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4章 迁都
“御营第二十八镇驻山西,杨展为提督。”
“原驻绍兴的第二十三镇京营,移驻宣化。”
“张名斌第十六镇移驻北京,秦翼明第十七镇移驻山海关。”
总理处会议上。
皇帝与大臣开始讨论迁都北京,先往京津调四镇兵马过去,接收京津防卫。
次辅王之仁,协办大学士堵胤锡、瞿式耜和张名振,他们前去北京打头阵,负责迁都的准备工作。
朱以海则预计在九月时迁往北京,到时直接从登州港乘船到天津登陆。四位内阁大臣打头阵,两文两武,加上四镇人马北上,另外水师也将在天津、秦皇岛等进驻立营。
“山西、河北现在这十镇人马,要如何安置?”文安之请示。
两地现在十镇兵马,有六镇是从山东河南北上的,也有河北山西义军整编的,以及新降清军整编,这两年一再整编,御营也调去许多将领,但总体来说,这十镇兵马,仍然还是很杂很乱。
晋冀也不可能需要这么多杂牌军。
之前朝廷授了这么多番号,也不过是一时权宜之计,甚至也没给多少饷,反正他们自己就地取食,而如今朝廷收复两地,不可能再任由军头们划地食饷。
“文相可有计划?”
文安之说内阁有一个初步的计划,“先裁撤部份,年满三十五,以及二十岁以下的士兵,都遣散归农,发给遣散费,让他们返乡安置,并在乡给予优惠变价地,若是愿意去往地广人稀之地落户的,则可以给予更多土地和安家费等。”
“剩下的符合年龄的,若有自愿退伍的,也予以鼓励,给予遣散费安家费于地方安置。”
内阁计划是现在的这十镇人马,最终是把保留两镇省营,再保留二三镇的围练屯镇,最终要裁掉一半。
剩下的这一半,转为省营屯镇团练后,实际上也留不下多少,屯镇团练都带有民兵性质,不需要多少军饷,军官也不多。
军官留用,士兵裁撤一半左右,其余的转为二线部队。
这个计划,中规中矩,之前朝廷在其它地方也大多是这样处置地方部队的。
“朕最近在思考一个事情,国家大事,在祀与戎,兵者国家大事。军队就如同国家之剑,必然锋利,但又得小心谨慎,这是把双刃剑,处置不好就会伤手。所以朝廷既得有一把锋利的剑,又得小心不能伤手。”
朱以海提出要部队分成三类。
第一类就是精锐的野战军团,其下分为御营和京营,驻于京畿要害和边疆要地,实行募兵制,精选十八岁到三十五岁的士兵。
招募发饷,足额足饷足练。
建立一支能打的职业军队,士兵招募入军后,五年若不能升为士官,就要退伍。而士官为下士中士上士和一二三级军士长,总共两阶六级。
每级都有服役年限,如果到期不能晋升,将退伍离营。一阶的三级士官各三年期,也就是一个士兵如果十八岁入伍,最多五年兵九年一阶士官,不能晋升二阶,他最多当十四年兵就要退伍。
如果能晋升二阶,升为军士长,二阶的三级军士长更可再服役五年。二阶的各级军士长一般在各级部队担任士官长(教头)职务,协助训练士兵等。
正常一阶士官可以直接往上升军官,但如果只是单兵素质或技术过硬,却又欠缺指挥能力,则无法升军官,只能升二阶士官,做为兵王、教头带兵练兵。或者一些技术兵种,也可以在一阶士官后继续升二阶士官,做专业技术兵。
构设这样的一个制度,是考虑职业兵制中的一样缺点,比如有的兵就算当的久,但也没有指挥才能,如果不能往上升,一直当个兵,那无疑会成为兵油子兵混子。
所以保持部队的换新很重要,优秀的兵可以往上升为指挥军官,或者是技术士官,或是教头型士官,而达不到要求的,则一级级淘汰退伍。
一阶二阶的士官数量还可以多留一些,这些也是军中骨干,一旦战事需要等,是可以用这些士官骨干迅速扩建兵马的。
这样御营、京营数量可以不用太多,保持在水陆三十余镇,三四十万的规模。而那些退伍兵,退伍后也可以充做预备役,一旦需要,这些接受过专业训练的退伍兵,也能受召入伍,迅速形成战斗力。
对朝廷来说,维持太多的兵力,无疑成本太高,不利管理。
如宋朝那样八十万禁军,大明肯定吃不消,不如减少一些,少而精,既减少军费开支,还能适当的提升些士兵的军饷待遇,提高士兵福利也能增加战斗力。
“御营兵如果这样层层设立服役和晋升年限,那这些受训好的士兵退伍,是不是浪费了训练成本?”
一个兵不能晋升士官只能当五年兵,那这当了五年就退役,未免有些可惜。王之仁和张名扬都是武将,很清楚一个兵训练出来要多少成本。
每招一个兵,要安家费,要发饷,遣散还要退伍费等。
“募兵也不能用一辈子兵,”朱以海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唐宋的禁军都是募兵,也都有个问题,越来越庞大却越来越不能打。
御营必须得能打,要能打就不能太多,必须是钢刀刀尖。
原来的省营,则改设巡防警备营,每省的巡防警备营由总督、巡抚统领指挥,设总镇,置总兵、副将,省下每分巡道设协,设参将、游击。每道的协镇下辖十营左右,每营的人数则比御营数减少。
其编制有马队、步队,沿海、沿江、沿大湖地区,还设水营。一个步队满营设兵、兵、夫共三百人,下辖左中右三哨,每哨八棚,每棚正兵九人。马队营满员则官兵夫共一百九,也设左右右三哨,每哨则只四棚,每棚仍正兵九人。
巡防警备营的职责也体现在名字里,巡防、警备,他们的主要职责就是守卫地方、清乡剿匪,重点区域、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抢险救援等任务。
每省的巡防警备营,或三五协镇,大约万余人马,不过省巡捕警备营的士兵,则采用义务兵制,省内年满十八岁的青年都有义务参军。选中后需义务服役三年,服役期间有补贴,但待遇比御营京营低。
暂拟饷分三等,马兵、字识月支银两元,战兵月支银一块五,守兵月支银一元,每月支米三斗,饷按月支放,米按夏冬两季支放。
军官待遇也比御营的低。
不过虽然说低,但就算是义务兵,其实也是有饷的,而且守备营也设有士官,为保证其战斗力,义务兵在服役两年就可以参加选留,如果表现好,素质过硬的可以晋升为初级士官,或是专业兵种,如马营、水营的技术兵,也可转士官。
士官优秀的也可以晋升为军官。
而役满三年没能升士官的义务兵,全都退役。
警备营士官、军官待遇都比御营的低,但如果表现好也可以选入御营,不过警备营的士官、军官如果转入御营,一般要降级使用。
各自承担的任务不同,选拔标准不同,待遇也不同。
省警备营各省设一镇,每道设一协镇,算下来也不少,如果汉地十八省皆设,则起码三十万人,这几乎与御营数量相当。
所以把他们当成第二梯队的武装力量,既填补御营数量不足,也能减少军费开支,还能起到守外虚内的作用,避免危及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