干,冬天也不似这般冷。有的地方甚至能种两季粮食,街道上虽然有乞丐,但大多数人都能吃饱肚子!”搜刮着肚子里的记忆,王洵继续慢慢描述。有几分出于本能地做些浮夸,但尽量附和事实。
“在城市里,男人女人都可以随便逛来逛去。不用把自己包裹得像个粽子一样。粽子你知道么,就是一种用苇子叶裹着白米和肉馅,做成的美食。有鱼肉、羊肉、猪肉,偶尔也能吃到牛肉,但不多见。因为牛在大唐主要用来耕地,不准随便宰杀。不是因为教义,而是为了种更多的粮食。大唐和这边不一样,任何宗教,都不能随意干涉别人的行为。同样,官府也不干涉任何宗教的和尚讲经,只要你不煽动人造反,随便念。所以,长安城中,佛寺对面就是道观。十字教的寺院和天方教的讲经场所,往往就隔着一条马路。但两边也能相安无事…”
这是他记忆中的大唐,也是他认为大唐最可爱之处。强大,宽容。因为强大而宽容,因为宽容而强大。男人女人们脚步匆匆,衣服上也许打着补丁,脸上却都带着笑。老人摔倒在地,会有人主动伸手去扶起来。受帮助者及其家人会礼貌对施以援手者致谢,而不会赖上对方,让对方赔偿巨额的医药费用。官员再昏庸,也会注意名声,轻易不让判糊涂案子,招惹民愤……
不知不觉,他的心神便飞出了身体,飞到了数千里之外的故园。连小麦什么时候带着婢女走进来,都没有注意到。后者难得看见丈夫与姐姐和解,惊喜之余,索性命人悄悄地摆上了一桌酒菜。一家子便吃边谈,其乐融融。
“大唐的男人,也不可以随便欺负女人。即便是婢女,打死也要受到严惩,甚至给她偿命。丈夫对妻子不满意,可以休妻。妻子对丈夫不满,也可以选择离开。方式有几种,双方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了,就叫义绝。双方只是觉得在一起不合适,却谁都没有过错,就可以“和离”。男人死了,女人可以改嫁,不必给他守节,更不用殉葬。当然,如果有人愿意从此不嫁,官府也不干涉…”
“无论穷人,富人,都有机会出头做官。读书也好,练武也好,只要读得好,练得好,就可以考科举。通过考试之后,再等一段时间,便可分派到一个官缺。有门路的会受到优先照顾,这点不公平。但没门路的只要肯耐着性子等,总能等得到。只是等得时间长短问题和官职高低问题。不像这边,人从一生下来,高低贵贱就已经定了。血脉不好的人想要出头,根本没机会,除非你去做马贼…”
这就是大唐,他梦里的大唐。没有那么严格的宗教,也没有那么严苛的律法。人们之间有等级,却不像西域这般森严。因为贫富贵贱能够转换,流动,所以朝廷的政令不会过于偏颇。整个国家也显得生机勃勃。
这个大唐不属于李林甫,不属于杨国忠,不属于任何贪官。也不属于孙仁宇这种污吏。不属于他王家,不属于赵家,不属于宇文家,甚至不属于陇右李氏。这个大唐属于生活在其中的每一个人,包括封常清,包括周老虎,包括方子陵、朱五一,也包括一心向着他的王十三和万俟玉薤。
这就是大唐。一半存在于现实世界,一半存在于他的理想。
一边吃酒一边谈谈说说,王洵喝得好生痛快。不知不觉,就醉了个酣畅淋漓。酒菜什么时候被撤下去的,他不知道。酒宴结束后是不是送客人走,他也没明确表态。既然他没有明确表态,小麦便自作主张将姐姐留了下来。既然已经留了下来,当天夜里,锦帐之中,自然就发生了该发生的事情。
当激情渐渐褪去,王洵的意识也慢慢清醒。望着躺在自己身边娇喘微微的女人,他突然觉得有些歉然。
无论是作为麦尔祖德家族巴结自己的礼物也好,作为暖床丫头也罢,毕竟这两个女子都跟自己有了肌肤之亲。自己也应该给她们一个名分了,否则,她们日后也难以王家的其他人相处。
正犹豫着,身体却又被小拙牢牢抱住。“郎君会带我去大唐,什么?”浑身上下抽搐成一团的女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手和腿却紧紧地盘在王洵身上,如同一只章鱼般,唯恐一松开便会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