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等为左贤王波尔多麾下最勇猛的部卒,这位是左当户哈士蟆大人……”
匈奴人的汉语官话,说得实在蹩脚,口音太重,任平站在城墙上,听得云山雾罩的。
“把罗愣娃给我叫来!”
“诺!”
任平面对城外的匈奴喊话使者,一脸微笑的同时,暗暗招呼一旁的自家传令兵。
“打旗语!”
城外的匈奴左当户哈士蟆也没闲着,其在派出会说汉话的手下,上前向沃野城喊话,自报家门试图与任平交涉的同时,以匈奴特殊旗语为令,偷偷摸摸的把他军中,精挑细选出来,扛着粗木以做攻城锤,架桥工具的勇士,从队伍的最后,往中间部分运,以便之后自家下令攻城时,他们能够更快速的赶到沃野城门之下。
匈奴人不是第一次南下了,对于攻击大汉的土坯城,他们有自己的经验。
似这种边防土坯城,年久失修,就是一个样子货,一碰就成渣,其只要用大木在壕沟上,搭个能过马的简易桥,大部队一到城下,攻城槌随便找个城墙薄弱点撞几下,土坯墙便会出现坍塌。
到时候有了缺口,仅凭借这些边防守军,如何能够抵挡住自家的骑兵?
以目前哈士蟆掌握的情报来说,他的设想没有错。
其现在只知道,沃野是个破城,上次巴图之所以兵败,皆是因自家大王和一众权贵谋划的好。
看前面先锋部队的尸体,说明这城里不缺箭。
但那对于哈士蟆来说无所谓,其麾下的人数够多,战马够快,少数精锐,还着了甲。
拼着挨上二三轮箭雨,他就可以率队冲到沃野城下了。
一到城下,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按照之前的情报,哈士蟆可知,城里原本只有几百老弱病残,就算今年的移民到了,也不过是数千人。
数千临时拼凑出来的士卒,能打得过自家麾下的勇士?
在哈士蟆眼中,如果自己的先锋部队,不是中了对方的奸计,肯定也不会这么惨的全军覆没。
更何况,几百人的先锋部队,都死在了沃野城外一百步左右的位置,这更加说明了沃野城中,虽然不缺箭,但缺使弓的人。
如此一来,哈士蟆愈发对于接下来的冲锋,充满了信心。
“将军!”
“愣娃来了!嘿嘿……汝观城外匈奴兵马如何?”
罗愣娃闻言,撇了一眼城外,满脸不在乎的回道。
“将军!俺读书不多,不懂啥大道理,但小时候俺看过犬斗,街面上的野犬争斗,时常拖家带口,三五成群,相斗结果,亦是犬多者胜。
每每犬多一方,自觉占尽优势,未斗之时,便认定自家胜了,尚未开斗,狂吠不止,犬少一方见之,还未斗就已然输了七八分。
后再被多犬一方随意冲锋撕咬几下,便作四散奔逃,余者摇尾乞怜。
不过亦有不同犬者,虽犬少却凶悍,未斗时不吠不咬,一旦开斗,便是不死不休!
以俺来看,城下那些匈奴崽子,不过是倚仗数量的寻常野犬罢了!
若将军愿意,俺领着麾下儿郎,冲出城去,不消一顿饭的功夫,俺就能把那个什么当户头颅,给将军提来!”
“愣娃!军中无戏言!”
不管罗愣娃是不是吹牛,任平都把他的话当了真。
“俺哪里敢诓骗将军!”
罗愣娃见任平神情肃穆,自家瞬间也收了嬉皮笑脸,郑重拱手回复一声后,立马就要转身下城墙,带兵出去冲杀。
“慢!一会儿有你们一营显威风的时候,下去养好精神,到时候别装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