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又一个监国
海宁侯郑继武抢夺先功,比李遇春出兵还迅速。
李遇春虽然派出了堂弟参将李元善领三千人为前锋,可兵还没出嘉善,人家海宁侯郑继武和海盐伯朱大纲,已经倾巢出动,领海盐一千人马,外加另几支招降的人马,直接乘船从海上奔往松江。
李元善走走停停还没出嘉兴地界,郑继武已经成功的突袭了松江府的金山卫城,传捷通报,斩首八百,俘虏一千,招降伪明乱兵五千余众。
嘉兴坐镇的严我公接报,一面给杭州的总督张存仁巡抚萧起元奏报,一面给已经在路上的博洛上报,同时自己还马上就乘船赶往金山卫。
等博洛到达桐乡县时,严我公又一封奏报送到。
“竟已收复松江府,郑继武夺金山卫、华亭,朱大纲复青村、上海,严我公招降华亭守将沈潘、解明宇、汝十八等万众。”
“沈犹龙城破自缢而死,陈子龙投水自尽,夏允彝跳城墙,何孚远逃跑。”
严我公招降沈潘等,收复松江府后,已授沈潘记名总兵,仍以副将衔镇守府城,又以汝十八为参将,协镇上海,解明宇为参将,协守金山卫,而以李遇春部下参将李元善驻青浦····
“卑职收复松江府县各城后,立即对附逆官绅地主等予以肃反清洗,共处死逆贼一千余口,抄家三千余家,并在松江各地颁下剃发令,强令各地剃发,已初见成效。”
博洛看着这封报告,都是十分惊喜。
“这个严我公还真是了得啊,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必惊人,居然这么迅速的就把松江府的叛乱给平息了。”
“确实是个人才。”拜音图也道。
而佟养甲则认为沈犹龙等的叛乱,不过跟嘉兴府屠象美等的叛乱一样,只是乌合暴动而已,有一百八旗骑兵就能平定。
严我公不过是捡了个功劳,捞了个便宜。
博洛倒是不以为意,“不管怎么说,严我公也是为朝廷办事,是个忠心耿耿的奴才,我看,这次带他进京,得向朝廷给他请求入旗了。”
“土国宝无能,苏松如此大乱,他是有责任的,我看等进京之后,可以让严我公取代土国宝做这江宁巡抚。”
“确实,这么忠心且能干的汉人奴才可不多,范文程是一个,洪承畴也是一个,这严我公也算的上一个了。”
“松江既平,倒可以让严我公先北上苏州,我们倒是不急着赶路了。”
“嗯,这鬼天气,日头太毒了,传令下去,全军休整三日。”
······
广西,桂林。
大明靖江王封藩之地,初代靖江王乃是太祖侄孙朱守谦,明诸王国中,靖江王国是以南昌王朱兴隆为始祖,朱文正为二世,首任靖江王朱守谦为三世,靖江王是大明唯一一个不是朱元璋子孙授封的宗藩,地位也一直比较特殊,低于亲王,却又高于郡王。
禄视郡王,官属亲王之半,每年米二万石,钞万贯,余物半亲王。
朱守谦首封靖江王时,也是授以亲王规格的金册、金宝,还设有郡王没有庄田。
代代相传,历二百余年。
此时两广总督丁魁楚和广西巡抚瞿式耜,都已经举行过开诏宣读仪式并上疏祝贺,这就是公开接受了鲁王监国,而丁魁楚和瞿式耜两位督抚更是随后亲自北上欲往行在朝贺。
只是丁魁楚在衢州知道监国提笔北伐后,决定返回广东,仅广西巡抚瞿式耜代表继续北上朝贺。
在这种情况下,本来鲁王监国的地位在两广已经不可动摇。
可在桂林的靖江王朱亨嘉近来听到一些传闻,说鲁王率军北伐,在浙西惨遭连败,被一个叫李遇春的副将打的丢盔弃甲。
他听闻这些消息后,喜不自胜,召集左右亲信孙金鼎等人一起密谋,“方今天下无主,我老祖当初分封之时,曾说广西烟瘴之地不愿就封,那时马皇后慰之使行,还特赐以东宫仪卫。”
“如今天下无主,东宫无人,那我靖江王本就有太子仪卫,我现在岂不就是东宫乎?”
“我大明太子监国那是自祖宗成宪,有何不可?”
“什么义阳王、鲁王,他们有何资格监国?凭他们也配?”
反正靖江王说来说去就一个意思,大家都姓朱,都是朱五四的后代,凭啥我就不能当监国当皇帝?
福王、潞王、义阳王、鲁王等先后称监国,可都已经证明他们不行嘛,所以这天下还得我这个靖江王出马才行,毕竟当年马皇后可是授过我祖宗朱守谦东宫仪卫的。
孙金鼎也是那种平时陪靖江王声色犬马的佞臣,,而且本就是个充军广西的罪犯,此时满脑子只想着从龙之功这四个字,别的都顾不上了,当下大声赞同,并献策,“要重建朝廷,首先得有兵,广西总兵杨国威,向来与殿下关系交好,可召他来共襄大事。”
靖江王立马便召来了杨国威,一通从龙功臣的诱惑后,也没忍住,想来想去,这天下大乱,如果鲁王真的在浙西兵败了,那这天下无主,靖江王也确实有资格问鼎天下。
杨国威已经是总兵,本来这个职位弘光朝安排了黄斌卿来接任,他因先前犯了点事要免职的,结果清军南下的太快,弘光皇帝自顾不暇,黄斌卿也就没再南下,他于是继续占着这广西总兵之位。
但也总担心哪天北边又来个总兵。
现在想想,要不干脆拥立靖江王吧,事成,那就是从龙之臣,加上靖江王大方许诺将来事成要给他封个国公,与国同休,杨国威立马就决定干了。
然后找来桂林府的推官顾奕等人,也都是想趁乱做从从龙功臣,于是三章劝进,推波助澜。
朱亨嘉那是早就迫不急待了,一天内三劝三辞,都不等第二天,就已经接受了劝进。
然后第二天,便换上早早准备好的黄袍,南面而坐,自称监国,纪年则用洪武二百八十七年。