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精心处理河鱼,在棕黑色的陶罐中翻涌着,鱼肉白嫩细腻,鱼汤清澈泛黄。
这鱼汤无论这么熬,都熬不成白,色嘉文只好抽出一根干净木棍,把白嫩的鱼肉细细的捣碎。直到清澈透明的鱼汤,在鱼肉的帮助下,变得如奶一般玉白。
嘉文小心翼翼的用毛皮包裹住陶瓷边,将鱼汤过滤到另一个干净的陶瓷之中。
再抖了一点的食盐,放入发酸的果皮,发苦的干树皮,一种似乎有去腥功能的草皮,以及一把去除了谷壳的黑麦。
最后再放入一块处理干净的野猪三线肉,盖上盖子,小火慢慢的熬煮。
等差不多好了,嘉文掀开盖子尝了一口黑麦,嚼起来又干又涩。
黑麦就是这个口感到是没什么问题,只是还混着一股烂水果和鱼香味。
汤喝起来有点酸,有点甜,还有一点带着苦涩的鱼臭,总之,不算好吃,也不至于咽不下去。
等嘉文忙完这一罐奇怪的料理,满身是血的狗皮也骑马回来了。
狗皮没有嘉文那么文雅,但如今好歹也是个上等人。只见狗皮拿出一把小刀,在野猪部落的猎物上,切下一片薄薄的猪三线。
用一根干净的木棍穿起来,在篝火上象征性的烤了几下,撒上一点食盐,便将带血的猪肉塞进了嘴里。
“少吃生食,多吃熟的对消化好”说着,嘉文掏出煮的软烂的猪肉,切了一片递给狗皮。
“大哥说的是”狗牙也不反对,拿起嘉文切好的猪肉,也不嫌烫,便塞进嘴里。
只是嚼了两口,脸色便不对劲起来,但终究没有吐出来,还是咽了下去“格鲁斯在上,这么是这么个味”
嘉文也尝了一口,虽然味道确实奇怪,没有去血的猪肉带着一股骚臭,还带着一股酸甜苦的滋味。嘉文咀嚼了几下,肉顿的太烂,谈不上好吃,但也不至于吃不下去。
部落里可供选择的味道不多,时不时更改一下口味,也是为了提高一下生活质量嫲。
只是黑麦确实味道不佳,得一颗颗的咀嚼才能叫人咽的下去。嘉文又用小火熬煮了一会,将黑麦炖成烂粥,也不咀嚼,伸长脖子一口气吞了下去。
味道不错,下次再也不做了。
等到嘉文和狗皮吃的差不多了,狗爪才姗姗来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